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統領官安義,自江北遣使臣林善來言:“今早金數百騎來襲,皆無器甲,已率所部千人,集諸潰軍射退矣。”遂以義為江北統製,俾收兵保瓜洲渡。
既而淵入對,言:“暫駐鎮江,止捍得一處。若金自通州渡江,先據姑蘇,將若之何?不如錢塘有重江之阻。”諸內侍以為是。日方午,帝遣中使趣召宰執,以淵語告之,潛善曰:“淵言如此,臣複何辭以留陛下!”執政未對,有內侍於堂下抗聲曰:“城中火起!”俄又一人至曰:“禁衛涕泣,語言不遜。”帝甚駭,顧中書侍郎朱勝非曰:“卿出問之。”是時管軍左言立階下,勝非請與俱,遂出郡廳事,並立階簷。衛士或坐或立,有涕泣者,勝非傳旨問之,皆以未見家屬對。勝非即諭之曰:“已有旨分遣舟專載衛士妻孥矣。”眾帖然。因問駕去留利害,則曰“一聽聖旨”,無敢嘩者。乃許以俟駐蹕定,當錄扈從之勞,優加賞給,三軍欣諾。
勝非還,帝與宰執亦至屏後,勝非前,欲奏事,帝曰:“已聞矣。適議定,不若徑去杭州。此中諸事,暫留卿處置,事定即來,更無文字。”即上馬行。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鎮江府錢伯言為樞密直學士,充巡幸提點錢糧頓遞,頤浩為資政殿大學士,充江浙製置使,光世為行在五軍節度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楊惟忠節製江南東路軍馬,屯江寧府。初命惟忠節製兩浙、江南軍馬,尋又散之。時潛善擬除頤浩資政殿學士,帝以資政非前執政者,恩數止與從官等,特除大學士。
是夕,上宿呂城鎮,淵留部將楊沂中與兵三百在鎮江,約曰:“如金人計置渡江,則焚甘露寺為號。”淵及帝於呂城,探者夜聞瓜洲聲喧,謂金將渡江,乃焚寺,淵視之曰:“甘露寺火也。”質明,請帝乘馬而行。是時儀仗皆闕,惟一兵執黃扇而已。
金人入真州。
甲寅,帝次常州。時鎮江官吏皆散,朱勝非求得通判府事梁求祖於竹林寺中,付以郡事,於是百姓稍有入城者。
金人揭榜於揚州市,西北人願還者聽之,去者萬餘人。
禦營統製官王亦,將京軍駐江寧,謀為變,以夜縱火為信,江東轉運副使、直徽猷閣李謨覘知之,馳告,守臣秘閣修撰趙明誠,已被命移湖州,弗聽。謨飭兵將,率所部團民兵伏塗巷中,柵其隘。夜半,天慶觀火,諸軍噪而出,亦至,不得入,遂斧南門而去。遲明,訪明誠,則與通判毋丘絳、觀察推官湯允恭縋城宵遁矣。
是日,禦營平寇前將軍範瓊自東平引軍至壽春,其部兵執守臣右文殿修撰鄧紹密,殺之。
初,瓊次壽春,循城而南,守陴者見其旂,笑曰:“此將軍豈解殺敵,惟有走耳!”瓊聞而怒,乃檄府索其造語之人。紹密索得一人,送之,瓊命斬於麾下。已而瓊之軍士入城負糧,紹密所將兵怨斬其同類,乃持杖逐之,瓊所部與格鬥,因入城焚掠,紹密死於亂兵,知下蔡縣趙許之亦死。久之,贈紹密大中大夫。
乙卯,帝至無錫縣。
金人去真州,靳賽引兵複入城,頗肆殺掠。後數日,守臣向子忞至,以義責之。
丙辰,帝次平江府,始脫介胄,禦黃袍,侍衛者皆有生意。命承信郎甄援往江北招集衛兵。
丁巳,下詔慰撫維揚遷徙官吏、軍民。
