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脾胃係病證醫話(四)(1 / 3)

陰虛胃痛治驗一得俞才鈞

陰虛胃痛(萎縮性胃炎)論治甚多,治效不易,辨髒腑不離脾、胃、肝髒失調。辨虛實有脾陽、胃陰、肝鬱及氣滯血瘀、寒熱夾雜之分。治法上重在調理脾胃髒腑。且以甘溫健脾柔潤養胃並調為首務,餘如調氣和血、權衡升降、調整納化為今臨床所習用。

陰虛胃痛(萎縮性胃炎)多為虛證,臨床見胃脘隱痛綿綿、灼痛作脹、無噯氣泛酸、納呆食少,甚則厭食不饑,大便時稀或便秘、倦怠肢困,久則麵色無華、消瘦無神等,舌淡紅、少津少苔、脈沉細。大凡陰虛胃痛,灼痛脹滿為胃失濡養,脾失溫煦不運。應以補脾養胃。餘常用黨參、太子參、白術、白扁豆、炒山藥、製黃精、石斛等以健脾益氣養胃,重用山藥能補脾養胃,醒脾和胃。用藥潤燥並調,另如柔肝養胃的白芍、甘草、烏梅、綠萼梅等酸甘化陰之品,佛手、枳殼、延胡索、香附等藥調氣和血。其他如補腎暖脾、助運消滯也是常用方法。總之,脾胃兼顧,陰陽不偏,柔肝調氣是治療陰虛胃痛應重視的治則。

金某,女,45歲。1年來胃脘隱痛,並見灼痛,無噯氣泛酸,口苦咽幹。近2個月,胃脘隱痛無定時,厭食不饑,或食後飽脹,大便時稀,形體日漸消瘦,倦怠無力。曾作胃鏡檢查確診為萎縮性胃炎。查舌淡紅少苔,脈沉細。證屬陰虛胃痛。法以健脾養胃、疏肝理氣。處方:黨參10g、炒白術12g、太子參18g、炒扁豆12g、炒山藥20g、白芍15g、烏梅3g、綠萼梅12g、製黃精12g、枳殼10g、甘草6g、製香附9g、雞內金10g、補骨脂10g,6劑。

藥後,胃脘隱痛、灼痛有減,食欲稍有改善。連續服藥15劑後胃脘隱痛已止,食欲漸旺,大便正常,精神好轉,囑繼續服前方去烏梅10劑。複診時述已能停藥3~4天未感胃痛,偶發胃痛僅服藥1天即止。

此方用藥平淡,但經臨床觀察效果顯著,也為臨床一得。

話靰鞡草鄭源龐

靰鞡草又稱烏拉草。係多年生草本,灰綠色,根壯莖短,形成踏頭,莖葉纖細強韌,不易折斷。生於森林地區的沼澤地上,分布於我國東北,蘇聯遠東地區及蒙古、朝鮮、日本等國。

俗話說,東北三宗寶,人參、貂皮、靰鞡草。前二者確被人們奉若至寶,而後者卻視為野生叢草。我國東北約於8月下旬采拾曬幹,經錘打後放入鞋中(靰鞡),可供禦寒之用,但其藥用價值至今鮮有問津。殊不知靰鞡全草入藥,性味辛溫,功用溫中祛寒止痛,主治胃寒腹痛,吞酸嘔吐。臨床上用於脾胃虛寒型的胃及十二指腸球部潰瘍與慢性胃腸炎等,療效頗為滿意。現舉1案,以供參考。

患者沈某,男性,47歲,係鄉鎮企業幹部。1976年1月初診。主訴:胃脘脹痛十餘年,屢治未效,愈發愈重。近2個月來自覺吞咽不暢,胸骨後下端陣陣燒灼感,食後飽脹加劇,不時疼痛,偶有泛酸,胃納呆鈍,大便少而軟溏。當地某市一醫院曾行X線鋇劑造影,懷疑賁門癌。患者有所察覺,驚恐萬狀,徹夜不寐,神無所依,魂無所歸,以致精神焦慮不休,形體迅即消瘦,更感粥飲難進。在親友勸導下,特來杭州檢查。經纖維胃鏡內窺,確診為慢性淺表性胃炎、胃竇炎伴局部糜爛、十二指腸球部炎及食管下段炎。炎症廣泛,加以延治日久,殊非輕屙。餘察其舌質淡而暗滯,苔白中灰膩,脈來虛弱無力。此屬中陽衰微,脾胃虛寒。然中陽益虛之日,正是絡瘀形成之時,即前人所謂“久病入絡必有瘀”。虛中夾實之證,治應虛實兼顧,宜溫脾運中以和胃,活血和絡以止痛。方用自擬靰鞡九香湯合香砂六君湯加減之,藥如靰鞡草、九香蟲、桂枝、延胡索、潞黨參、茅白術、薑半夏、茯苓、當歸、煆瓦楞、煨木香、淡吳茱萸、炒川黃連、炙甘草等。

