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範宗尹言:“從官集議分鎮事宜,請以京畿、淮南、湖北、京東、西地方,並分為鎮。除茶鹽之利,國計所係,合歸朝廷置官提舉外,它監司並罷;上供財賦,權免三年,餘令帥臣移用。管內州縣官許辟置,知、通令帥臣具名奏差,朝廷審量除授,遇軍興,聽從便宜。其帥臣不因朝廷召擢,更不除代。如能捍禦外寇,顯立大功,當議特許世襲。”

乙醜,右武大夫、忠州刺史知楚州兼管內安撫使趙立為楚、泗州、漣水軍鎮撫使,兼知楚州。時宗弼自六合歸,屯於楚州之九裏徑,欲斷立糧道,立又大破之。

先是劉豫在東平,遣立故人葛進等齎書誘立,令貢稅賦,立大怒,不撤封,斬之。已而又遣沂州舉人劉偲持旗榜招立,具言金人大軍且至,必屠一城生聚,立令將出就戮。偲大呼曰:“公非吾故人乎?”立曰:“吾知忠義為國,豈問故人耶?”趣令纏以油布,焚死市中,且表其旗榜於朝。由是忠義之聲傾天下,遠邇向風歸之。

戊辰,統製官嶽飛獻靜安金人之俘。帝呼入譯問,得女真八人,磔之,餘漢兒分隸諸軍。帝因謂大臣曰:“金人頗能言二聖動靜,雲今在韓州,及皇後、宮人皆無恙。”帝感動,不懌久之。

三省言:“江道遼遠,緩急恐失機會。欲分江東、西為三帥:鄂州路,領嶽、筠、袁、虔、吉州、南安軍;江州路,領洪、撫、信州、興國、南昌、臨江、建昌軍;池州路,領建康府、太平、饒、宣、徽州、廣德軍;並為安撫使。”從之。

先是浙西帥府移治鎮江,故範宗尹請置安撫使於鄂與江、池,謂建康本帥治,緣近鎮江,而去江州千四百裏,獨池在其間,若置帥於此,則沿江道裏甚均,三帥相去各七百裏。然池陽僻陋,乃置江東大帥,而建康重地,反為支郡隸之,議者不以為是。

六月,壬申,權通判建康府錢需言捕敵兵一人,自言涿州人。上曰:“此吾民,不可殺也。”令隸諸軍。

金以故遼舊臣耶律哈哩質等十人分治新附州鎮。

癸酉,金主命以昏德公女六人為宗婦。

甲戌,以宰相範宗尹兼知樞密院事,罷禦營使。

議者以為:“宰相之職,無所不統。本朝沿五代之製,政事分為兩府,兵權付於樞密,比年又置禦營使,是政出於三也。望罷禦營司,以兵權歸之密院,而宰相兼知。凡軍額有闕,並申樞密增補,不得非時招收,仍用符以遣發。庶幾可以收兵柄,一賞罰,節財用。”於是罷禦營使及官屬,而以其事歸樞密院為機速房焉。自慶曆後,宰相不兼樞密者八十餘年,其複兼蓋自此始。

詔:“初除執政官,正謝日賜衣帶、鞍馬如故事。”

乙亥,詔:“六品以上官及初(度)〔改〕京官並給告身,朝官以上給敕,初授官人給綾紙。”

丁醜,太尉、禦營副使劉光世充禦前巡衛軍都統製。

光世所領部曲既無所隸,因號太尉兵,侍禦史沈與求論其非宜。會禦營司廢,乃以巡衛名其軍,除光世都統製。

戊寅,詔:“禦前五軍改為神武軍,禦營五軍改為神武副軍,其將佐並屬樞密院。”

徽猷閣待製、知臨安府季陵複為中書舍人。

陵入對,首上奏曰:“臣觀今日國勢,危如綴旒。大駕時巡,未有駐蹕之地;賢人遠遁,皆無經世之心。兵柄分於下而將不和,政權去於上而主益弱,所恃以僅存者,人心未厭而已。

“前年議渡江,人以為可,朝廷以為不可,故諱言南渡而降詔回鑾。去年議幸蜀,人以為不可,朝廷以為可,故弛備江、淮而經營關陝。以今觀之,孰得孰失?張浚出為宣撫處置使,不過欲迎陛下耳。金人長驅,深入吳、越,至今尚在淮甸,曾無一騎入援王室者。

