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嫣然每次醒來,都覺得胸腔痛得似乎碎裂了一般。
其實,不是似乎,而是真的碎了。
她睜眼看看,還是之前被抬進來的那個破爛透風的地方啊。看來自己這次,不但沒投到個好身體,連個好人家也沒碰到。
她在現代隻是個普通人,唯一算是與眾不同的就是她有先天性心髒病,從小就不能情緒激動,不能勞累,哪怕隻是一次尋常的小感冒,都會讓她的父母擔心得不得了,生怕她有個什麼閃失。
按說,這種情況下她的父母本來可以再要一個孩子,但他們卻一直沒再生,隻守著她。
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他們盡量給她最好的。
方嫣然自己也很看得開,不管怎麼說,命運已然如此,報怨無用,而且,父母疼她愛她,並沒有放棄她,這已經很幸運了。多少嬰兒甫出生時隻因為一點點小病痛就被父母放棄,甚至一些健康嬰兒隻因為是女性就被遺棄。
不能運動沒關係,她可以多看書,書籍也能給她帶來極大的樂趣。
她喜歡詩,喜歡音樂,喜歡一切可以撫平情緒的東西。除此之外,她最大的愛好就是和父母去野外,無人之處,盡情感受天籟。
甚至有時候,她感覺自己已經和大自然融為了一體。
二十八歲那年,方父方母陪她上街,哪知道碰到富家子弟鬧市飆車,方家三口一下子全成了車底冤魂。
說起來,這樣的一生倒也沒什麼不好,沒有男友變心,亦無小三插足,有父疼,有母愛,甚至最後也少了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劇。
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能過得舒心順意。人活一世,不過如此。
所以,方嫣然死得很安心。
她沒想到自己能再醒過來。
尤其是被困在這麼一個破爛身體裏醒過來。
初醒時,她發現自己躺在郊野的亂墳地裏,連動一下都不能。那些野狗們在她身邊聞來嗅去,有幾次甚至咬著她的臂腿想吃了她。
若不是一輛馬車恰好經過,方嫣然這一次就葬身犬口了。
但是,馬車裏的人雖然帶走了她,卻沒有好好安置,第二人她們就著人抬著她去了另一家大門外,那家張燈結彩,熱熱鬧鬧,一看就知道在辦什麼喜事。
就算對這個時空並不熟悉,至少她知道,這種時候把自己抬過去,肯定是故意找茬的。
哪知道自己這將死之人竟被那家收了。
但也不過是收了而已,之後就被丟進這處破爛的所在,無人理會。
一晃兒,時間已經過了三天。
這三天,方嫣然憑著一口氣撐著。她在前世就知道生命不易,因此認真過好每一天。這一世,雖然隻有一個殘破的身體,她卻仍想活下去。
畢竟,放棄這個身體容易,可誰知道放棄之後還有沒有機會活過來?
就算必死,她也想堅持到最後一刻。
她在這邊與死亡做鬥爭,趙忠心卻在另一邊鬱悶。
她真的很鬱悶。
家主生辰時抬進來個要死的人,這事兒已經傳遍了桃李鎮。趙晉明倒是沒有責怪她,家主是明理之人,知道要怪也隻能怪李家太刁鑽刻薄,故意來觸人黴頭。
這與其說是出難題,倒不如說是打人臉。
饒是如此,人總是接進了府。這就等著什麼時候咽了氣,什麼時候弄副好點的棺木把人厚葬了,也算是給李府那班人看看,我們趙家書香門第,不像你們一般寡廉鮮恥。
既然覺得方嫣然必死無疑,趙府自然不會有人去照顧她。這樣到了第二天,趙忠心估摸著人應該已經硬挺了,這才叫人去柴房看看,同時另派人去棺材鋪找具差不多的棺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