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給事中呂祉試尚書刑部侍郎,充都督行府參(謀)〔議〕軍事。
顯謨閣待製、新知鄂州王庶知荊南府,兼荊湖北路經略安撫使。
荊南屢為盜殘,庶與士卒披荊棘,致財用,治城隍,繕府庫,廨舍畢修,陶瓦為民室廬,辟市區如承平時。流庸四集,喜曰:“公可恃,我其安於此矣!”庶曰:“府庫未充也。”乃下令:“有欲吾田者,肆耕其中,吾不汝賦;有能持吾錢出而得息者,視其息與去之日多少,授其職有差。”武吏爭出應令。未幾,還輸其息,府庫大充,得以養兵,遂成軍,隱然為雄藩。
乙巳夜,地震。
戊申,權戶部侍郎王俁兼權〔禮部侍郎〕。
己酉,詔曰:“朕以菲德,奉承大統,遭時艱厄,敵偽相挻,軍旅方興,賦役重困,寤寐恫矜,未知攸濟。乃六月乙巳地震,朕甚懼焉。政之失中,吏之無良,怨仇滋彰,乖氣致沴,坤厚之載,搖動靡寧。變不虛生,緣類而應,永思厥咎,在予一人。凡內外臣庶,有可以應變,輔朕之不逮者,其各悉意以言,毋諱朕躬,毋悼後害。州郡守長近民之官,宜為朕惠養凋瘵,安輯流亡,察冤係,禁苛擾,毋倚法以削,毋縱吏為奸。惟茲卿士,小大惕恭,各祗乃事,以副朕寅畏天地,側身銷變之意。”
遣內侍往淮南撫問右仆射張浚,仍賜銀合茶藥,以浚將渡江巡按故也。
浚以為“東南形勢,莫重建康,實為中興根本,且使人主居此,則北望中原,常懷憤惕,不敢自暇自逸。而臨安僻居一隅,內則易生安肆,外則不足以召遠近,係中原之心。”遂奏請聖駕以秋冬臨建康,撫三軍而圖恢複。
浚又渡江撫淮上諸屯,屬方盛暑,浚不憚勞,人皆感悅。時防秋不遠,浚以方略諭諸帥,大抵先圖自守以致其師,而後乘機擊之。遂命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自當塗進屯廬州,與韓世忠、張俊鼎立,又遣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進屯泗州。軍聲大振。
壬子,帝禦正殿,疏放臨安府等見禁輕刑,以大暑故也。
戊午,詔:“兩淮沿江守臣,並以三年為任。”
癸亥,張浚加食邑一千戶,食實封四百戶。浚出按淮甸,故降旨加恩焉。
時浚密遣人至燕山回,知道君不豫,淵聖遺書金帥求絹。浚遂奏:“臣近得此信,不勝痛憤。願陛下剛健有為,成敗利害,在所不恤。況孝弟可以格天,推此心行之,臣見其福,不見其禍也。”
故太子中舍、知封州曹覲,賜諡忠肅。故右讚善大夫、知康州趙師旦,賜諡莊湣。
皇祐中,儂智高入寇,二人皆身捍賊而死。曾開在廣東,援五年十一月詔書為之請,至是賜之。
〔甲子〕,詔:“自今諸州(寓流)〔流寓〕舉人,每十五名解一名;不及十五人,令本路漕司聚類附試,仍不拘路分。召文臣二員結除名罪委,所保不得過三人。”用國子監請也。
秋,七月,壬申,太常少卿何愨權尚書禮部侍郎。
癸酉,尚書吏部尚書兼侍講劉大中試兵部尚書。
甲戌,試尚書刑部尚書呂祉,給事中晏敦複,並試吏部侍郎;祉仍兼都督行府參議軍事。
庚辰,行營前護副軍都統製王彥發荊南,以所部八字軍萬人赴行在,統製官焦文通、備將趙撙等皆從焉。
是月,淮南宣撫使劉光世克壽春府。
八月,己亥,吉州萬安縣丞司馬光族曾孫宗,召添差兩浙路轉運司幹辦公事,主光祠祀。
庚子,集英殿修撰、權都督行府參議軍事劉子羽,祠部員外郎、都督行府主管機宜文字熊彥詩,撫諭川、陝還,至行在,新除權禮部侍郎何愨亦自行府歸,帝皆召見之。
(癸卯)〔甲辰〕,張浚自江上入朝,力陳建康之行為不可緩,朝論不同,帝獨從其計。