“維揚之變,朝廷不及知,而功歸於宦寺;錢塘之變,朝廷不能救,而功歸於將帥。是致陛下信任此曹,有輕朝士之心。黃潛善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呂頤浩知使能而不知任賢。自張確、許景衡飲恨而死,劉豫、杜充相繼颺去,凡知幾自重者,往往卷懷退縮矣。

“今天下不可謂無兵,若劉光世、韓世忠、張俊者,各率諸將,同心而謀,協力而行,何所往而不克!然兵柄既分,其情易暌;各招亡命以張軍勢,各效小勞以報主恩;勝不相遜,敗不相救,大敵一至,人自為謀,其能成功哉?

“君臣之間,義同一體,廟堂出命,百官承稟,知有陛下,不知有大臣。大臣在外,事涉形跡,其可作威福以自便乎?張浚在陝右,區處軍事,恐失機會,便宜可也;乃若自降詔書,得無竊命之嫌耶?官吏責以辦事,便宜可也;若安置從臣,得無忌器之嫌耶?以至賜姓氏,改寺額,事類此者,無與治亂,待報何損!是浚在外傷於太專矣。

“三代之得天下者,得其民也;得其民者,得其心也。民墜塗炭,無甚於今日。發掘丘墓,焚燒屋廬,六親不能相保,而戴宋惟舊,實祖宗德澤在人心者未厭也,所望以中興,惟此一事耳。然人心無常,固亦難保,陛下宜有以結之。今欲薄斂以裕民財,而用度方闕;今欲輕徭以舒民力,而師旅方興。罪己之詔屢降,憂民之言屢聞,丁寧切至,終莫之信。蓋動民以行不以言,臣意陛下舉事當,人心服,自足以結之也。爵當賢,祿當功,刑當罪,施設注措無不當於理,天下不心悅而誠服者,未之有也。臣願陛下以其所當慮者,使一二大臣謀之,無偏聽,無自賢,無畏強禦,無徇私昵,處之得其當則人心服,人心服則盜賊將自息而外患亦可圖矣。”

是日,滁、濠鎮撫使劉位為張文孝所殺。

前一日,位引兵入滁州,克之,文孝遁去。詰旦,文孝以其眾複至城下,位即引兵迎敵。位逢兵眾數百,以為己之兵也,乃指揮殺賊,而所逢者賊兵也。位覺之,欲急戰,為賊所殺,權知州事苟某與州縣官皆散走。事聞,詔其子武德郎、邠門宣讚舍人、知泗州綱,起複滁、濠州鎮撫使,贈位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後為立祠,名剛烈。

己卯,罷臨安府守臣兼浙西同安撫使,以防秋在近,欲責任之專故也。

庚辰,和州進士龔楫率民丁襲金人於新塘,為所殺。

時和州、無為軍鎮撫使趙霖,雖已受命,然寓治水寨,未入城,水寨之眾,乘間出掠敵營。宗弼乃遣偏師築堡新塘,以遏絕濡須之路,楫率二千人襲之,入其營,獲敵兵數百,所掠男女盡縱之。楫歸,道遇敵救大至,其眾多赴水死。楫為敵所得,戟手大罵不絕,敵臠割之,時年二十二。霖上其事於朝,有司以楫率眾無所受命而格其恩。楫,原孫也。

敵之得曆陽也,有士人蔣子春者,平日教授鄉裏,敵見其人物秀整,喜,欲命之以官;子春怒罵,為所殺。

乙酉,詔皇兄右監門衛大將軍、忠州防禦使安時權主奉益王祭祀。

先是安時請襲封,事下禮官,以安時非嫡,遂不許。自仁宗以來,諸王後各以一人襲封,至渡江始廢。

戊子,詔遣使撫諭邵青、戚方,以所部赴行在。

時方引兵犯安吉縣之上鄉,浙西、江東製置使張俊以兵討之。或言上鄉路狹,不可行兵,俊乃遣其將王再興招之。會統製官嶽飛追襲其後,方無路進退,始詣俊乞降。方上兵簿,有馬六百匹,所獻金玉珍珠不可計。至行在,日與中貴人蒱博,不勝,取黑漆如馬蹄者用火熁去,皆黃金也,以償博,不下數枚。詔遷方武翼大夫,以其軍六千人隸王軍,後因以方為裨將。時人為之語曰:“要高官,受招安。”

