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子之前,魯國僅有一些散亂的簡冊,記載著自魯隱公至哀公之間十二公的曆史。晚年的孔子查閱了魯史檔案,廣泛搜集了記錄魯史的史料,並“考其真偽”,然後按照年月日的順序編撰了我國曆史上第一部編年體的曆史著作——《春秋》。孔子奔波一生,並未達到改變社會現狀、實現自己政治主張的目的,於是便把精力放在治史上,希望通過對曆史資料的整理,申述自己的政見,寄寓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主張,明辨心目中的是非,用以影響時人,培養出合乎自己理想的從政人才,完成自己的未竟事業。所以,孔子為修《春秋》,傾注了大量的精力,他完全按照自己既定的主張和看法去寫,一絲不苟。孔子自己曾說:“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意思是說,《春秋》是他的政治觀點的集中體現,後代人能夠知道他孔丘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想,是因為這部《春秋》。《春秋》中抨擊了一些貴族,維護了一些權貴,後代要是有人指責他孔丘,也是因為這部《春秋》。經孔子編修的《春秋》,是以魯國為中心的編年史,它記載了從魯隱公六年(公元前722年),到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共二百四十二年的曆史,後人根據《春秋》,把這段曆史命名為“春秋時代”。

孔子在係統地整理中國古代文化典籍的過程中,總結了堯、舜、禹、湯、文、武的統治經驗,彙集了曆史上積累下來的文化知識,第一次提出了一個比較係統的倫理學說,即以“仁”為核心、以“禮”為形式的完整的道德原則和道德規範體係。孔子認為,要成為仁人君子,就必須嚴肅認真地進行道德修養,以德治身,改變自己的道德麵貌。隻有具備內在的修己之功,才會有外在的安人、安百姓之效,即隻有把道德原則貫徹到政治中去,用道德手段治國安民,才能真正管理好國家。同時,孔子主張把“愛”推廣到人們中間去,明確提出了“泛愛眾”的要求,要求不僅要同情民眾,而且再“博施濟眾”,即普遍地給人民以實惠。孔子的“泛愛眾”又是和“禮”相統一的,因而主張愛有差等,形成以君、父為主,同時又照顧到愛人、愛己的道德原則。孔子又依據他的“仁”與“禮”提出了一個處理各種不同倫理關係的完整而係統的道德規範體係。這個規範體係,不僅在中國是首創,在世界倫理學說史上也是罕見的。其中的主要道德規範有:

孝悌。孝,是指尊敬、順從父母;悌,指尊重兄長。在孝悌兩者之間,孝更為重要。孝要求人們抱著敬重的心情,以愉悅而又謹慎的態度贍養父母。那麼怎樣才能真正做到孝呢?這首先是要合乎禮。孔子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由此可見,孝悌是維護家長、族長的地位,鞏固宗法製度的道德觀念。

忠信。忠是指對上要盡心竭力。孔子要求“與人忠”,但他又認為,忠應該是上下有別,即對普通人的忠是互相盡忠;對天子、諸侯的忠是不平等的。信是指誠實,要“敬事而信”、“言而有信”。孔子認為信不僅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之道,也是求仕和治國之道。同時孔子也認為,“信”是有條件的,隻有接近於義的言才是應該兌現的,否則就不應該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