先是三大帥既移屯,而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嶽飛亦遣兵入偽齊地。偽知鎮汝軍薛亨,素號驍勇,飛命統製官牛皋擊之,擒亨以獻,引兵至蔡州,焚其積聚。
眉州布衣帥維藩,治《春秋》學,累舉不第,至是赴行在上《中興十策》,請車駕視師。帝下其議於朝,浚以為可用。會牒報劉豫有南窺之意,趙鼎乃議進幸平江。
詔:“百司隨從人比四年三分減一;應軍旅非泛支降錢穀差出,並隨從行在所處分。其餘百司常程事務,留臨安府,聽行宮留守司予決;內有不可予決者,即申奏行在所。”
丙午,顯謨閣直學士、知臨安府梁汝嘉為巡幸隨駕都轉運使。
丁未,觀文殿學士、新知紹興府秦檜充醴泉觀使,兼侍讀、行宮留守;觀文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孟庾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行宮同留守,權許赴尚書省治事。
詔:“景靈宮神禦,令溫州四孟行禮,俟還臨安日如舊。”
戊申,詔賜沿江諸帥曰:“天地之大義,莫重於君臣;堯、舜之至仁,無先於孝悌,一自衣冠南渡,敵馬北侵,五品弗明,兩宮未返。念有國有家之道,必在正名;盡事父事君之誠,詎宜安處!將時巡於郡國,以周視於軍師。爾其慎守封圻,嚴戒侵擾,虔共乃職,謹俟朕行。”
湖北、京西安撫司第四副將、武經郎楊再興,引兵複西京之長水縣。
詔侍從官更互赴行在所供職。
時戶部侍郎王俁先往平江措置,於是兵部尚書劉大中、工部侍郎趙霈從,仍以大中兼權吏、禮部尚書,趙霈兼權戶、刑部侍郎。又命殿前司統製官趙密彈壓舟船,帶禦器械劉(琦)〔錡〕與管軍解潛同總禁衛。時吏部侍郎呂祉,戶部侍郎劉寧止,皆為行府屬,近臣留行宮者,惟吏部尚書孫近、侍郎晏敦複、刑部尚書胡交修、中書舍人傅崧卿、左司員外郎樓炤、殿中侍禦史石公揆、監察禦史蕭振、李誼而已。
尚書兵部侍郎胡世將充徽猷閣直學士、知鎮江府。
庚戌,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孫近充龍圖閣學士,複知紹興府。
辛亥,太廟神主發臨安。
詔:“今者車駕巡幸,措置約束,務從簡省,如陳設之具,已有儀鸞,舟船牽挽,已有兵梢,膳羞之奉,不過隨宜。切恐所過州縣,帟幕供帳,極於侈靡,舟船人夫,煩於調發,飲食膳羞,過求珍異,以至應副百司,極其所須以為己功,不恤民力,皆非恭儉愛民之意。戒飭州縣,勿為侈費;若排辦太過,有苦於百姓者,令監司按劾。”
癸醜,徽猷閣待製、樞密都承旨兼都督行府參議軍事郭執中卒。帝覽遺表歎息,特贈徽猷閣直學士,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
丙辰,金追尊九代祖以下曰皇帝、皇後,定始祖、景祖、世祖、太祖、太宗廟皆不祧。
丁巳,詔權罷講筵,俟過防秋日如舊。
己未,戶部乞依四年例,預借江、浙民戶來年夏稅綢絹之半,盡令折納米斛,約可得二百餘萬,庶幾儲蓄稍豐,詔本部勘當。於是兩浙綢絹各折七千,江南六千有半,以米斛價例紐折,每匹折米二石。
壬戌,中書舍人(傳)〔傅〕崧卿兼權戶部侍郎,吏部侍郎晏敦複兼權工部侍郎。
癸亥,左司諫陳公輔請奏蔭無出身人並令銓試,經義或詩賦、論策三場,以十分為率,取五分合格。雖累試不中,不許參選,亦不許用恩澤陳乞差遣,詔吏部措置。其後吏部請試律外止益以經義或詩賦一場,年三十五以上累試不中之人,許注殘零差遣,餘如公輔所奏,從之。
(癸亥)金主詔曰:“齊國與本朝軍民訴訟相關者,文移署年,止用天會。”
甲子,廢白州為博白縣,隸瓊州;龔州為平南縣,隸潯州。
九月,丙寅朔,帝發臨安府。
