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不滿足於使不同等級的人在不同程度上過富裕的生活,而且進一步主張教育民眾。他把“德”與“禮”作為教育民眾的根本內容,企圖把貴族的專利品——“德”和“禮”中可以施於民而又有利於貴族統治秩序的部分,傳播到廣大民眾中,以加強對民眾的思想教化。他反對“不教而殺”,“不戒視成”。

為了實現其政治理想,孔子還主張舉賢才。

孔子認為,自古以來政治上大有作為的君主,其成功的秘密之一,就是任用人才。孔子所提倡的舉賢才,一是主張賢才必須在大原則上掌握文武之道。這裏的文武之道,實際上就是孔子“仁”與“禮”相結合的儒者之道,即作為君子,必須有仁德,又應該知禮儀。二是主張賢才必須以德為主,他說:“人必忠信重厚,然後求其知能焉。……是故,先其仁信之誠者,然後親之,於是有知能者,然後任之。故曰親仁而使能。”這顯然闡發的是孔子重德的思想。三是主張賢才應具備多方麵的才能,如處理政務、管理賦稅、主持禮儀、接待賓客等,即所謂全才。孔子認為,政是依賴人去推行的,賢人在位就會有好的政治,否則就不會有好的政治。

孔子依據其政治主張,在任中都宰時,把教育和政治結合起來,實施了“養生、送死之節”的禮製,其中包括:“長幼異食”(老年、幼年比青壯年的人吃的好一些);“強弱異任”(對身體強弱不同的人分配不同的任務);“男女別途”(男女群眾不要交叉在一塊行走);“路不拾遺”(東西掉在路上無人拾取);“器不雕偽”(日常用具注重實效而不追求雕飾外觀和弄虛作假)。還規定了喪葬“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槨,因丘陵為墳,不封、不樹”的製度,即規定了棺槨的最大用材量,葬於丘陵,不聚上培墳,墳塋不植樹,以限製富人辦理喪葬的規模,防止恣意耗費木材、毀壞和占用耕地,從而保證農業生產的發展。

雖然孔子做了中都的行政長官,但他在家鄉照常為人謙遜恭順,像不善於說話似的;他在朝廷議事的時候,卻很會談論,不過又很謹慎;和上級說話,嚴肅而能暢所欲言;和同僚說話時,他又那麼和悅近人了。

這樣過了一年,他所管轄地區的百姓出現了安居樂業、各得其所的太平景象。“西方之諸侯則焉”,即中都周圍各地都效仿中都的做法。孔子的威望也引起了魯國朝野的重視。魯定公高興地對孔子說:“把你的辦法拿來治理魯國怎麼樣呢?”孔子自信地說:“此法可以治理天下,當然也可以治理魯國。”於是魯定公便把他升為管理魯國工程建築的“司空”。

孔子做司空盡心盡責,把這項工作管理得有條有理,將各種東西分門別類放置,一旦使用,便可得心應手。《孔子家語》還記載:“定公以為司空,乃別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鹹得厥所。”意思是,孔子被魯定公任命為司空後,經過認真勘察,劃分出五種不同的地勢、地質,即山林、川澤、丘陵、高原、平地,以分類安排,指導農、林、牧、漁各業生產,使地盡其利,使各物分別得到生長的適宜之地。

公元前500年(魯定公十年)初,五十二歲的孔子又被提升為大司寇,即掌管魯國司法並兼理外交事務的長官。據說,孔子即將上任的消息傳出之後,在魯國都城曲阜曾引起震動,騙人的羊販子老實了,罵街的潑婦罷休了,驕橫的流氓搬家了,市儈們也不敢哄抬物價了。

孔子任大司寇,首要任務就是處理案件。但在當時,並沒有法律條文,判處案件往往是憑著貴族官吏的主觀臆測,武斷地下結論。孔子則一反常態,他注意調查,能夠傾聽各方麵的意見,經自己多方麵考慮後,再做出決定。《孔子家語》中記載:“孔子為魯司寇,斷獄訟,皆進眾議者而問之曰:‘子以為奚若?某以為何若?’皆曰雲雲。如是,然後夫子曰:‘當從某子幾是’。”說的是孔子在判斷獄訟之前,首先把了解案情的各種人找來,一一問他們對此案的看法或者意見,當大家都說完之後,孔子才斟酌眾議而作出裁決:當按某某的意見判定才是。

孔子任大司寇之後,其外交、軍事方麵的主張和才能也逐步顯露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