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1 / 2)

入伍第三年,作為北京衛戍部隊的代表,我參加了全軍大比武。當上排長也是在那個時期。

部隊裏的排長和班長完全不同。班長仍是屬於戰士之列。按軍銜製衡量,班長也就是上士。屬於“兵”。排長的軍銜,至少是少尉。屬於“官”。

沒有晉升到“官”。會在入伍一定年限後被退伍,送回地方,重新安排工作。不願退伍的,可以做“誌願兵”,待遇與正式兵有些區別。而“官”退伍的話,會被安排相應級別的工作。而且,有培養前途的軍官,一般是不會被允許退伍的。

大比武結束後,回到大院。原來的二排排長已被調任,我接替了二排長的職位。現在我負責的事情更多了。四個門崗的值勤任務全歸二排負責。

就算任務再多,我也會盡量安排自己在下午四,五點左右到外院東門查崗。隻不過不知從那時起,我很少能遇到那兩位小姑娘了。不對!其中一位乖乖模樣的,還是常看到。隻是另一位笑起來象月亮,卻會翻牆頭砸玻璃窗的女孩不見了。

查崗不比站哨。最長半個小時就差不多該離開了。我沒有從前那樣長時間守候的機會。在偶然見到那位乖乖女孩經過時,我幾乎有上前打招呼的衝動。我想知道,另一位調皮的女孩哪裏去了?

過了一段日子,我到北門查崗,在崗亭中查閱記錄簿時,偶然抬眼,意外地看到那位調皮女孩和她的同學騎著自行車經過崗亭。按規定,騎車經過大門時,要下車出示證件給警衛,並且步行至門內,再上車離開。不過卻有許多院裏的年輕人不遵守這項規定。經過大門時,不出示證件,隻是偏腿下來,單腳點一下地,停都不停就溜進大門內。

今天這兩位女孩,也是這個樣子。被大門警衛戰士叫住,令她們完全下了車,推著車步行幾步才上車騎走。我沒有出來,在崗亭內看著她受窘地紅著臉離開。

久別重逢的喜悅令我雀躍,同時內心也升起一股莫名的煩悶。也許是因為看到她不守規矩的行為而氣惱吧?

不,我從不會因為這種事情而生氣。即使是被我關注的她犯錯也一樣。我心中煩惱的,是另一件事。——看上去,她長大了。……

此時的她已經不能稱之為“小”女孩了。明顯長高的個頭,體態雖未完全成熟,但已經有姑娘家的模樣了。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不願看到她的變化,不願看到她長大的模樣。……

今天的碰麵是單方麵的,我很慶幸。因為我不能把握在見到她時,會不會再次失措地臉紅。這些年,我已經很有自製力了,再也不會象剛出家門時,動不動就紅頭漲臉地出現在人前了。可是,在她的麵前我沒有這個自信。似乎我的自製力,一遇到她就會瓦解。就如今天這個情況,如果剛才我是那戰士,我完全沒有把握自己會上前阻攔她們。雖然我知道自己該那樣做。換了誰我都可以做到,隻有麵對她,我沒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