集英殿修撰、提舉杭州洞霄宮衛膚敏入對。膚敏在維揚,數為帝言揚州非駐蹕地,請早幸建康,帝思其言,複召入。膚敏言:“餘杭地狹人稠,區區一隅,終非可都之地,自古帝王未有作都者,惟錢氏節度二浙而竊居之,蓋不得已也。今陛下巡幸,乃欲居之,其地深遠狹隘,欲以號令四方,恢複中原,難矣。前年冬,大駕將巡於東也,臣固嚐三次以建康為請,蓋倚山帶江,實王者之都,可以控扼險阻,以建不拔之基。陛下不狩於建康而狩維揚,所以致今日之警也。為今之計,莫若暫圖少安於錢塘,徐詣建康。然長江數千裏,皆當守備,如陸口直濡須,夏口直赤壁,姑孰對曆陽,牛渚對橫江,以至西陵、柴桑、石頭、北固,皆三國、南朝以來戰爭之地。至於上流壽陽、武昌、九江、合肥諸郡,自吳而後,必遣信臣提重兵以守之,而江陵、襄陽尤為要害,此尤不可不扼險以為屯戍也。今敵騎近在淮壖,則屯戍之設,固未能遽為,宜分降詔書於沿江守土之臣,使之扼險屯兵,廣為守備。許行鬻爵之法,使豪民得輸粟以贍軍;許下募兵之令,使土人得出力以自效;又重爵賞以誘之,則人人效命,守備無失而敵騎必退矣。敵騎既退,則可以廣設屯戍,如前所陳,遲以歲月,國體少安,可以漸致中興之盛矣。”上頗納其言。
金人攻泰州,守臣曾班以城降。
丁進既受撫,以其軍從帝行,遮截行人,恣為劫掠,且請將所部還江北與金人血戰,其意欲為亂。會禦營都統製王淵自鎮江踵至,進懼,欲亡入山東。朱勝非過丹陽,進與其眾匿遠林中,以狀遮勝非自訴。淵聞叛,遣小校張青以五十騎衛勝非,因紿進曰:“軍士剽攘,非汝之過,其招集叛亡來會。”青誘進詣勝非,至則斬之。
戊午,帝將發平江,中書侍郎朱勝非自鎮江來,以晡入見。初,帝以吳江之險可恃,議留大臣鎮守。勝非既對,帝諭曰:“黃潛善自渡江失措,朕所過見居民皆被焚劫,蓋軍民數日乏食至此。”勝非曰:“誠如聖諭。陛下離此,亦複擾矣。”帝欲除勝非兼知秀州,輔臣言秀非大臣鎮守之地,乃以禦劄命勝非充平江府、秀州控扼使。勝非再對。留(自)〔身〕言:“臣雖備員執政,與諸軍無素,更乞從官一員同治事。”帝曰:“從官何嚐預軍事?”勝非曰:“如呂頤浩、張浚,皆兼禦營司參讚軍事,可用也。”於是帝問近臣:“誰能佐勝非者?”浚慷慨願留,遂命浚同節製控扼等事,仍詔勝非:“行移如尚書省體式,事有奏陳不及者,聽便宜施行訖奏。”浚受命,即出城,決水溉田,以限戎馬,列烽燧,募土豪,措置捍禦,長兵至平江者三千餘人。
忠訓郎劉俊民為秉義郎、邠門祗候。
初,帝聞金人尚在揚州,募能使軍前者,俊民願行。俊民嚐在敵中,頗知其情偽。帝已乘舟,召俊民就禦舟賜對,與語,甚款,遂使持書以往,賜賚極厚。俊民請張邦昌一子弟同行,庶可藉口。帝與黃潛善、汪伯彥、朱勝非共議,因下詔尊禮邦昌。邦昌之在南都也,嚐奉詔貽書金人,言約和事,其稿在李綱家,遂下常州取之。邦昌之死也,其子直秘閣元亨與其兄中奉大夫邦榮,皆坐累拘管,至是悉令錄用。太學博士廉布,娶邦昌女,太學正吳若,娶邦昌兄女,先亦坐廢,詔並乘驛赴行在。
帝臨發,又以勝非兼禦營副使,留禦營都統製王淵總兵守平江府。
是夕,帝舟泊吳江。
是日,金人破滄州。
先是明州觀察使劉錫知滄州,聞金兵且至,將數百騎棄城走。道遇葛進,乃知青州尚為朝廷守,即趨青州,駐麻家台,留不進。劉洪道遣人邀入城,錫曰:“青州屢遭寇擾,人心未寧,不可。”洪道出見錫,且犒其師。錫竟不入城,青州人高其義。錫遂將其餘眾赴行在。
金兵至(入)城下,通判孔德基以城降。
己未,帝次秀州。
庚申,禦舟次崇德縣。資政殿大學士、江淮製置使呂頤浩從帝行,即拜同簽書樞密院事、江淮、(西)〔兩〕浙製置使,所除職去大字。頤浩夜見帝於內殿,帝諭以“金人尚留江北,卿可還屯京口,令劉光世、楊惟忠並受節製”。頤浩以王淵所部精兵二千人還鎮江府,命恩州觀察使張思正統之。
遣禦營中軍統製張俊以所部八千人往吳江縣防扼。
