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有過自己的“三吃”——和所有孩子一樣,自小就吃家裏的飯,此乃“一吃”,無所謂香也無所謂不香;從五六歲起,常常跟隨當記者的父母去應酬連續不斷的“飯局”,說得誇大一些,連北京“全聚德”專管看門兒的胖老頭兒,每次都習慣地摸摸我的頭頂,在此“二吃”階段,使我懂得了一些“色、香、味”的常識。20歲後,我獨自到外麵闖蕩,除了吃食堂也需要自己動手,雖然不無甘苦,卻也別有味道,“三吃”似乎就以“自己動手”為標誌。
和我的縱向“三吃”截然不同,平麵的“一雞三吃”另是一番意思。它隻不過是把一隻雞(不能是一批雞)分割為三類,用三種辦法去烹飪。粗獷的邊疆生活使我看不起“一雞三吃”,認定隻有那些有閑、有錢、而且怪癖、潔癖兼而有之的老處女,才會對一隻雞如此挖空心思。在我的腦海中,常常奇怪地浮現出北京“協和醫院”的護士長,或者剛剛從舞台退下來的芭蕾舞演員……它隻能是雕琢、僵死、裝腔作勢、自我陶醉的“藝術”,是沒有什麼可供吸取的經驗的。
“文化大革命”中期,我正在新疆塔裏木河北岸戰天鬥地。我們常常在清晨出工之前,騎自行車到河邊下排鉤——是把魚鉤拴在一根根尼龍魚線上,“下”在波平浪靜的“港灣”裏,傍晚再騎車去到河邊——有時一無所得,有時裝滿魚的麻袋能把車帶壓得放炮。到底是哪一種結局很難預料,和洪水是否來過有關,和白天是否有人偷魚有關,更和運氣有關。作為我,常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超脫,因為我發現了另一種快樂——我發現了“我自己的風景”,它往往由獨特的人際關係所決定,隻是由自己或三五知己才能感受到的。記得我們曾經在北岸露營開荒,一次老連長釣上一頭少見的大頭魚,長逾一米,重二十斤,或者還多。大家都興奮起來,立時就把那身長將近三分之一的“大頭”割將下來,放在一個大臉盆中,就著塔裏木河的水煮湯;魚尾切段,紅燒;中段也切成段兒,在豬油裏炸過,然後加上四川的豆辯醬,“熬”成隻辣不香的“豆瓣魚”。三者相比,數湯最鮮,我“悟”到隻有這湯才和塔裏木河寬闊的胸膛相適應,那個臉盆是我們這些男人從頭洗到腳的,用誰的臉盆煮更是個無所謂的問題。原始的文明,野蠻的歡快,這樣的“一魚三吃”實在不是今日大都會、大酒店中的“一雞三吃”可以類比的啊。
當世界擺脫了原始和野蠻的時候,我竟“搖身一變”,安然坐在北京的劇場中,坐在京劇名伶布置華貴卻未必高雅的客廳中,坐在後來由俞振飛老人親筆題匾的“品戲齋”書房中,研究起京劇和傳統文化來了。工作忙碌、紛亂而亢奮,工作中的文化尚且忙不過來,生活中(首先是飲食)的文化,就更無從抓起。但是無論如何,雞還要吃的——經常把白選商場已經去毛、淨膛的“西裝雞”買回家中,或紅燒,或清燉,或者按照美國“肯德基”的製作程序“玩耍”一番……我有時想起少年時期常見的“炸雞肝”、“炸雞胗”,如今每當為活雞褪毛、開膛,每當雞肝、雞胗濕漉漉、血糊糊地握在手中,便萌生出自己試做一番的興致;但是,馬上想起血脂和膽固醇發出的警告,興致又銷聲匿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