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詔改昭慈獻烈皇太後諡曰昭慈聖獻皇後。
詔:“複五帝、日月之祀,其禮視四方帝,祀以四立日,黃帝以季夏之土王日。春秋分朝日、夕月禮如感生帝。”
辛醜,荊南統製官羅廣以所部三百五十人至鼎之城西,而軍食不繼,於是潭將劉深、鄂將顏孝恭,皆引所部去。後二日,廣亦引兵北還,由是不克討。然賊徒屢抗,多被殺,人心頗搖,乃肆偽赦,立鍾相少子子義為太子,自楊太以下皆臣事之。
壬寅,詔:“昭慈聖獻皇後同姓親遷秩二等,異姓一等。”甲辰,封起複鎮潼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醴泉觀使孟忠厚為信安郡王,丙午,封哲宗美人慕容氏、魏氏並為婕妤,皆用後大祥推恩也。
錄故太師文彥博孫緯世等三人並為迪功郎。
緯世父太仆卿維中,建炎中從帝渡江,至湖州而死,至是用守臣汪藻請而命之。
丁未,神武副軍都統製嶽飛,遣統領官張憲、王貴分道擊虔寇彭友、李滿,獲之。飛自至虔州,日破一寨,賊徒震恐。友等先據龍泉,至是乃敗。
戊申,武節大夫、明州觀察使、浙西兵馬鈐轄史康民將所部至行在,以康民為禦前忠銳第九將。
西南蕃武翼大夫、歸州防禦使、瀘南夷界都大巡檢使阿永,獻馬百有十二匹,瀘州以聞,詔押赴行在。
阿永,乞第子也。元豐間,乞第既效順,願歲進馬以見向化之心,官以銀繒賞之,所得亡慮數倍。其後阿永所中之數,歲增不已,政和末,始立定額。每歲冬至後,蠻以馬來州,遣官視之,自江門寨浮筏而下,蠻官及放馬者九十三人,悉勞饗之,帥臣親與為禮。諸蠻從而至者幾二千人,皆以筏載白椹、茶、麻、酒、米、鹿豹皮、雜氈蘭之屬,博易於市,留三日乃去。馬之直雖約二十千,然揆以銀、彩之直,則每匹可九十餘千,自夷酋已下所給馬直及散犒之物,歲用銀帛四千餘匹兩,鹽六(十)〔千〕餘斤。銀則取於夔之涪州及大寧,物、帛則果、遂、懷安。凡馬之死於漢地者,亦以其直償之。
辛亥,禦前忠銳第七將徐文叛,奔偽齊。
文以所部屯明州城東,朱師閔將至,文覺之,夜以所部泛海舟而遁。未明,至定海縣,忠銳第八將、武德郎趙琦以本軍沿海拒敵,文乃去。沿海製置仇悆率諸將追之,不及。
壬子,起複檢校太傅、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再起複,以光世丁內艱故也。
五月,乙卯,帝諭大臣曰:“朕省閱天下事,日有常度,每退朝,閱群臣及四方章奏,稍暇即讀書史,至申時而常程皆畢,乃習射,晚則複覽投匭封事,日日如是也。”
丙戌,武翼郎、邠門宣讚舍人、權河南鎮撫使翟琮為利州觀察使。
琮言道路梗澀,緩急無兵救援,請亦隸宣撫處置使張浚,許之,遂詔有司以米二萬石餉琮軍,且及李橫、牛皋、彭玘會兵牽製。時朝廷方嘉橫敢勇向前,命橫等直至京城,或徑往長安,與撫司夾擊。
江西安撫大使趙鼎奏:“襄陽居江、淮上流,乃川、陝襟喉之地,以橫鎮撫,誠為得策。今聞橫、皋共起兵往東京,又聞偽齊亦會金人及遣李成領眾西去;恐緣此紛擾不定,橫烏合之眾,將不能禦,則決失襄陽,川、陝路絕,江、湖震動,其害可勝言哉!近有自襄陽來者,言橫正緣乏食兼無衣,則其出兵固非得已。望詔有司時有資給,使橫衣食足,則不假它圖,然後責其守疆待敵,不得因小利出兵,則可久之計矣。”帝覽鼎奏,始憂之。於是蜀口金騎已退,而董先、牛皋皆失守南奔,行在未知也。
丁巳,遣樞密院計議官任直清往襄陽、商、虢、河南撫諭,仍賜河南鎮撫司黃金百兩,為祭告諸陵之費。
己未,權河南鎮撫使翟琮、權陝虢經略使董先言:“今歲臣等首同李橫東擊偽齊,京城震恐,複以無援,引兵而歸,思之痛迫。臣等所管之地,東至鄭州,西至京北,南涉偽境,北臨大河,亦得兩國虛實。但西南去宣撫司三千餘裏,東南去行在四千餘裏,外無應援,內乏糧儲,勢力孤絕。望選委重臣,於行朝宣撫司之中屯駐一司,以為聲援。”詔報已令韓世忠充宣撫使,領大軍屯淮南。
