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大屋頂”之謎(1 / 3)

這實在是一場沒來由的荒唐的學術政治運動。

在中國的曆史上,將文化學術政治化早有先例,例如“焚書坑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和屢屢興起的“文字獄”等等。不過,這些文化學術政治運動,不僅沒有促進文化學術事業的發展,反而嚴重阻礙遲滯了文化學術的進步,並在文化學術界開了一個政治化的不良先河和壞風氣。曆史延續到公元1955年2月4日,一場針對中國建築界以梁思成為首的“資產階級形式主義和複古主義思想”的批判運動,以中國建築工程部召開的設計及施工工作會議為標誌拉開了序幕。關於開展這場運動的起因,至今也不能讓人明了,但卻不能不從今天人們依然街談巷議的所謂的“大屋頂”開始解密。

在中國傳統建築學的術語中,屋頂隻有平頂和坡頂之分,並沒有什麼“大屋頂”之說。而這個至今還帶有一種貶義的詞彙,依然為人們耳熟能詳。其實,“大屋頂”不過是指中國傳統建築特別是宮殿建築中那高高隆起的屋頂而已,至於這種屋頂分什麼硬山、懸山、歇山或廡殿與卷棚等等形式,人們並不曾過於注意或者明了,而是一概籠統地稱之為“大屋頂”。由此可見,這種“大屋頂”應當是中國傳統建築元素中一種帶有標誌性的構件。那麼,留學美國學習西洋現代建築理論的梁思成,自公元1928年回國創辦東北大學建築係開始,他一直是倡導世界主義現代建築思想的,為何竟轉身成為了推崇中國民族式傳統建築理念的“領袖”的呢?

確實,自公元1924年至公元1927年梁思成就學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係,受教於著名的學院派建築大師保羅·菲利浦·克雷,受到嚴格的古典主義學院派建築教育和訓練。當時,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係深受以古典主義著稱的法國巴黎美術學院藝術風格的影響,有美洲的“巴黎美術學院”之稱,著重強調建築的藝術性,並注重培養學生對古典主義形式美的把握。但是,在此之前也就是公元1920年西方現代建築運動已經開始蓬勃發展,特別是格羅皮烏斯的“包豪斯”學派已經創立,而柯布西埃也於公元1923年發表了《走向新建築》這一著名學術論文,密斯·凡·德·羅在這期間更是提出了玻璃和鋼的高層建築示意圖。世界主義建築所有這些新動向或強勁風暴,不僅引起了梁思成的關注,也對他早期建築思想的形成產生了重大影響。例如,公元1930年梁思成在與張銳合作完成的《天津特別市物質建設方案》中,他就曾指出:“所有近代便利,一經發明,即供全世界之享用。又因運輸便利,所有建築材料方法各國所用均大略相同。故專家稱現代為洋灰鐵筋時代,在這種情況之下,建築式樣已無國家地方分別,但因各建築物功用之不同而異其形式。……今日之中國已漸趨工業化,生活狀態日與他國相接近。此種新派實用建築亦極適用於中國。”又如,公元1935年梁思成在《建築設計參考圖集序》中也提出了:“所謂‘國際式’建築,名目雖然籠統,其精神觀念,卻是極誠實的;在這種觀念上努力嚐試誠樸合理的科學結構,其結果便產生了近年風行歐美的‘國際式’新建築。其最顯著的特征,便是由科學結構形成其合理的外表。”在這篇文章中,梁思成還對采用了中國傳統建築屋頂式樣即所謂“大屋頂”的北京協和醫院和燕京大學等建築進行了批評,指出:“他們的通病則全在對於中國建築權衡結構缺乏基本的認識的一點上。他們均注重外形的摹仿,而不顧中外結構之異同處,所采用的四角翹起的中國式屋頂,勉強生硬的加在一座洋樓上;其上下結構劃然不同旨趣,除卻琉璃瓦本身顯然代表中國藝術的特征外,其他可以說是仍為西洋建築。”

