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振興埃及(2 / 3)

憲章指出:阿拉伯革命有三個目標,即自由、社會主義和統一。在當前帝國主義推行新殖民主義,妄圖用壟斷、封鎖等手段掠奪人民資源,侵略人民尊嚴時,妥協、退讓是沒有出路的。埃及社會主義革命不僅對整個阿拉伯民族會產生深遠的影響,而且也將對亞非拉各國民族解放運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針對經濟製度問題,憲章指出:社會主義並不要求廢除所有私有製和繼承權,也不要求對全部生產實行國有化。但必須建立一個“集中的有能力的公共事務機構”,允許“私有階層”在公有製控製之下存在。國家大中型企業、基礎設施、財政機構、銀行和保險公司等部門確立公有製;輕工業也應由公有製占主導地位。土地非國有化,實行有限的個人土地私有製。努力使農村實現工業化並提高“農村的文明程度”。國家經濟發展重心放在重工業,但消費工業必須滿足人民的生活需求,以區別於“蘇聯的殘酷的共產主義模式”。

針對政治製度問題,憲章規定:必須建立“真正民主”的政治製度。提倡“集體領導”(為此,納賽爾拒絕了讓他擔任終身總統的建議),全國大會改組成為新的阿拉伯社會主義聯盟。該聯盟是一個金字塔式的群眾組織,由農村往上的各級委員會組成,目的是使之成為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措施得以順利實施的政治活動論壇,成為動員人民群眾支持新的社會主義政策的手段,成為對人民大眾進行教育的生動課堂。憲章還規定:憲法要保證工人和農民通過自由和直接的選舉進入阿拉伯社會主義聯盟和各級組織,並占國民議會半數席位;地方政府要從國家手中轉移到人民手中;合作社和工會要起到“領導民主的作用”等等。

納賽爾在憲章中反駁了埃及不應卷入阿拉伯事務的論調,提出了關於統一的新構想:“在阿拉伯世界內,在民族獨立的框架內,任何代表人民意誌並為此進行鬥爭的民族主義政府都是通向統一的一步,任何表達了兩個或多個的阿拉伯國家人民意願的阿拉伯世界的部分統一都是向統一前進了一步。”他認為:統一必須有一個群眾基礎,不能夠強加於人,統一應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以和平方式進行。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阿聯不能向其他阿拉伯國家作統一宣傳。不要總是陷於是否幹涉了別國內政的無休止的爭論中。對於建立一種“以阿拉伯世界民族主義進步運動為主旨的合作性聯盟”,阿聯責無旁貸。保衛整個阿拉伯地區免受帝國主義侵略是阿聯義不容辭的職責。

可見,納賽爾主張的阿拉伯社會主義同傳統的馬克思主義設想的“社會主義”有很大不同。納賽爾本人認為這種區別主要在於:不讚成無產階級專政;不實行土地國有化;允許私有資本在工業中占一定比例以及承認宗教。

為了把“阿拉伯社會主義”的構想付諸實施,納賽爾領導、組織製定了關於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社會全麵發展的五年計劃。他麵臨的困難很多,例如:建設資金短缺、建設與提高消費水平必須兼顧、人口增長過快、人口素質低下、國家機構懶散等一係列問題。

在政治方麵,國民憲章頒布一個半月後,納賽爾向“民族民眾力量大會”提交了建立“阿拉伯社會主義聯盟”的草案。草案被通過,並於1962年10月公布了聯盟章程,規定該聯盟將擁有7000個“基層委員會”和400多萬名成員。阿拉伯社會主義聯盟成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審批新的議會選舉法。由於阿拉伯世界局勢的變化,選舉法直到1963年11月17日才得以公布。該法規定:經選舉產生的350名議員必須是社會主義聯盟成員,且半數必須是工人或農民。1964年3月,經選舉產生了新的國民議會。同時,納賽爾宣布了一部新的臨時憲法,並解除戒嚴。但由於埃及已陷入也門戰爭,中東局勢持續緊張等原因,納賽爾第二天就立即簽發了新的緊急法令。此後,納賽爾根據新憲法的規定組建了政府,廢除總統內閣製,將執行委員會改組為內閣。1965年3月,納賽爾以99.99%的超高票數,再次當選為總統,任期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