乙醜,樞密院進呈劉光世所獲敵人並簽軍狀。參知政事張守曰:“光世謂簽軍不宜留,蓋知吾山川險易,它日叛亡,恐為敵人鄉道。”帝曰:“此皆吾民也,不幸陷於敵,驅質而來,豈其得已!”守曰:“若分置軍伍中,每隊留一二人,豈能遽叛!”帝以為然。

辛卯,大理寺奏魔賊王宗石等款狀,帝曰:“此皆愚民無知,自抵大戮。朕思貴溪兩時間二十萬人無辜就死,不勝痛傷。”乃誅宗石等二十六人於越州市,其餘皆釋之。先是浙西、江東製置使張俊,以全軍討饒、信妖盜,(大)〔太〕尉劉光世因命統製官王德、靳賽總兵會之,獲王念經。德等凡屠兩縣,所殺不可勝計。帝聞之不樂,故有此諭。

壬辰,初,山東之破,其士人多不降,有滄州人李齊聚眾沙門島,密人徐文聚眾靈山寺,萊州人範溫聚眾福山島。會河北忠義人(獲)〔護〕送宗室士幹泛海南歸,文劫之。至是文自稱忠訓郎、權密州都巡檢使,其副宋穩自稱忠翊郎、權兵馬監押,請以所部五千人、海舟百五十泛海來歸。詔各進一官,赴行在。

己亥,封才人張氏為婕妤,和義夫人吳氏為才人。吳氏,開封人,時年十六。自上即位以來,嬪禦未備,及是潘賢妃從隆祐皇太後在虔州,後宮近侍者,惟二人而已。

是月,資政殿大學士陳過庭沒於燕山,年六十;後諡忠肅。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

宋紀一百八起上章掩茂庚戌七月,盡十二月,凡六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

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建炎四年金天會八年庚戌,1130秋,七月,癸卯,詔:“諸道守臣,自軍興以來得便宜指揮者並罷。”

斬神武前軍統領官胡仁參於越州市,宣教郎袁潭除名、韶州編管,坐與李鄴同謀投拜,又擅殺兩浙提點刑獄王故也。尋詔以死事,贈朝請大夫,官其家三人。既而言者以為“嚐降敵,比敵兵之去,遂以印付,不當褒贈”。範宗尹主之,卒贈一官,錄其子雲。

甲辰,執政奏以朝議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劉洪道為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司參謀官,帝曰:“不可,是又欲與呂頤浩同官。”趙鼎曰:“頤浩之來尚遲,今先令洪道往池州措置防江。”帝曰:“此固勿害,但議者謂頤浩多引用山東之人,故不欲遣。且頤浩身為宰相,當收攬天下人材,盡為我用;獨私鄉曲,非公道也。”

先是中書舍人季陵入對,言:“強敵之患,已無寧歲,焚劫殺虜,幾遍天下,夏則北去,秋則南牧,往年休士馬於燕山,次年移於河北,次年移於京東,今寓淮甸,無複去意,患在朝夕,可謂急矣。張(浚)〔俊〕提兵已赴公安,劉光世提兵已赴鎮江,亟召亟遣,事尚可及。若呂頤浩既去,朱勝非未來,使七月受命,八月之鎮,九月弓勁馬肥,敵人向南,兵不素練,糧不素積,又不設險,何以禦之!臣願陛下急與大臣謀,先遣軍馬儲運,更擇賢副經畫,以待其來。不然,雖位望崇重,號前宰相,無益也。今日注意將相,非為安危,實為存亡。朝謀夕行,當如拯溺,豈可不惜分陰哉!”至是遂命洪道趣之池州,權管本州及安撫司事,以統製官張俊、李貴、王進、王渙所部合四千人隸本州諸軍,權聽節製。洪道請用便宜指揮,許之。

戊申,詔:“臣僚至都堂,自正一品外,它並在執政之下,著為令。”為劉光世也。

辛亥,金主命給泰州都統博勒和所部諸穆昆甲胄各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