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節 展示整體設計創意要素解析(1 / 3)

在進行展示整體設計創意之前,先就一些同學們看似簡單但卻容易產生迷惑的要素,進行必要的梳理和界定。

一、“剝落繁華見真純”——關於內容與形式

(一)“說什麼”——展示內容

內容是指包括展示題材、基礎知識、信息內容、實物展品、版麵等在內的知識性內容與物質性存在。它是展示設計定位與創意的根本,是傳“義”表“意”、升華內涵的基礎,經常表現為委托方交付的腳本內容與展品。

(二)“怎麼說”——展示形式

形式是外在的組織、表現方式與人和物的感知關係,也是內容的載體與具體的視聽表達、情緒模式。包括平麵布局、展線、空間、展具造型、色彩、照明、材料、工藝等,這些是設計師在展示整體設計中所能運用的基本語言與手段。

(三)內容與形式的關係——“說做一致”

在設計中,我們總是徜徉在內容與形式之間,時而因此豁然開朗,時而又為之深深困擾。

作為藝術家、設計師,可能更偏愛形式一些,或者更喜歡以形式來決定內容。一是因為相當一部分工作都是圍繞著美、造型來進行的;二是在創意構思過程中,內容經常被誤認為是創意的局限和羈絆。

實際上,這僅僅是表麵上的一種衝突。展示設計的獨特性要求是由內容開始、有感而發的形式設計顯得更為科學合理。大量設計實踐證明,借助內容的把握,可以更深刻地推導出形式的不同功能與特色,雖然相同的內容可以訴諸於不同的表現形式。“為賦新詞強說愁”,無論多麼獨特、多麼美的形式,如果脫離內容這一核心與根本性的地位,那麼,結果隻能是為形式而形式,片麵、孤立、各自為政,甚至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當然,另一方麵,形式的優與劣,對於內容、信息展示、傳達的有效性也的確會產生極為關鍵的作用。“沒有無形式的內容……,內容之所以為內容,是由於它包括成熟的形式在內”(黑格爾)。

“意到氣到,氣到勁到”。在實踐中,作為一個展區設計的“總導演”,最佳的選擇是考慮如何博采內容精髓融於形式,形式寓入內容,以使兩者形成和諧、統一的整體。

二、“各有靈苗各自探”——關於設計定位

僅僅將展區微縮為膚淺的內容與形式,仍然是不夠的。還需要創造性地將信息嵌入其中,最終對觀眾變化著的需求做出敏感、富於想象力的回應,並保持平。通過定位(Positioning),能夠從整體上更準確和深入地把握信息點和設計創意的方向。

廣告大師李奧·貝納認為,任何事物都有其“與生俱來的戲劇性”。每一個展示項目,都會因應時代、產業、市場、自身內容,甚至經費、周期的差異性,成就“核心”的內在定位。

具體來講,可以從“人”、“物”、“場”、“時”等方麵來尋找獨有的位置和狹窄的目標,並使之成為創意的元素。

“人”指信息傳遞者(委托方)、信息接受者(觀眾)的相關心理;“物”指圖形、文字、實物、展板等信息傳達的對象,以及空間、框架、結構等具有實用功能的對象,是重要的展品內容與設計定位依據;“場”指包含有展區規模、位置、空間界麵、設備條件、周邊環境、空間狀況以及展會目標、主題、展會信息、服務、場地限製、通道、路線等具體要素;“時”指時間等直接要素,另外還有經費等間接要素。

三、“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關於感性思維與理性思維

“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元]馬致遠)。

“孤村落日殘霞,輕煙老樹寒鴉,一點飛鴻影下。青山綠水,白草紅葉黃花”([元]白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