辛酉,詔築第百間以居南班宗室,仍以睦親宅為名。
故朝請大夫歐陽棐贈直秘閣,以元祐黨人故也。
錄故樞密副使包拯曾孫嗣直為迪功郎。
〔丁卯〕,神武中軍統製楊沂中以大軍至桐廬縣,而魔賊繆羅與其徒八人已就招。詔沂中招捕餘黨;宣諭官胡蒙,請榜諭其徒,能自首者免罪。既而沂中捕斬其徒九十有六人,詔沂中以舊官領保信軍承宣使。
亂之始作也,鳳林巡檢、保義郎章甫,淳安尉、右迪功郎曹作肅,指使、保義郎徐詹,皆為所害;後各官其家一人。
乙亥,天申節,韓世忠進生鹿,帝不欲卻,諭輔臣,將放之山林以適物性。
樞密院言:“已遣使詣大金議和,恐沿邊守將輒發人馬侵犯齊界,理宜約束。”詔:“出榜沿邊曉諭,如敢違犯,令宣撫司依法施行。”
丙子,金房鎮撫使王彥遣兵複金州。
初,金兵既還,彥遣本司統製官、武節郎許青,以所部千三百人出漢陰縣,京西南路安撫使周貴迎戰,青引兵橫擊,大敗之,貴僅以身免,遂複金州。又敗金兵於洵陽,乃棄均、房去。時軍食益艱,張浚乃以彥兼宣撫司參議,駐兵達州,而留統製官、武功大夫格禧以兵三千守金、房。
庚辰,江西安撫大使趙鼎言:“嶽、鄂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鄂州雖有帥臣及軍萬餘,其間大半皆烏合之眾,以至器械未備,萬一有警,難以枝梧。欲候虔賊既平,令嶽飛以全軍往嶽、鄂屯駐,不惟江西藉其聲援,可保無虞,而湖南、二廣亦獲安妥。”詔俟飛平江西、湖廣賊畢聽旨。時朝廷聞李橫失利,乃詔橫等屯駐,非奉朝旨,毋得進兵。
辛巳,罷宣撫司便宜黜陟。
初,張浚既受黜陟之命,事重者敕行之。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徐俯大不平,指以為僭。及是浚還行在而王似等代之,故有是旨。
故承議郎胡端修,贈直秘閣,以元符上書入籍故也。
六月,甲申朔,榮州防禦使、神武後軍統製巨師古除名,廣川編管。
初,師古以所部屯揚州,淮南宣撫使韓世忠令移屯泗上,師古稱疾不出,世忠怒,劾之。詔統領官高舉將其軍還行在。
丙戌,複置六部架閣庫。
自崇寧間何執中為吏部,始建議置吏部架閣官。其後諸曹皆置,凡成案留部二年,然後後畀而藏之,又八年,則委之金耀門文書庫。
尚書吏部侍郎韓肖胄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胡鬆年試工部尚書,充副使。肖胄子孫官七人,鬆年五人。
丁亥,入辭,肖胄言:“今大臣各徇己見,致和戰未有定論。然和議乃權時宜以濟艱難,它日國步安強,軍聲大振,理當別圖。今臣等已行,願毋先渝約。或半年不複命,必別有謀,宜速進兵,不可因臣等在彼間而緩之也。”
肖胄母文氏,聞肖胄當行,為言:“韓氏世為社稷臣,汝當受命即行,勿以老母為念。”帝聞之,詔特封榮國太夫人以寵其節。
庚辰,宣撫處置使張浚奏捷,且請赴行在,詔王似、盧法原督使趨赴任,仍降詔撫存蜀中,王彥特放罪,複往金州控扼。時浚方論卻敵之功,將佐幕客皆以便宜遷秩。既則似、法原俱至蜀,浚遂與寶文閣直學士(洪州觀察使)劉子羽、參議官、左通議大夫王庶、主管機宜文字、兵部員外郎馮康國、鼎州團練使、提舉江州太平觀劉錫、左朝散郎、利州路提點刑獄公事馮楫權樞密院計議官,偕行俱東。
甲午,神武前軍統製兼淮南宣撫司都統製王為荊南府、潭、鼎、澧、嶽、鄂等州製置使。
時鼎寇楊麼複犯公安、石首二縣,先五日,命湖南安撫使折彥質會荊鄂潭鼎統製官辛太、崔邦弼、任安、杜湛之眾往討之。彥質數請濟師,乃命總舟師以行,遣總銳第一將崔增、神武後軍統領高進以所部五千從,又命韓世忠、劉光世各以舟五百與之,仍持五月糧以行,凡湖南、北兵並受節度。時知嶽州範寅(數)〔敷〕遭內艱,以策獻於湖南安撫使折彥質以聞。詔下其議,命王行之。