時朝廷方以金人渡江為慮,故命大將楊惟忠守金陵,劉光世守京口,王淵守姑蘇,分(授)〔受〕二大臣節度。於是韓世忠在海道未還,而範瓊自壽春渡淮,引兵之淮西境上,扈駕者惟苗傅一軍而已。
吏部員外郎鄭資之為沿淮防扼,自池州上至荊南府;監察禦史林之〔平〕為沿海防扼,自泰州下至杭州。資之,望之兄也。資之請募客舟二百艘,分番運綱把隘,之(為)〔平〕請募海舟六百艘防扼,從之。
辛酉,帝至臨平鎮。
壬戌,帝至杭州,以州治為行宮,顯寧寺為尚書省。帝以百官家屬未至,獨寢於堂外。帝禦白木床,上施蒲薦、黃羅褥。舊製,禦膳日百品,靖康初,損其七十,渡江後,日一羊煎肉炊餅而已。
是日,金人破晉寧軍,守臣忠州刺史徐徽言死之。
初,徽言在晉寧間,河東遺民日望王師之至,乃陰結汾、晉土豪,約以複故地則奏官為守長,聽其世襲。會朝論與金結好,恐出兵則敗和議,抑其所請,不報。金人忌徽言,欲速拔晉寧以除其患,圍之三月,屢破卻之。久之,城中矢石皆盡,士困餓不能興,會監門官石贇夜啟關納金人,城遂破。徽言聞兵入,即縱火自焚其家,而率親兵力戰。比曉,左右略盡,徽言為金所執。金人知其忠,使之拜,不拜;臨之以兵,不動;命降將折可求諭之降,指可求大罵;與之酒,徽言以杯擲其麵曰:“我尚飲汝酒乎!”嫚罵不已。金人怒,持刀刺徽言,徽言罵不絕聲而死。後贈晉州觀察,諡忠壯。
初,晉寧之圍也,太原府路兵馬都監孫昂率殘兵與徽言共守。及城破,昂引所部三百人巷戰,自夜達旦,格殺數百人,士卒死亡殆盡。昂自度不免,引刃欲自刺,金兵擁至軍前,以甘言誘之,昂終不屈而死。父翊,宣和末,以相州觀察使知朔寧府,救太原,死於陳。後贈昂左武功大夫、成州團練使。
癸亥,朝群臣於行宮,降詔罪己,求直言。命杭州守臣具舟往常州迎濟衣冠軍民家屬。省儀物膳羞,出宮人之無職掌者。
乙醜,德音釋諸路囚雜犯死罪已下,士大夫流徙者悉還之。惟李綱不以赦徙,蓋黃潛善建陳,猶欲罪綱以謝金也。
初,冀州雲騎卒孫琪,聚兵為盜,號“一海蝦”,江淮製置使劉光世招降之。維揚之役,行在諸軍皆潰,琪擁光世之妻向氏在軍中,由真、滁奔淮西,事之如光世。琪至廬州,帥臣胡舜陟乘城拒守,琪邀索資糧,舜陟不與。自部使者以下,皆請以粟遺之,舜陟曰:“吾非有所愛,顧賊必無厭,與之則示弱,彼無能為也。”乃時出兵擊其抄掠者,凡六日,琪遁去,舜陟伏兵狙擊之,得其輜重而歸。是日,琪引兵之安豐縣。琪所至不殺人,但掠取金帛而去。後以向氏歸光世,光世德之。向氏,漢東郡王宗回女也。
丁卯,百官入見。杭州寄居迪功郎以上,並許造朝。
直龍圖閣、知杭州康允之,言維揚無斥候,故金人奄至而不知,於是初置擺鋪。凡十裏一鋪,置遞卒五人,限三刻承傳。五鋪以使臣一員蒞之,一季無違滯,遷一官,令尉減半推賞。
戊辰,呂頤浩、劉光世移兵屯瓜洲渡,與金人對壘。
金人焚揚州。
初,金遣甲士數十入揚州,諭士民出西城,人皆疑之,猶未有出城者。是日,又遣人大呼,告以不出城者皆殺,於是西北人自西門出,出則悉留木柵中,惟東城人不出。夜,金縱火焚城,士民皆死,存者才數千人而已。
己巳,尚書左仆射黃潛善、右仆射汪伯彥罷。
