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1 / 2)

芙蓉鎮上的人都知道,方家的嫣然是個傻子。

這個“傻”不是真的指她的智力有問題,她的智力絕對和正常人一樣,平時打交道說話也與普通人一般無二。可是,所有認得她的人,幾乎都一致認為,她是個傻子。

因為,她的想法總是與別人不相同。

這人活在世上,圖的什麼?不就是榮華富貴麼?就算不能飛黃騰達,那至少也要有一技傍身,讓自己過上安逸享樂的生活吧?

可是她不。

方家在芙蓉鎮上雖稱不上是大戶,但至少算是殷實人家。方嫣然小時候,也是娘寵爹疼的,那時候,無論誰提起她,都不直呼她的名字,隻說“方家那顆明珠”。

是的,那時她就是爹娘的掌上明珠。

但這一切在方嫣然八歲那年叔爹進門之後就全變了。

她的娘對爹不再體貼,後來甚至半年也不見爹一次麵。

嫣然還記得,她爹生了病,拖了幾年,最後在她十歲那年死去,當時,爹大口大口地吐著鮮血,小嫣然驚駭地衝去找娘,卻被叔爹的下人攔了回來。她們說,主母和叔爹剛睡下,天大的事情也不能打擾。

叔爹與爹的臥室,不過一個籬笆之隔,她在外麵號啕大哭,與下人糾纏吵鬧許久,叔爹與娘在另間房中始終沒有出來。

後來,她爹就死了,臨死前都沒見到妻主一麵。

再之後,她娘不過匆匆到正室靈前上了一柱香,便轉身離開。

便有那多心人故意在嫣然麵前挑撥,說她叔爹與娘的壞話,但或許嫣然那時太小,一臉的渾渾噩噩,似乎根本聽不懂這些人在說什麼。

可從那時起,她就開始不務正業起來,整天隻琢磨著上樹捉鳥,下河摸魚,根本沒有一個將要理家主事的小姐該有的樣子。

等她十五六歲時再有人特特去說些有關家產的閑話,方嫣然反而睜大了眼睛道:“這家業是我娘賺下的,她想給誰自然就是給誰,我們做小輩的怎麼能將它理所當然視為自己的東西?何況,就算沒繼承家產,我也活到這麼大了,以後也能自己養活自己。”

這話一出,便坐實了她的“傻子”之名。

不是嗎?不是傻子怎麼會說出這種話?

那家業雖不算大,畢竟也能讓人過得衣食無憂。換了是誰,也不可能說出這番話來。

她娘方文正也不管她,由得她胡鬧,再加上方文正和側室又生了個女兒,外麵的人便暗暗猜測,這方家接班人的身份,大概要著落在這小女兒身上了。

什麼?庶出?

哎呀,誰還理這個,反正正室死了好幾年了,什麼時候一把側室扶正,庶出的也變成了嫡出。

這個時空,女子十八歲成年,男子十六歲成年。方嫣然十八歲的時候,按照古例,舉行了束發儀式,這就意味著她已經成了大人,可以訂婚娶夫了。

哪知道束發禮後沒多久,方嫣然一次出去遊玩,竟被路過此地的安平小世子的馬踏傷。安平小世子年輕氣盛,娘又是朝中聞名的安平王,一直鎮守邊關,軍功赫赫,這種情況下,他難免便驕縱跋扈,知道傷人後也未停留,倒是他的貼身管家留了意,派人將垂死的方嫣然送回方家,並且留下一千兩銀子作善後之資。

據說,方嫣然被送回家後沒多久就咽了氣,方家的下人傳出來的信兒,她被馬傷得那個慘,整個胸腔都被馬蹄踩爛了。

安平小世子有權有勢,方家不過普通人家,又不怎麼看中這個生母早逝的大小姐,再加上得了一千兩銀子,因此也沒打算再找小世子理論。方嫣然的爹死後尚有靈堂葬禮,而輪到她這裏,一切都取消了,據說隻是一具薄棺送到郊外墓地中草草安葬了事。芙蓉鎮的人倒也不覺得如何,本來嘛,一個傻子,還想怎麼樣?

似乎連她娘都忘了,方嫣然出生之前,也曾是被這個當娘的熱心盼望過的。人,總是健忘的。

這條命,就這麼輕飄飄兒地沒了。

桃李鎮與芙蓉鎮相鄰,兩個小鎮規模差不多大,中間相隔不過十幾裏地。桃李鎮上最有錢的大戶是趙晉明與李子佛兩家。這兩家似乎祖上便有積下來的舊怨,明爭暗鬥幾十年,卻始終沒有誰明顯壓過對方。到後來,這兩家便有了默契,平時見麵依舊笑容滿麵,但每逢家主生辰之時,另一家便會出麵給這家出個難題。若能平安化解,便算這家技高一籌,若不能,就是另一家占了上風。而桃李鎮的百姓也早習慣了這種場麵,一到趙李兩家的家主生辰時,便湧去瞧熱鬧找樂子。

這一天,趙府內張燈結彩,下人們忙進忙去,一派忙鬧場麵。

也難怪,第二天就是趙家家主趙晉明的生辰了,什麼事當然都要提前做好準備才是。

趙晉明此時正呆在書房內,聽管家趙忠心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