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這裏是我的天堂”(1 / 1)

俗話說:“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草窩。”這話不假,而且我深有體會。左邊這張照片拍攝於1977年,這就是我當時的家。讀者也許會感到奇怪,我怎麼可能住在如此破爛不堪的房屋裏呢?

這小破屋位於嵊縣(現為嵊州市)孝子坊路6弄19號,麵積為18平方米。其實這破屋並不是我原來的家,說起這小破屋的來曆,有一個鮮為人知的故事。

20世紀50年代初嵊縣“土改”時,由於我祖父門下有4個兒子,根據土改政策,為我家保留200多平方米的住房。這些住房位於當年市心街檔案館旁。

解放前夕,隨著革命的大潮,我的二叔、三叔和小叔都先後參加革命,而我隨爸媽早在解放前定居於上海。土改後,嵊縣家中隻留下我年邁的祖母一人。祖母是四類分子(地主),不宜住在檔案館旁。於是在嵊縣房管會的安排下,將我祖母搬遷到孝子坊路圓超寺(原是一所尼姑庵堂)居住,當年圓超寺已居有4戶人家,分配給我祖母一樓一底,40平方米。同時在房管會的建議下,我祖母將市心街二百多平方米房子以每月5.6元的租金租給三戶人家。而圓超寺的住房屬於公房,祖母每月向房管會交租金1.6元。如此一來,我祖母倒很開心,因為其一,每月差額有4元收入,其二,她一個人居住200多平方米也感覺太冷清孤單,搬進圓超寺有了眾多鄰居作伴,何樂而不為!

然而風雲突變,60年代出台了私房改造政策,政府規定:凡出租房在100平方米以上者,一律交公為國有,如此一來,我家市心街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屋一下子化為烏有。

當我與母親1964年初從上海回到故鄉嵊縣時,祖母已去世,無奈,我與母親也隻能在圓超寺居住。

萬萬沒有想到厄運還在後麵。

“文化大革命”期間,1967年12月,南門外發生了一場大火,使幾十戶人家無家可歸。一天,一造反派頭頭來找我,說你汪愛源沒有資格住公房,命令我在三天內立即搬遷到孝子坊路6弄19號。而這小破屋原是一個地主分子的柴房。從此,這破爛不堪的小屋,就成了我的家。

我向房管會申訴,認為“土改”分配給我家的住房應該落實政策,從此我走上一條漫長的申訴之路,直到1978年,房管會總算給我一個交代,在小屋的地基邊再批給我30平方米的土地容我擴建新房,算是落實政策。於是我在這48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起了新房,並在此辦了個“小巷照相館”。

我非常喜歡自己建造的新房屋,欣然拍下了這張珍貴的照片。

有人說,在房屋問題上,我受了不少委屈。我說這就是“命運”,用哲學觀點講這就是“偶然性”。我認為人世間,因果錯綜,“不如意事常八九”,“人人有一本難念的經”,不完美才是人生。

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也是所謂的“命運”,60年代一次偶然的機會,使我認識了我如今的賢妻,直到1976年她來到我家,從此我的家庭生活雖清貧,卻充滿溫馨,真可謂“夫妻恩愛苦也甜”。

因此我要說,這小破屋是我的“天堂”。

更使我感動的是,在10年勞改期間,妻雖然怨我恨我,但她還是始終等著我,正是她的善良、賢慧,才使我在回歸社會後能重振旗鼓。一句話,沒有妻子的寬容、理解和支持,就沒有我的今天。

因此,我要說“命運”對於我來說還是公正的。從禍福的辯證關係中,我終於深深理解古代哲學家老子的觀點:“禍兮福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熟知其極?其無正。”這確實是生活中的平凡真理。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