所注重的是功能和合理,建築形式已成為內部功能的自然反映。它所體現的是二十年代剛剛得以充分發展的現代主義建築的基本原則,這在當時的中國建築中是不多見的。

到了公元1946年至公元1947年,梁思成在訪美考察期間接觸了柯布西埃、格羅皮烏斯、萊特、尼邁亞和沙裏寧等現代主義建築大師,與他們進行了多方交流和切磋,使他對現代建築更加深了理解。

不過,自幼深受國學傳統及家學淵源滋養熏陶的梁思成,並沒有一味地沉浸在世界主義現代建築理論的框架內,而是希望將其與中國傳統建築思想結合起來,積極探索如何使兩者之間巧妙結合的途徑。例如,公元1928年即使梁思成與妻子林徽因在創建東北大學建築係的過程中,他們在沒有任何先例的情況下隻能沿用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教學模式,但是梁思成這時已經開始思考如何“加強中國舊有建築以適合現代環境”的問題。對此,梁思成還清醒地認識到:“無疑的將來中國將大量采用西洋現代建築材料和技術。如何發揚光大我民族建築記憶之特點,在以往都是無名匠師不自覺的貢獻,今後卻要成近代建築師的責任了。”

麵對這一責任,梁思成很是擔心,他說:“如何接受新科學的材料方法而仍能表現中國特有的作風及意義,老樹上發出新枝,則真是問題了。”確實,梁思成的擔心不無道理,因為“歐美建築以前有‘古典’及‘派別’的約束,現在因科學結構,又成新的姿態,但它們都是西洋係統的嫡裔。這種種建築同各國多數城市環境毫不抵觸。大量移植到中國來,在舊式城市中本來是過分唐突,今後又是否讓其喧賓奪主,使所有中國城市都不留舊觀?這問題可以設法解決,亦可以逃避。到現在為止,中國城市多在無知匠人手中改觀。故一向的趨勢是不顧曆史及藝術的價值,舍去固有風格及固有建築,成了不中不西乃至於滑稽的局麵。”特別是一些“無知匠人”,他們為了體現中國傳統建築“大屋頂”這一元素特征,竟然在平麵和結構模仿西洋的建築上隨意加蓋“大屋頂”,使其“必有不相符之處”。對此,梁思成強調說:“因為最近建築工程的進步,在最清醒的建築理論立場上看來,‘宮殿式’的結構已不合於近代科學及技術的理想。‘宮殿式’的產生是由於欣賞中國建築的外貌。建築師想保留壯麗的琉璃屋瓦,更以新材料及技術將中國大殿輪廓約略模仿出來。在形式上它模仿清代宮衙,在結構及平麵上它又仿西洋古典派的普通組織。在細項上窗子的比例多半屬於西洋係統,大門欄杆又多模仿國粹。它是東西製度勉強的湊合,這兩製度又大都屬於過去的時代。它最像歐美所曾盛行的‘仿古’建築。因為糜費侈大,它不常適用於中國一般經濟情形,所以也不能普遍。有一些‘宮殿式’的嚐試,在藝術上的失敗可拿文章作比喻。它們犯的是堆砌文字,抄襲章句,整篇結構不出於自然,辭藻也欠雅馴。”

寶的同時,能夠“加以聰明的應用”,“不必削足適履,將生活來將就歐美的部署,或張冠李戴,顛倒歐美建築的作用”,而是“要創造適合於自己的建築”。為此,梁思成舉例予以說明:“每個國家民族仍有不同的表現。英、美、蘇、法、荷、比,北歐或日本都曾造成他們本國特殊作風,適宜於他們個別的環境及意趣。以我國藝術背景的豐富,當然有更多可以發展的方麵。新中國建築及城市設計不但可能產生,且當有驚人的成績。”也就是說,梁思成這時希望並相信中國建築師能夠創造出具有中國風格的現代主義建築。