已而請招安金字牌。帝曰:“近來賊盜踵起,蓋黃潛善等專務招安而無弭盜之術,高官厚祿以待渠魁,是賞盜也。麼跳梁江湖,罪惡貫盈,故命討之,何招安為!但令破賊後,止戮渠魁數人,貸其餘可也。”乃給黃榜十道,自麼及黃誠、劉衡、周倫、皮真並近上知名頭領不赦外,脅從之徒,一切不問。如從中自並及(頭)〔投〕首(領),當議優與推恩。
己亥,罷沿海製置司,以海舟三百付明州守臣李承造總領,和州防禦使張公裕同總領;仍命公裕居定海縣,以總領海船所為名。
〔乙巳〕,初,韓世忠之軍建康也,詔江東漕臣月給錢十萬緡,以酒稅、上供、經製等錢應副。至是劉光世移屯,又增月樁錢五萬六千緡,轉運判官、直秘閣劉景真等告之於朝,詔通融應副。自呂頤浩、朱勝非並相,以軍用不足,創取江、浙、湖南諸路大軍月樁錢,以上供、經製、係省、封樁等窠名充其數,茶鹽錢蓋不得用,所樁不能給十之一二,故郡邑多橫賦於民,大為東南之患。
丙午,詔:“內外從官各舉宗室一人,以備器使。”
先是右承事郎、知大宗正丞謝伋條上宗室五事:曰舉賢才以強本支,更法製以除煩苛,擇官師以專訓導,繼封爵以謹傳襲,修圖牒以辨親疏。始,岐獻簡王仲忽為宗官,多所建白,論者以為立法太嚴。自渡江後,南班宗室才六十三員,學官久闕,襲封之典遂廢,宗正有寺無官,故伋言之。時已用伋議,複置宗正少卿,因有是命,惟襲封不行。
丁未,詔:“即駐蹕所在學置國子監,以學生隨駕者三十六人為監生,置博士二員。”
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引兵發鎮江。
時淮南宣撫使韓世忠屯登雲門,光世懼其扼己,改途趣白鷺店;世忠遣兵千餘襲其後,光世覺之,乃止。既而光世奏世忠掠其甲士六十餘人,帝尋遣使和解,仍書賈複、寇恂事賜之。
戊申,武功大夫、高州刺史、樞密院準備差使王林,以所部充禦前忠銳第十將。林,劉光世部曲也,忠銳第九將史康民薦其才,自承州召還,而有是命。
己酉,神武副軍都統製嶽飛自虔州班師。
壬子,右宣教郎王忠民至行在,宰相呂頤浩、簽書樞密院事徐俯見之皆拜,舍於政府。忠民上疏力辭新命,且言:“臣為大金舉兵,故自上大金國主三表,為辨理乞還二帝,本心報國,非求名祿。”帝不許。忠民以告置於櫝中,藏之七寶山下。既見所奏留中,力懇求去,遂依商、虢鎮撫使董先於軍中。
癸醜,川陝宣撫司以三泉縣為大安軍,以武臣種友知軍兼縣事,文臣為判官兼縣丞。
自陝西既破,買馬路久不通,至是榮州防禦使、知秦州、節製階、文軍馬吳璘,始以茶彩招致小蕃三十八族以馬來市,西馬複通。
秋,七月,丙辰,呂頤浩言:“行宮北門未成而役未少,欲於忠銳第八將範溫麾下,擇不堪出戰二百人助役,且令溫自董之。”帝曰:“不可。四方聞之,以為使將帥舍甲兵而事營繕,非今日整兵經武之道。”
己未,置博學宏詞科,用工部侍郎李擢奏。其法,以製、詔、書、表、露布、檄、箴、銘、記、讚、頌、序十二件為題,古今雜出六題,分三日試。命官除歸明、流外、進納及犯贓人外,願試者以所業每題二篇納禮部,下兩製考校。堪召試者,每舉附省試院收試,上等改京官、除館職,中等減三年磨勘,下等減二年,並與堂除;奏補出身人,以賜進士及第、出身、同出身為三等之差。著為令。
初置提舉孳生牧馬監官,於饒州置司,俸賜視雜監司,(合)〔令〕樞密差幹辦官三員,本路給廄卒二百人,仍令統製官王進以所部護之。時益市馬於廣西,故先擇牧地鄱陽,置官提舉。
庚申,權商虢鎮撫使董先奏虢州失守,待罪,詔先兼京西招撫司都統製,屯襄陽。
乙醜,尚書省言韓肖胄已至泗州,齊國館伴官兵未到。時神武諸軍護送者二千人,乃詔都督府以輕舟濟其軍食。
肖胄至汴梁,偽齊劉豫欲見之;副使胡鬆年曰:“見之無害。”豫之臣欲令以臣禮見,肖胄未有以答,鬆年曰:“皆大宋之臣,當用亂禮。”豫不能折。既見,鬆年長揖豫,敘寒溫如平生。豫欲以君臣之禮傲之,鬆年曰:“鬆年與殿下比肩事主,不宜如是。”豫問:“主上如何?”鬆年曰:“聖主萬壽。”豫曰:“其意何在?”鬆年曰:“主上之意,必欲複故疆而後已。”豫有慚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