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寅,尚書考功員外郎兼權監察禦史朱異宣諭浙東、福建還。異出使九月,閱所按吏凡八人,薦士張九成等十二人。

丁卯,詔錄用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六朝勳臣自曹彬至藍元振三百二十人子孫。先是徽猷閣待製宋伯友言:“艱難以來,中原隔絕,功臣子孫,凋喪殆盡;乞訪其後,量材錄用。”故有是旨。其後得趙普、〔趙〕安仁、範質、錢若水諸孫,皆官之。

己巳,樞密院計議官、權監察禦史薛徽言宣諭湖南還。徽言出使九月,閱所按吏十六人,薦士劉延年等三人。

庚午,詔:“無職田選人及親民小使臣,並給茶湯錢十千,職田少者通計增給。”

先是禦筆增選人、小使臣俸以養廉,輔臣進呈,帝諭以“今飲食衣帛之直,比宣和不啻三倍,衣食不給而責以廉節,難矣。宜變舊法以權一時之宜。”戶部尚書黃叔敖言:“文武官料錢,各有格法,不可獨增選人、小使臣;乞令提刑司均州縣職田於一路,通融應副,無職田及職田少者增支。”從之。

癸酉,宰相呂頤浩、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事徐俯,以旱乞罷政,帝曰:“與其去位,曷若同寅協恭,交修不逮,思所以克厭天心者!”頤浩等乃複視事。

時以旱故,詔群臣言闕政。禮部尚書洪擬曰:“法行之公,則人樂而氣和;行之乖,則人怨而氣偏。試以小事論之:近時監司守臣獻羨餘則黜之,宣撫司獻則受之,是行法止及疏遠之臣也。有自庶僚為侍從,臥家視事,未嚐入謝,得美職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廢朝,則斥罷之;是行法止及冗賤之官也。榷(貸)〔酤〕立法甚嚴,犯者籍家財以充賞;而大官有勢者,連營列(陳)〔障〕,公行酤賣,則不敢問;是行法止及孤弱之家也。小事如此,推廣而言之,則怨多而和氣傷可知矣。”疏奏,帝嘉納。

甲戌,神武中軍統製兼提舉宿衛親兵楊沂中自嚴州還,以沂中兼帶禦器械。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邠門宣讚舍人、禦前忠銳第四將範溫以所部充神武中軍左部統領。

乙亥,朱勝非起複舊官,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特命睿思殿祗候陳彥臣宣押赴行在。

詔神武副軍〔都〕統製嶽飛選兵三千人移戍廣州。

丙子,以久旱,詔諸路監司分按州縣,親錄囚徒以察冤滯。

己卯,詔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知秦州張榮以所部赴行在。

庚辰,輔臣奏事,呂頤浩言雨足,帝曰:“日者亢旱,朕甚憂之,以穡事無望矣。今沾足如此,殆將有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書大有年者才一,書有年者再而已,以此知豐登之難得也。”先是自六月丙午不雨,帝命議獄刑,弛力役,進素膳,及是雨乃足,翼日,帝始禦玉食焉。

八月,丙戌,初,忠銳第八將徐文既叛去,以所部海舟六十,官軍四千三百,泛海至鹽城縣,遣使臣闞中納款於偽齊,具言沿海無防禦之人,可以徑至二浙;且圖駐蹕所在軍馬之數,因密州草橋鎮巡檢包德聞於劉豫,豫大喜。是日,授文防禦使、知萊州,以海艦二十益其軍,令犯通、泰等州,且至淮南與大軍會合。

戊子,金主以趙誣告其父昏德公謀反,命誅及其婿劉彥文。初,金人欲令其父子對質,會蔡(絛)〔鞗〕力辨其誣,乃止。

己醜,命神武副軍都統製嶽飛赴行在,仍命飛以精卒萬人留戍江州。

壬辰,川、陝等路宣撫處置副使王似言:“川、陝諸州應奏獄案,乞用便宜指揮,酌情斷下,如張浚例。”許之。

甲午,帝謂大臣曰:“元祐黨人固皆賢,然其中亦有不賢者乎?”呂頤浩等曰:“豈能皆賢!”徐俯曰:“若真元祐黨人,豈不賢!但蔡京輩,凡己之所惡,欲終身廢之者,必名之元祐之黨,是以其中不免有小人。”帝曰:“若黃策之類是也。”俯曰:“黃策乃元符末上書狂直被罪,始,天下皆稱之。如策比者,無慮十餘人,策不能固窮守節,陷於非義。其中亦有議論前後反複,奸惡猥瑣,竄名其間,如楊畏、朱師服數人耳。”策以直秘閣、通判嚴州,受賕抵罪,故帝及之。