先詣上天竺寺焚香,道遇執黃旗報捷,乃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嶽飛所遣武翼郎李遇。先是飛遣統製官王貴、郝晸、董先引兵攻虢州盧氏縣,下之,獲糧十五萬斛。
帝已登舟,召守臣李謨即舟中奏事,遂宿北郭之稅亭。
丁卯,禦舟宿臨平鎮。
戊辰,帝次崇德縣,縣令趙渙之入對。帝問以民間疾苦,渙之言無之;又問戶口幾何,渙之不能對。乃削渙之二秩,仍令張彙治罪。趙鼎曰:“陛下所以延見守令者,正欲知民間疾苦耳。”帝曰:“朕猶恨累日風雨,不能乘馬,親往田間問勞父老。”
己巳,次皂林,帝謂宰執曰:“嶽飛之捷,兵家不無緣飾,宜通書細問;非吝賞典,欲知措置之方爾。”張浚曰:“飛措置甚大,今已至伊、洛,則太行一帶山寨,必有通謀者。自梁青之來,彼意甚堅。”趙鼎曰:“河東山寨如韋銓輩,雖力屈就金人招,而據險自保如舊,亦無如之何,羈縻而已。一旦王師渡河,此輩必為我用。”帝曰:“斯民不忘祖宗之德,吾料之,必非金人所能有。”鼎等曰:“願陛下修德,孜孜經營,常如今日也。”
庚午,帝次秀州。
辛未,禦舟次平望。
壬申,帝次吳江縣。
偽齊故相張孝純遣其客薛筇間道走行在,上書言利害。先是劉麟嚐養俠士蒯挺等二十餘人,待以殊禮,孝純自言得其陰謀。又言:“金人於沿海州縣置通貨場,以市金漆、皮革、羽毛之可為戎器者,以厚直償之,所積甚眾。孝純言於豫曰:‘聞南人治舟久矣,旦暮乘風北濟,而所在岸口視之恬然,儻利於吾,彼寧不為之禁!’豫大懼,遽罷通貨場。”又請分兵守京西諸州,斷貝勒之糧道,搗劉豫之巢穴,則淮南、關陝之兵不攻自解。又言:“山東長吏皆本朝舊人,日望王師之來,爭為內應以贖前罪。惟李鄴有異誌,不複心懷本朝。”孝純嚐與鄴論及朝廷,鄴曰:“死無所憚,但恐如陸漸之禍,惡名終不可免。”故孝純及之。
癸酉,帝次平江府。
乙亥,韓世忠自楚州來朝。
癸未,詔:“太廟神主權奉安於平江府能仁寺,遇朔享日,令太常寺焚香。”
丁亥,吏部侍郎晏敦複權戶部侍郎。
戊子,詔:“江東轉運使向子,應副劉光世軍錢糧。副使俞俟,應副張俊軍錢糧。”子與俊不協,俊數有論奏;而光世,向氏婿也,故改命之。
命戶部員外郎霍蠡就鄂州置司,專總領嶽飛一軍錢糧。
庚寅,張浚複往鎮江視師。
初,偽齊劉豫,因金領三省事晉國王宗翰、尚書左丞、參知政事高慶裔在兵間而得立,故每歲皆有厚賂,而蔑視其它諸帥。左副元帥魯王昌,初在山東,回易屯田,遍於諸郡,每認山東為己有。及宗翰以封豫,昌不能平,屢言於太宗,以為割膏腴之地以予人,非計,太宗不從。
及是豫聞帝將親征,遣人告急於金主,求兵為援,且乞先侵江上。金主使諸將相議之,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言曰:“先帝所以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安民息兵也。今豫進不能取,又不能守,兵連禍結,愈無休息,從之則豫受其利,敗則我受其弊。況前年因豫乞兵,嚐不利於江上矣,奈何許之!”金主乃聽豫自行,遣右副元帥沈王宗弼提兵黎陽以觀釁。
於是豫以其子偽尚書左丞相梁國公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改封淮西王,又以主管殿前司公事兼開封尹許清臣權諸路兵馬大總管,尚書右丞李鄴為行台右丞、講議軍事,戶部侍郎馮長寧為行台戶部侍郎兼行軍參議,又以故叛將李成、孔彥舟、關師古為將,簽鄉兵三十萬,號七十萬,分三路入寇:中路由壽春犯合肥,麟統之;東路由紫〔荊〕山出渦口,犯定遠縣以趨宣、徽,侄猊統之;西路由光州犯六安,彥舟統之。偽詔榜示,指斥鑾輿,尤甚於五年淮、泗之役。