上藥迭進20餘劑,患者神色複振,胃脘已無不適,納穀漸香,隻是不敢多進。無奈年關春節 將至,不能在杭州久呆。遂囑返鄉後守方再服1個月以資鞏固。不料2年後,飲食失慎,舊恙複燃。病者在當地按前複方(惟缺靰鞡草)照服,但總覺效微。翌年開春,由其侄兒陪護來杭州,再處方配藥30劑,回鄉服後,果然又獲效驗。

臨床實踐表明,根據靰鞡草溫中祛寒的功用,不僅對脾胃病有佳效,而且對各類虛寒性疾病皆可應用。如心腎陽氣虛衰的病態竇房結綜合征和高度房室傳導阻滯等,常與參附配伍以加強溫陽益氣的作用;配瓜蔞薤白桂枝湯以治心陽不足之胸痹心痛證;與祛風勝濕藥相伍治療風濕性抑或類風濕關節 炎,可增強溫中散寒、祛風除濕止痛的效果。此外有脾腎失調,痰濁內阻而致的代謝性疾病,如痛風等,可與調理脾胃藥相配伍以溫助陽氣振運之力,消除痰濁,促進代謝複原。故其臨床藥用價值由此可略見一斑。

正確掌握效不更方晁恩祥

中醫治病很講究守方,即辨證準確則不輕易更方換藥,效不更方對於治病肯定是有其一定道理的,特別是對一些慢性病、疑難病注意守方,更是必要的。守方曆來被中醫名家所重視。如嶽美中老先生在世時經常告誡我們,對於疑難病,要相信自己,注意守方,服藥要堅持一定的時間,十劑藥不見效,十二三劑就可能見效。當然,這種堅持一定要根據證候有無變化而定。證候、病情有了變化,治療立法用藥,當然也會隨之而變;如果屬於服藥後變化不大,療效尚未顯露出來,而病機、病情、證候依然,認為方仍對證,那麼堅持按病程治療,堅持守方也就無可非議;若證候有變,辨證失當,則失去守方的意義了,這時不僅不應守方,還應重新辨證立法,選藥組方,重新審核立法處方是否恰當。

餘早些年曾治療一胃結石患者。該患者因4天前暴食黑棗而致胃脘不適,繼則脹滿加劇,納食減少,脘中疼痛,按之痛甚,有堅硬感,時有惡心欲吐,大便日1次,量少稍幹,脈弦,舌苔膩,中黃,經X線鋇劑透視,可見胃中有推之可移的包塊,提示胃中結石。當時見其身體健壯、年輕,屬體力勞動者;觀其脈證,當屬陽明胃中實證,故以尅伐消導之劑治之,方用枳實、大黃、厚樸、芒硝、萊菔子、木香、焦檳榔、半夏、白術、陳皮等藥,連續服藥10天,諸症見輕,大便始為稀便,每日2~4次,服藥7劑後日行1~2次,脹滿、食少均明顯好轉。餘便遵效不更方之理,讓患者繼服5劑,再診已無脹滿、疼痛之苦,按之腹軟,鋇劑透視已無積塊影像。至此,該病的治療本應中病即止,更方換藥,選取調理脾胃之方,以善其後。而餘仍以通下克伐之劑,言仍遵效不更方,方中雖去芒硝,但枳實、大黃不除,患者又繼服7劑後,反見胃納食少,腹痛隱隱,兼見腹瀉,便稀日行2~3次,四肢乏力,脈弦小,舌質淡,苔薄白微膩,觀其表現已成脾虛胃弱之象,後得他醫提示,此乃消伐太過而致脾土衰敗,囑改為調理補益脾胃藥治之,十餘天後,諸症平複。

從病例的整個治療過程可以見知,首以尅伐之劑,消導攻伐積胃之物,當屬恰當的治法,然而積滯消去未能隨時注意疾病的變化情況,而是錯誤地運用“效不更方”的原則,造成誤治。因此我們在臨床上必須認真掌握中病即止,不可盲目地隻知效不更方,而忽略了掌握好效不更方的分寸。

治慢性病不忘“胃喜為補”孟景春

“胃喜為補”的論點見於葉天士《臨證指南醫案·虛勞門》治鍾姓案。其案有:“少年形色衰奪、見症已屬勞怯,生旺之氣已少,藥難奏功,求醫無益,食物自適者,即胃喜為補,扶持後天,冀其久延而已。”

“胃喜為補”的論點很樸實,耐人尋味。雖見於虛勞門,但並不局限於虛勞患者,在慢性病的調治過程中,對飲食物的選擇,都應以此為指導思想。

“胃喜為補”之意,就是葉天士說的“食物自適”。食物的選擇應適合患者的口味,吃下去舒服,這就是“胃喜”,反之,則叫做“胃厭”。“胃喜為補”之所以重要,因為凡是“胃喜”的食物,一是患者身體需要,二是易於消化、吸收。這樣的進補,方能對患者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