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秉公執法,有膽有識(1 / 1)

狄仁傑(607年-700年),字懷英,太原人。他出身於官宦之家,其祖父狄孝緒,曾擔任尚書左丞,其父狄知遜曾擔任官夔州長史。

狄仁傑自幼刻苦攻讀,專心學習。一次,一個門人被害而死,縣吏前來調查案情,大家都爭說自己與此事無關,隻有狄仁傑一個人仍舊伏案讀書,不予理睬。縣吏氣憤地責問狄仁傑。狄仁傑卻說:"我正在忙於與書中的賢聖說話,哪有時間與俗吏對話啊!"

狄仁傑中舉進入仕途以後,擔任汴州參軍之職,不久被人誣告,工部尚書閻立本在審問狄仁傑時,發現他是一個具有奇特才能的人,便舉薦他到並州擔任法曹。

狄仁傑在並州都督府以孝著稱,受到了人們的尊重。隨後,他升任負責刑獄的大理丞。

狄仁傑擅長審理各種疑難案件,曾在一年之中審理大量以前留下的案件,涉及一萬七千多人,辦案合理。

他擔任江南巡撫使時,下令拆毀各地迷信的祠廟一千七百多座,受到百姓的尊敬。

有一年,左威衛大將軍權善才與右監門中郎將因誤砍了太宗昭陵上範懷義柏樹的抓入獄,狄仁傑負責審理此案,他判兩人免官罷職,高宗對這個結果非常不滿意,想要定兩人死罪。狄仁傑據理力爭,認為兩人罪不致死。

高宗怒道:"他們讓我成為了不孝之子,隻有殺了兩人向先皇賠罪。"

狄仁傑說道:"陛下,人們都說頂撞皇帝的人不會有好下場,我卻不這麼想。在夏桀的統治下可能會如此,但是在堯舜的統治下就不會這樣。我非常慶幸自己生活在堯舜一樣的時代,因為皇上肯聽我的勸諫。漢代時,盜賊盜取了高祖廟堂的玉環,漢文帝將盜賊交給廷尉張釋之審理。張釋之判處盜賊死刑,文帝怒斥張釋之道:"此人盜取先帝明器!罪當滅族,你怎能拘守成法,違背我尊宗廟的意願。"張釋之答道:"現行的法律規定應該這麼判。如果盜宗廟之人被滅族,那麼萬一有人誤挖長陵之土,皇上您又要如何懲治呢?"文帝意識到了廷尉的判處很恰當。現在按唐律,權、範兩人罪不致死,陛下您卻一定要下旨處死二人,法令如此反複無常,陛下以後還怎麼治理國家呢?陛下為昭陵上的柏樹而處死兩位大臣,後人又將怎樣看待您呢?"

唐高宗認為狄仁傑的話很有道理,遂將權善才、範懷義流放到了嶺南。他通過狄仁傑為權、範二人據理力爭之事,認識到狄仁傑是一個有膽有識的人,隨即將他升為侍禦史,專門負責舉劾非法、督察郡縣的工作。

狄仁傑身為侍禦史,不顧個人的安危,不畏權貴,與恃寵用事、違法亂紀的官員進行鬥爭。

左司郎中王本立,仗著皇上的恩寵,目無王法,肆無忌憚,朝中的大臣們敢怒不敢言。狄仁傑向高宗彈劾王立本。

高宗赦免了王立本,狄仁傑上奏道:"陛下怎麼能赦免王立本呢?陛下寬大他就違反了國法,臣為了能夠讓群臣有所警戒,情願受罰。"

高宗隻好定了王本立的罪。朝野上下對狄仁傑的膽識佩服不已,大臣們對他肅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