諜報豫挾金兵來侵,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在淮壖,先以二百騎馳至盱眙觀形勢,還奏事,留宿內殿三日,條上禦寇之策,於是分遣諸將以備要害。時江東宣撫使張俊軍盱眙,沂中軍泗上,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在楚州,湖北宣撫副使嶽飛在鄂州,聲勢不相及。獨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在當塗,光世遣輕騎據廬,而沿江一帶皆無軍馬,左仆射趙鼎甚憂之。浚乞先往江上視師,至是發行在。
癸巳,翰林學士朱震言:“按大理國本唐南詔,大中、鹹通間,入成都,犯邕管,召兵東方,天下騷動。藝祖皇帝鑒唐之禍,乃棄越巂諸郡,以大渡河為界,欲寇不能,欲臣不得,最得禦戎之上策。今國家南市戰馬,通道遠夷,其王和譽遣清平官入獻方物。陛下詔還其直,卻馴象,賜敕書,即桂林遣之,是亦藝祖之意也。然臣有私憂,不可不為陛下言之。今日幹戈未息,戰馬為急,桂林招買,勢不可輟。然而所可慮者,蠻人熟知險易,商(買)〔賈〕囊橐為奸,審我之利害,伺我之虛實,安知無大中、鹹通之事!願密諭廣西帥臣,凡市馬之所,皆用謹信可任之士,勿任輕狷生事之人,務使羈縻而已。異時西北路通,漸減廣馬,庶幾消患未然。”詔劄與廣西帥臣。
冬,十月,乙未朔,帝率百官遙拜二帝。
丁酉,吏部侍郎、都督府參議軍事呂祉還行府供職。
先是劉麟等令鄉兵偽為金人服,於河南諸處千百為群,人皆疑之,以金、偽合兵而至。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奏禦賊事宜,謂廬州難守,且密幹左仆射趙鼎,欲還太平州,又江東宣撫使張俊方駐軍泗州。都督張浚奏:“敵方疲於奔命,決不能悉大眾複來,此必皆豫兵。”而邊報不一,俊、光世皆請益兵,眾情恟懼,議欲移盱眙之屯,退合肥之戍,召嶽飛盡以兵東下。浚獨以為不然,乃以書戒俊及光世曰:“賊眾之兵,以逆犯順,若不剿除,何以立國,平日亦安用養兵為!今日之事,有進擊,無退保。”而鼎及簽書樞密院事折彥質,皆移書抵浚,欲飛軍速下。且擬條畫項目,請帝親書付浚,大略欲令張俊、楊沂中合兵掃蕩,然後退師還南,為保江之計,(必不)〔不必〕守前議。於是江東宣撫使韓世忠統兵過淮,遇敵騎,與阿裏雅貝勒等力戰,既而亦還楚州。或請帝回臨安,且追諸將守江防海,浚奏:“若(謂)〔諸〕將渡江,則無淮南,而江之險與敵共。淮南之屯,正所以屏蔽大江。使賊得淮南,因糧就運以為家計,江南豈可保乎!今淮西之寇,正當合兵掩擊,況士氣甚振,可保必勝。若一有退意,則大事去矣。又,嶽飛一動,則襄、漢有警,複何所製!願朝廷勿專製於中,使諸將不敢觀望。”帝乃手書報浚:“近以邊防所疑事谘卿,今覽所奏甚明,俾朕釋然無憂。非卿識高慮遠,出(入)〔人〕意表,何以臻此!”祉亦言士氣當振,賊鋒可挫,榻前力爭,至於再四。彥質密奏:“異時誤國,雖斬晁錯以謝天下,亦將何及!”帝不聽。乃命祉馳往光世軍中督師。
時劉猊將東路兵至淮東,阻世忠承、楚之兵不敢進,複還順昌,麟乃從淮西係三浮橋而渡。於是賊眾十萬,已次於濠、壽之間。江東宣撫使張俊拒之,即詔並以淮西屬俊。主管殿前司楊沂中,為浚統製官,浚遣沂中至泗州與俊合,且使謂之曰:“上待統製厚,宜及時立大功,取節鉞,或有差跌,浚不敢私。”諸將皆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