梁思成這種看似矛盾的建築思想,其實是他積極探索中國乃至世界建築思想和理論的具體表現,也是他建築思想日趨成熟的具體表現。

不料,新中國成立後隨著蘇聯提倡“民族的形式,社會主義的內容”建築理論的輸入,以及“一邊倒”國策方針的提出,使對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極端信任的梁思成,不能不“緊跟形勢”,積極改造自己的建築思想。當然,梁思成多年來對中國古建築的深入研究,也使他癡迷於中國傳統建築藝術之魅力。不過,究其根本,個人的力量畢竟不能與整個政治環境相抗衡,何況純粹而單純的學者梁思成這時絲毫也不懷疑中國共產黨的政策。特別是在學習了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後,梁思成對於其中提出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的論述極為認同。隨後,也就是公元1950年4月5日他在致朱德總司令的信中說:“我們很高興共同綱領為我們指出了今後工作的正確方向:今後中國的建築必須是‘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建築,二十餘年來,我在參加中國營造學社的研究工作中,同若幹位建築師曾經在國內做過普遍的調查。在很困難情形下,在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以前的華北、東南及抗戰期間的西南,走了十五省、二百餘縣,測量,攝影,分析,研究過的漢、唐以來建築文物及觀察各處城鄉民居和傳統的都市計劃兩千餘單位,其目的就在尋求實現一種‘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建築。”既然如此,梁思成還有什麼理由不放棄原先的現代主義建築的“舊”思想,積極回歸到中國傳統建築的“新”理論中來呢?

特別是隨著“反對結構主義”蘇聯建築專家團的到來,在他們激憤地批判西方國家“毫無民族特色的”現代主義建築聲浪中,梁思成認可了他們積極提倡的建築的“民族形式”理論。而當蘇聯專家團認為這是“資產階級世界主義和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的鬥爭在建築理論、建築思想領域裏的反映”,即將這種學術理論引進到政治領域之後,就使原本屬於學術領域的正常討論染上了濃厚的政治色彩。然而,可悲的是政治思想單純的梁思成,不僅沒有辨別出這種風氣將會對中國建築學界產生多麼惡劣的影響,而且他也將純粹屬於建築領域的學術理論上升到了“黨性”和“階級性”的高度上來。例如,公元1953年10月梁思成在中國建築學會成立大會上作了題為《建築藝術中社會主義現實主義和民族遺產的學習與運用的問題》的專題報告,在其中“建築藝術的階級性或黨性”一節裏他這樣寫道:“建築既然是藝術,那它就必然是有階級性,有黨性的。……在中國,這階級鬥爭還是同民族解放鬥爭密切地結合著的。毛主席給我們指出:‘在民族鬥爭中,階級鬥爭是以民族鬥爭的形式出現的,這種形式表現了兩者的一致性。’在今天的中國,在建築工作的領域中,就是蘇聯的社會主義的建築思想和歐美資產階級的建築思想還在進行著鬥爭,而這鬥爭是和我們建築的民族性的問題結合在一起的。這就是說,要具有我們民族特性而適合於今天的生活的新建築的創造必然會和那些充滿了資產階級意識的,宣傳世界主義的絲毫沒有民族性的美國式玻璃方匣子的建築展開鬥爭。我們還先要肅清過去盲目崇拜西洋建築的心理。在中國的一些所謂西洋建築所具有的民族性是別的民族的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是和我們過去的文化沒有發展的關係的,是帝國主義侵略者硬搬到我們的土地上來,並用來抹殺我們自己建築的傳統的。它們所反映的正是百年來帝國主義侵略中文化侵略的影響。”為了消除這種文化侵略的不良影響,梁思成還進一步提出了建築語言學和建築可譯論,認為“每一個民族的建築同一個民族的語言文學同樣地有一套全民族共同沿用共同遵守的形式與規則,在語言文字方麵,每個民族創造了自己民族的詞彙和文法,在建築方麵,他們創造了一整套對於每種材料、構件加工和交接的方法或法式,從而產生了他們特有的建築形式。”也就是說,“如同用同一文法,把詞彙組織起來,可以寫出極不相同的文章一樣,在建築上,每個民族可以用自己特有的法式,可以靈活地運用建築的材料、構件,為了不同的需要,構成極不相同的體形,創造出極不相同的類型,解決極不相同的問題,表達極不相同的情感。結論是:凡是別的民族可以用他們的民族形式建造的,另一個民族沒有不能用他們自己的形式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