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是目前社會最關注的熱點,而搶劫又是當今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特點。2003年——2005年上半年,據公安部門調查搶劫案件的統計分析,其中,搶劫案件41件75人,青少年占搶劫案件的44%,涉案少年占全部人數的42%。然而,搶劫犯罪已占犯罪之首,而且涉案人數也逐漸上漲。
剖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青少年時期是人一生中發展變化非常迅速的時期,是個體生長發育的鼎盛時期,這個時期的身體和生理機能都會發生急劇的變化,成為生長發育的高峰期。而青春期同時也是青少年成長路上的危險期,就像是一顆顆定時炸彈一樣,隨時都有可能為周圍的人和自己帶來麻煩。然而,正處在半成熟時期的青少年們,還保留著看待問題的純真和片麵性,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並沒有一個判斷的標準。有時候觸犯了法律還竟然一無所知,當自己住進監獄時,竟然還帶著無故的語氣說:“我不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我隻是覺得好玩。”
年僅14歲的夏東,原本是一個學習很好的優秀學生。在一次聽同學說網吧很好玩,於是放學之後,就拿著自己的零用錢到網吧玩了一次。但是不料這一次即讓夏東玩上了癮,之後一直沉迷於玩網吧和遊戲機,但父母不給錢。於是,他想到了向同學下手。一天,他無聊地走在操場上正為弄不到錢上網而發愁,這時看見同學賈某拿著許多零食走了過來。夏東就走上前要賈某給他錢,並威脅賈某說,你要是不給我就叫某某來打你。賈某很害怕,將自己身上買零食剩下的4元錢給了夏東某。以後夏東陸續向賈某要了4次,共計100餘元。接著,夏東看賈某好欺負,就逼賈某帶他到其父親那騙了40元。最後一次,夏東逼賈某拿60元,賈某不給,夏東便將賈某帶到一偏僻地方,把他打傷,並要求賈某在第二天把錢交到自己手中。在這種情況下,賈某才將這件事告訴其父親,賈某父親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人員將被告人夏東抓獲歸案。夏東在接受審判時說道:“我以為隻是敲詐點同學的錢好玩,不知道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夏東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聽到這個青少年的話讓人啼笑不得,這不得不引起社會的關注。隨著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很多心理專家開始對青少年的犯罪心理進行解析,主要從下麵幾個方麵:
1.對法律的認識比較淡薄。青少年的自我約束能力往往比較差,想法也非常簡單,遇事也不考慮後果,很少考慮到其行為的法律後果。據調查發現,有些青少年因為迷戀上網吧而荒廢學業,又因害怕父母和老師的管教而棄學出走。還有的青少年模仿網絡遊戲中的暴力現象,最終,把自己推向犯罪的道路。
2.心理戲謔性的因素。青少年天真好動,好奇心、求知欲強。如果能將這一特點正確地引導,便會成為學習上的有力條件。但有些青少年卻因為自己的好奇心強,用惡作劇的方法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而你們卻還一無所知。這種惡作劇一般是你們把自己一時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遭遇的基礎上,或以毀壞公物為樂趣。例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反映了違法犯罪青少年戲謔的行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