時禦史中丞張澂上疏劾潛善、伯彥大罪二十,大略謂:“潛善等初無措置,但固留陛下,致萬乘蒙塵,其罪一。禁止士大夫搬家,立法過嚴,議者鹹雲:‘天子六宮過江靜處,我輩豈不是人,使一旦委敵!’歸怨人主,其罪二。自真、楚、通、泰以南州郡,皆碎於潰兵,其罪三。祖宗神主、神禦不先渡江,一旦車駕起,則僅一兩卒舁致,傾搖暴露,行路酸鼻,其罪四。建炎初年,河南止破三郡,自潛善等柄任以來,直至淮上,所存無幾,其罪五。士大夫既不預知渡江之期,一旦流離,多被屠殺,其罪六。行在軍兵,津渡不時,倉卒潰散,流毒東南,其罪七。左帑金帛甚多,不令裝載,盡為敵有,其罪八。自澶、濮至揚州,鹹被殺掠,生靈塗炭,其罪九。謝克家、李擢俱受偽命,而反進用,其罪十。潛善於王黼為相時,致位侍從,故今日侍從、卿監多王黼之客,伯彥則引用梁子美親黨,牢不可破,罪十一。職事官言時病者,皆付禦史台抄節申尚書省,壅塞言路,罪十二。用朝廷名爵以脅士大夫,罪十三。行在京師各置百司,設官重複,耗蠹國用,如以巡幸而置禦營使司,則樞密院為虛設,置提舉財用,則戶部為備員,罪十四。許景衡建渡江之議,擠之至死,罪十五。身為禦營使,多占兵衛,不避嫌疑,罪十六。敵人相距,斥候全無,止據道塗之言為真,致此狼狽,罪十七。敵騎已近,尚敢挽留車駕,罪十八。盧益自散官中引為八座,遂進樞副;伯彥之客為起居郎,有罪補外,遂除集英修撰;二人朋比,專務欺君,罪十九。國家殆辱,不知引罪,罪二十。”疏入,未報,遂以狀申尚書省,潛善、伯彥乃複求去。簽書樞密院事路允迪奏曰:“時方艱棘,不宜遽易輔相,乞責以後效。”詔押赴都堂治事。已而皆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潛善知江寧府,伯彥知洪州。
戶部尚書葉夢得守尚書左丞,禦史中丞張澂守尚書右丞。
庚午,金人去揚州。
辛未,湖州民王永從獻錢五萬緡以佐國用,帝不納。〔或〕曰:“曩已納其五萬緡矣,今卻之,則前(受)〔後〕異同。”乃命並先獻者還之。仍詔:“自今富民毋得輒有陳獻。”
詔:“禦營使司止管行在五軍,其邊防措置等事,並依祖宗法厘正,歸三省、樞密院。”
金人自揚還,至高郵軍城下,守臣趙士瑗棄城走,判官齊誌行率軍、縣官出城投拜,金人劫掠而去。
癸酉,靳賽犯通州。城垂破,中書侍郎朱勝非、禮部侍郎張浚在平江,作蠟書招之,賽即聽命,訴以無食,乃漕米給之。
韓世忠提轄使臣李在,自沭陽潰散,聚徒百餘人,居寶應縣。會金人棄高郵去,在乃詐稱五台山信王下忠義軍,率眾至高郵,有監北較酒務、保義郎唐思問先往迎之。在既入城,遂以其徒時正臣知高郵軍,思問通判州事,執投拜官齊誌行等,皆殺之。乃遣人截金後軍,得金寶數艘,故其軍極富。時端明殿學士董耘、朝議大夫李釜,皆寓居高郵,在因以為參議,又聚集潰卒數千,遂據高郵。
甲戌,黃潛善、汪伯彥落職,奉祠。
金主以醫巫閭山有遼代山陵,詔禁民樵采。
乙亥,詔:“陳東、歐陽澈,並贈承事郎,〔官〕有服親一人,令所居州縣存恤其家。降授奉議郎、監濮州酒務馬伸除衛尉少卿,赴行在。”
先是尚書左丞葉夢得初謝,帝諭宰執曰:“始罪東等,出於倉卒,終是以言責人,朕甚悔之。今方降詔求言,當令中外皆知此意。”帝複曰:“伸前責去,亦非罪,可召還。”或奏曰:“聞伸已死。”帝曰:“不問其死,朝廷召之,以示不以前責為罪之意。”既又贈伸直龍圖閣。
丙子,詔曰:“朕遭時多故,知人不明,事出倉皇,匹馬南渡,深思厥咎,在予一人。既以悔過責躬,洗心改事,罷黜宰輔,收召雋良,尚慮多方未知朕誌。自今政事闕遺,民俗利病,或有關於國體,或有益於邊防,並許中外士民直言聞奏,朕當躬覽,采擇施行。”
禦營前軍統製張俊自戍所赴行在,詔複還吳江。
戊寅,江、淮、兩浙製置使呂頤浩奏已複揚州,詔尚書省榜諭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