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發奮學習,並赴周室考察禮樂,在三十歲左右的時候,就係統地掌握了“六藝”,確立了自己為人處世的一整套思想原則。但當他開始進入社會政治領域的時候,卻又是如此不得誌。
(一)“三十而立”
孔子自己說,他“三十而立”。這裏所謂“立”,就是通曉了古今各種文獻資料,並聯係當時的實際情況,經過抽象概括,確立了自己的一套立身處世、認識和處理當時各種問題的原則思想。這些原則思想不是零亂的,不是互不相幹的,而是一個完整的體係。這些原則思想,作為孔子堅固的思想基礎,滲透到了他所涉及的各個領域,支配著他的一切言行和思維活動,對他一生的事業,一生的為人處世、教學活動、政治活動等,都具有關鍵性的、決定性的意義。
孔子從十五歲起發憤學習、立誌為官,其間掌握了一般貴族未必都能學會的禮節、音樂、射箭、趕車、計算,通曉了當時一個全才的人必須掌握的《詩》、《書》、《禮》、《樂》、《易》、《春秋》,觀察了當時周王室衰微,“禮崩樂壞”,諸侯紛爭的政治的社會的動亂情況,親自參加了大量的勞務活動,任過一些“賤職”,廣泛接觸了上至貴族下至貧苦群眾中的許多人,等等。所有這些,孔子經過分析、思考、概括,到三十歲左右的時候,逐步形成了自己以西周文物典章為典範的、崇古而又非複古的原則思想。這些原則思想主要是:
1.仁學思想
“仁”這個詞,在孔子之前就已經出現過,但由於那個時候帝王、鬼神觀念彌漫整個社會,人們普遍缺乏獨立的關於“人”的觀念,認為人不過是上帝或自己頭腦的造物的附屬品。到了春秋時代,隨著社會生產和階級鬥爭的發展,各諸侯國之間的政治鬥爭和軍事衝突異常尖銳頻繁,使得作為社會中堅的民眾的力量,明確顯示出來。同時,由於周天子權力的衰落,和隨之而來的神權的衰落,社會上既反對君本思想,又反對神本思想,而以民為本的觀念逐步形成。當時的許多有識之士認為,不是人依附於神,而是神依附於人。他們肯定:“夫民,神之主也。”孔子抓住當時在意識形態中出現的“仁”的觀念,進行充實、提高,發揮為博大精深的哲學或倫理範疇。
孔子的“仁”,具有多重涵義,僅在《論語》中,“仁”字就出現了109次,其中表現“仁”的涵義最直接的有:
(1)樊遲問仁,子曰:“愛人。”
(2)顏淵問仁,子曰:“克己複禮為仁,一日克己複仁,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3)子張問仁於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
(4)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公,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這四條中,“愛人”之訓最為簡明,“立人”、“達人”之訓最為完備。
在孔子看來,“仁”最通常的意思是“愛人”,要承認人的人格、獨立意誌和生存的權利,要看到人類的存在,把人真正當作人來對待。孔子“愛人”的思想,在某種程度上超出了階級、等級和家族的界限,強調對於一般人民的重視。但實際上,孔子的“仁”又是有階級性的,他提出對於不同的階級還要有所區別,即愛有差等。盡管如此,孔子提倡愛人,相對於把人看作神的附屬品或者物的同義語的舊觀念來說,無疑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另外,孔子的“仁”還體現著“修身”與“愛人”的關係,要求人們對其自身本質進行自我意識;認識到人是生活在尊卑有序、親疏有等的社會結構中的,生活在帶有宗法、等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等等的關係中的;認識到人必須有賴以生活的物質資料,有傳宗接代,有道德文化等精神生活。這些是修身的實際內容,也是“愛人”的基礎和必要前提。
2.禮學思想
周禮,在其初始階段,本是周族在繼承殷禮的基礎上所形成的關於本民族的典章、製度、儀節、習俗的總稱,是周民族的經濟、政治、文化、心理素質等方麵特征的表現形式。隨著滅殷戰爭的勝利,“小邦周”一躍而為“諸候”的“天下共主”,這就使周禮在其社會作用和性質上起了根本的變化,即本來隻是作為團結本氏族按一定傳統秩序進行生產、生活的習俗,變成周王朝建立國家政治結構的組織原則。一些本來隻是表達氏族全體成員共同的喜慶哀悼之情,和在一定時節舉行的祭獻樂舞、進退揖讓之禮,變成了區分上下貴賤等級差別的政治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