正文 第七章(1 / 2)

到石哥哥和喬初麵前時,我和司馬捧腹大笑,他們問我們原因,我們沒精力回答他們,被他們視為神經病。

去到一個鎮的時候,司馬告訴我們那是她家,她想回家去看一下爸媽,讓我們自己找地方住,順便給她留間房。太不懂待客之道了吧,我們好歹也是她的朋友,居然不請我們去她家做客,而且自己還不住在家裏。

那個晚上,司馬給我們三人講了她的故事,她像個老婆婆一樣,一直講個不停,從小講到大,也不管人家樂不樂意聽。

十六年前,司馬出生在一個商人的家中,過著千金大小姐的生活,她爸姓司,她媽姓馬,他們的鄰居是他們最好的朋友,鄰居的男主人姓弘,女主人姓水,他們是"西紅柿"的父母。我這才知道司馬不是她的姓,可是她說她已經習慣了別人叫她司馬。小時候,小男孩們總愛欺負小女孩,司馬這麼好強的人,居然也會被人欺負。那個時候,有個大司馬一歲的大哥哥很愛幫助她,所以她就喜歡那個大哥哥。那個大哥哥有個絕活,是射飛鏢厲害,他居然願意教司馬。所以現在的司馬有三絕,一絕是射飛鏢;二絕是破案;三絕是揍人。她聲稱她的"三絕"都是有故事的,一絕當然已經說過了。二絕是個悲傷的故事。她十歲那年,那個大哥哥殺死了欺負他寡婦媽媽的壞蛋,他不是正當防衛,是複仇,可是被查清楚的話他就會被砍頭,因此司馬顛倒黑白,找了很多所謂的"證據",把這件案子定格在正當防衛上,大哥哥就隻被判了七年。今年是最後一年。司馬說明年的這個時候,她就會嫁給他,她的偵探之路是他開啟的,也將會為他而結束。真是可惜了這麼好的人才,她是很有天賦的,如果繼續學習,她定能成為神探,隻是世界上不會有那麼多完美的事情。

司馬說其實我和她都是天才,我高興壞了,可是她又接著說,隻不過她是天生的才華,而我是天生的蠢材。

石哥哥不準司馬罵我,她說他老是偏袒我,將來把我溺死在他的愛裏就慘了,石哥哥說我是他的妹妹,他不愛我難道還愛司馬嗎。

"一個姓石一個姓瑞,怎麼可能是兄妹。"司馬爭辯。

"我們同父異母不行啊。"石哥哥也沒那麼容易妥協。

"你白癡啊,同父異母不還是一個姓嗎。"

"那我們同母異父。"

關於司馬的第三絕,她說其實很簡單,就是大哥哥進去後沒人幫她了,她就自學成才,無師自通,練就了揍人的本事,凡是被她揍過的人,都是有了一回怕二回。喬初很積極的說他深有體會。

我們四人一起去牢裏看望那個大哥哥,可是他不肯見我們,司馬尷尬的跟我們解釋說每次都是這樣的。她給了牢房的看守一些錢之後,一個十七歲的少年被強製押了出來。

"對不起,我真的是很想見到你才會讓他們強迫你出來,別怪我,好嗎?"司馬很誠懇的跟那個少年道歉,可是她卻沒有等待得到他答案的意圖,或許她知道他是不會原諒她的,畢竟人家都不願見她,換作是我的話也會非常生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