故降充寶文閣待製王覿,追複龍圖閣學士。

乙未,詔:“河南鎮撫使翟琮,且在襄陽府屯泊,聽候朝旨。”

時梁、衛之地,悉淪偽境,琮屯伊陽之鳳牛山,為偽齊所逼,孤立不能敵,率部曲突圍奔襄陽。京西招討使李橫以聞,故有是命。

權商虢鎮撫使董先,言有官軍及老弱七千在襄陽,而李橫兵已眾,恐不能贍給,乃命先赴行在,先遂以其眾依趙鼎於江西。

戊戌,金主詔曰:“比以軍旅未定,嚐命帥府自擇人授官;今並從朝廷選法。”

己亥,以信安郡王孟忠厚為禮儀使,奉神禦並詣溫州。

甲辰,詔曰:“比者雨暘弗時,幾壞苗稼,朕方寅畏怵惕;又複地震,蘇、湖益甚,朕甚懼焉。蓋天降災,其應必至,皆朕失德,不能奉順乾坤,協序陰陽之故。谘爾在外大小之臣,有能應變弭災,輔朕不逮者,極言無隱。”

時已命諸路憲司起發州郡所負積年禁軍闕額錢,是日,帝諭輔臣,恐不便於民,速令除放,遂以手詔付有司,自建炎以來皆蠲之。

乙巳,詔:“複置史館,以從官兼修撰,餘兼直館、檢討,若著作佐郎有闕,依元豐例差郎官兼領。”先是著作官全闕,以都官員外孔端朝權兼著作佐郎,至是吏部討論而有此命。

己酉,侍禦史辛炳言:“叨綴日參,見宰執有留身奏事者。臣竊謂天下有大利害,政事有大因革,人才之黜陟,賞罰之勸懲,相與敷陳於陛下之前,蓋有不容不公者。留身之際,何所不有!恐分朋植黨之漸,為害滋大。欲望降旨,自今三省、樞密院朝殿進呈,訖不得留身,違者許禦史台彈奏。”

辛亥,嗣濮王仲湜請諸州宗室,各以行尊者一人檢察月俸錢米,許之。渡江後,宗子散居四方,故仲湜以為請。

是月,韓肖胄等始至雲中,見金國都元帥宗翰議事。

九月,癸醜,秘書少監孫近請命前宰執供具建炎四年二月以前時政記,仍令修注官補建炎以來起居注,命百司日以朝廷所施行事報秘書省、進奏院,月報亦如之。

初,偽齊侍禦史盧載陽上議,陳結南夷擾川、廣之策,劉豫遣通判齊州傅維永及募進士宋囦等五十餘人自登州泛海,冊交趾郡王李陽煥為廣王,且結連諸溪洞酋長,金主遣使毛都魯等二十餘人偕行。

〔丙辰〕,時行宮外朝止一殿,日見群臣,省政事則謂之後殿,食後引公事則謂之內殿,雙日講讀於斯則謂之講殿。至是梁朽,前榮且壞,命有司繕治之。乃權禦射殿,極卑陋,茆屋裁三楹,侍臣行列,巾裹觸棟宇。

戊午,特進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呂頤浩罷,為鎮南軍節度、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頤浩再相凡二年,侍禦史辛炳劾其不恭不忠,敗壞法度。及頤浩引疾求去,殿中侍禦史常同因論其十罪,大略謂:“頤浩循蔡京、王黼故轍,重立茶鹽法,專為謀利,一也。不於荊、淮立進取規模,惟務偷安,二也。所引用非貪鄙俗士即其親舊,三也。民訴訟有再至者輒罪之,四也。贓吏呂應問、韓禧皆滿數萬,頤浩既受女謁,遂令移獄,欲罪元按官司,五也。台諫論事不合己意,則怒形於色,六也。近兩將不協,幾至交兵,不能辨曲直以申國威,而姑息之,七也。其心腹最喜者擢置台屬,使采台中議論,八也。近者地震,抑而不奏,及降詔求言,又不引去,九也。每會親黨夜飲,男女雜坐,比言者論罷都漕司,遽托病乞出,十也。陛下未欲遽罷頤浩者,豈非以其有複辟之功乎?臣謂功出眾人,非一頤浩之力。縱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張九齡所謂不以賞功者也。”疏入,因改命。

庚辰,神武副軍都統製嶽飛自江州來朝,賜金帶、器甲。飛養子雲,年尚少,帝亦以戰袍戎器賜之。

辛酉,川陝宣撫司統領官吳勝,敗偽齊兵於黃堆寨。

初,陝西同統製軍馬楊政率諸軍深入至清水縣,命勝與統領官楊從儀、程俊等率忠義人進討。偽涇原第八將嚴千,以甲軍千人,騎五百,築蓮花城,勝急擊攻之。翼日,第十將宋師閔複以騎二千來援,勝等追殺無遺,獲所部將十餘人,師閔僅以身免。勝還至臘家城,複與敵遇,步將從義郎彭扆戰死。準備將、承信郎賀吉,為賊所獲,曰:“吾不死於敵手。”遂自殺。是役也,將士死者百二十有三人,皆贈官,錄其子。

