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威廉·維克裏:在諾貝爾獎光環中倒下的經濟學家(2 / 2)

(2)荷式拍賣:初始價格確定後,拍賣商遞減喊價,直到有某位買者喊“我的”而接受這一價格為止。

(3)第一價格拍賣:即維克裏所謂的“密封”或書麵投標拍賣,其中最高價競買者以等於全額投標出價的價格得到拍賣物。

(4)第二價格拍賣:最高價競買者以等於第二高競買價的價格獲得拍賣物。

實質上,拍賣市場是一種具有明確交易規則的特殊市場,該交易規則精確地描述了市場出清價格是如何實現的。維克裏在理論中假定每個經濟行為人(拍賣商與競買者)都是自利與理性的,其在拍賣中的估價與常值密度獨立分布,任何估價與遞價均可認為是最大可能估價的一部分。然後維克裏建立了一個雙邊拍賣式契約模型。在存在多個競買者,以及每個競買者準確地知道自己的估價區間時,如果所有行為人都屬於風險中性,則在第一價格拍賣中的非合作(或納什)均衡遞價函數僅僅取決於其估價值,而非取決於有著任何估價值的經濟行為者。因而隻要給定其一估價順序,就可以得到同樣的遞價順序。如果所有的行為人都屬於風險厭惡,那麼最高估價競買者隻能是潛在的最高競買者,因為假如他的風險厭惡程度小於第二或第三高價競買者,則他的出價可能比他們低。

1962年,維克裏進一步把其理論推廣到多單位物品的差別拍賣中,並首次說明了荷式拍賣與第一價格拍賣是同構的。1976年,維克裏又把英式拍賣推進為累式拍賣,從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拍賣與投標理論,推動了經濟理論的發展:

(1)研究了密封投標拍賣問題,分析了拍賣中的共謀現象,指出在公開遞價英式拍賣中容易產生買者共謀現象,而在密封投標拍賣中,拍賣商與競買者以及拍賣商之間具有共謀的可能。

(2)對市場激勵機製與信息之間的關係進行了開拓性的探索。強調市場規則(拍賣和密封投標競爭的規則等)的製定必然要受到激勵一致性的約束,其中市場激勵是從交易者的私人信息和交易者參加或不參加交易的選擇自由中誘導出來的。

貝克爾在公用事業與運輸的最優定價理論方麵也做出了重大貢獻,研究範圍包括反應性標價、城市的擁擠情況收費、模擬期貨市場、通貨膨脹對效用調節和計價收費方法的影響等方麵。他還曾參加美國和其他國家有關城市交通路線快速運轉所需運費結構的研究工作,分析了交通擁擠現象和高峰負荷效應。他極力主張要根據交通工具使用時間的擁擠程度來定價,甚至建議采取工程學的方法來解決城市汽車使用的監控和通行稅的征稅問題。貝克爾雖然研究的多為具體的市場機製,但其研究對於人們認識更為一般的市場機製、建立市場微觀結構的一般理論具有重大的價值,諾貝爾經濟學獎也是對其理論的一種承認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