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人是可以改變的(1 / 1)

最近幾個月中,我喜歡閱讀人物傳記,讀後頗有啟迪。

胡適,是大學者,他在1910年春節前後,寫了59頁日記,名為《藏暉寶日記》,其中有明確記載,喝酒14次,進戲園捧戲子19次,逛窯子嫖妓女10次等,共計59次。

他從打牌到喝酒,以至吃花酒、嫖妓女,還進戲園捧戲子。總之是一位與酒肉朋友浪蕩的花花公子。

嫖賭逍遙,昏天黑地,墮入浪蕩的深淵。1910年2月12日晚上酗酒鬧事,毆傷了巡捕,關了一夜,罰款5元,多麼丟臉的事,他十分懊悔。終於想起李白的名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下決心痛改前非。從此,脫離酒肉朋友,結束了他個人曆史上的黑暗時代。

俄羅斯大文豪列夫·托爾斯泰年輕時浪蕩無度,行為荒唐。

美國洛杉磯的著名法官喬·索論蒂諾,曾經是青少年犯罪集團頭目,在教養院度過少年時代。

晉代的皇甫謐20多歲了還遊手好閑,不務正業,人們都認為他不可救藥,但他後來成為著名學者,著述甚豐,大家為他立傳。

民國時的楊度,曾力主袁世凱稱帝,晚年才改弦更張,加入共產黨,晚節燦爛。

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江山好改,本性難易”的古人之說,是形而上學的觀點,辯證法認為一切事物都在發生運動與變化,不變是相對的,變是絕對的。

正確與荒謬始終相伴,就像影子與光一樣,當我們眼前投下一道濃重的黑影時,一轉身便是光明,就可以朝太陽奔去!

一句話:人是可以改變的,決定因素在於你自己——“內因”。“生命”是可以再生的,我要張開雙臂去擁抱生活,不再消沉頹廢,即使今天在監獄中生活的空間已縮小到最小的限度,我也會以樂天達觀的心境,徹底與舊我決裂。

1986年4月8日

寫於浙江省第五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