丙寅,詔:“自今執政許留身奏事,如宰臣例。”

端明殿學士、江南西路安撫大使兼知洪州趙鼎為江南西路安撫製置大使兼知洪州,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神武副軍都統製嶽飛落階官,為鎮南軍承宣使、江西沿江製置使,戍江州。飛言:“本路兵久不訓習,乞留五千人屯洪州,二千人屯虔州、南安,餘軍並隨軍訓習。”詔飛、鼎同議。

先是飛在洪州,與江南兵馬鈐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帥臣李回奏劾之。及是帝戒飛止酒,飛遂不飲。

始,統製官傅選屯江州,李山知蘄州,皆受回節度。飛受命,奏乞選、山皆為本司統製,於是飛始能成軍。江東宣撫使劉光世與秉淵素厚,奏秉淵還建康以避之。

時飛軍月費錢十二萬二千餘緡,米萬四千五百餘斛,詔漕臣曾紆津致錢糧,為軍中五月之費,而鼎督趣之。回與飛不協,至鼎,推誠待之,飛亦心服。

信安郡王孟忠厚上昭慈聖獻皇後改諡冊於溫州太廟,不改題神主。

戊辰,帝謂輔臣曰:“議者多言諸大將不宜益兵。漢高祖定天下,諸將兵至十數萬,未嚐以為疑,故能成功。今劉光世、韓世忠兵才各五萬,張俊不滿三萬,議者已患其多,此不知時宜也。”席益曰:“方用兵之時,禦諸將當如高祖,削平之後,待功臣當如光武。”前三日,詔以忠銳第九將史康民、第十將王林所部益俊軍,又令第二將張守忠受俊節製,故言者及之。

己巳,權刑部侍郎章誼試兵部侍郎,大理卿李與權權刑部侍郎。

壬申,自軍興以來,機速事皆以白劄子徑下,有司既報行,然後赴給、舍書押降敕;其後擬官、(獄斷)〔斷獄〕皆然,兩省之職殆廢。至是中書舍人孫近言:“國家仿唐舊製,分建三省,凡政令之失中,賞刑之非當,其在中書,則舍人得以封還,其在門下,則給事得以論駁。蓋先其未行而救正其失,則號令無反汗之嫌,政令無過舉之跡。今給、舍但書押已行之事,雖欲論執而成命已行,非設官本意。望申嚴舊製,應非軍期急速不可待,勿報;應給、舍書讀,如無封駁,令畫時行下。”

詔:“神武後軍見在行在官兵八千人,並撥隸神武〔右軍〕都統製張俊。”

乙亥,江東宣撫使劉光世為江東、淮西宣撫使,置司池州;淮南東路宣撫使韓世忠為建康、鎮江府、淮南東路宣撫使,置司鎮江府;神武前軍統製、荊南府、潭、鼎、澧、嶽、鄂等州製置使王為荊南府、嶽、鄂、潭、鼎、澧、黃州、漢陽軍製置使,置司鄂州;神武副軍都統製、江西製置使嶽飛為江南西路、舒、蘄州製置使,置司江州。賜光世錢十萬緡,為營壘費。仍命世忠措置所部沿江至平江府、江陰軍沿海地。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武泰軍節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郭仲荀為檢校少保、知明州兼沿海製置使,神武中軍統製、提舉宿衛親兵楊沂中兼權殿前司公事。仍詔仲荀以紹興府、溫、台、明州為地分,自帥府外,應統兵官並得節製。

始,諸將擁重兵而無分定路分,故無所任責。朱勝非再相,始議分遣諸帥各據要會,某帥當某路,一定不複易。

戊寅,秘書省正字陳祖言請修建炎以來日曆,從之。

庚辰,集英殿修撰蘇遲權尚書刑部侍郎。

詔神武副軍〔都〕統製、江西製置使嶽飛所部改為神武後軍,以飛為統製。

偽齊遣將與知光州許約合兵圍固始縣,知縣事孫暉將所部遁去。淮西宣撫使劉光世,遣統製官酈瓊等救之,未至,會淮西安撫使胡舜陟命準備將領、承議郎洪邦彥以鄉兵來援。辛巳,賊棄城走。

是秋,金都元帥宗翰悉起女直土人散居漢地,惟金主及將相親屬衛兵之家得留。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十三

宋紀一百十三起昭陽赤奮若癸醜十月,盡閼逢攝提格甲寅六月,凡九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

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