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兔子的回憶,她第一次見到琅琊的那個晚上,他英勇不凡,氣勢逼人,有如天降神兵,剛一現身,那隻想吃她的老虎就夾起尾巴逃之夭夭了。
對於這種過當描述,路南風向來不以為然。
“如果不是他,我肯定早就已經死了。”兔子第八百遍地重複著這句話,然後頓了頓,憂鬱地道:“可是,為什麼他總是不理我呢?”
路南風在躺椅上翻了個身,無奈道:“就算他不理你,你也別老纏著我啊!”
此時,兔子蹲在路南風的頸側,一身皮毛無精打采地蔫著,瞪著兩隻血紅的眼睛盯著路南風,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
“路路,幫幫人家嘛~~~”兔子央求道。
“別,我還想多活兩年呢。”路南風嚴肅道。
“路路~~~”兔子百折不撓,圍著路南風蹦來蹦去。
客廳另一角,雷宇無聲地瞟了琅琊一眼,後者正假裝什麼都沒聽到地閉目假寐。
“沒有點感想?”雷宇輕問。
“沒有。”琅琊斬釘截鐵道。
“別啊,你看人家姑娘這麼頑強,你居然一點都不感動?”
“天……我寧願她別這麼頑強……”琅琊歎息道。
“別裝了,你其實偷著樂呢吧?”
“當然不是!”琅琊大驚抬起頭,正對上雷宇充滿揶揄意味的雙眼。
“主人,別連你都拿我開玩笑啊……”琅琊苦笑道。
“哈哈,誰讓這麼好玩的事平時難得一遇呢。”雷宇大笑。
琅琊無奈,隻好悶聲不響。
“不過,話說回來,”雷宇看著喋喋不休的兔子,意味深長地道:“像她這樣拚了命想要粘著你的小妖,我倒是第一次見。”
“換做平時,誰不都是看見你就一早躲得遠遠的了?”
天狼一族,一直被稱作最接近神獸的妖族,在其他的妖類眼中,它們力量強橫,性情冷漠,高貴不可侵犯,沒有妖類會主動與天狼結交。千百年來,天狼一直這樣生活,也早就習慣了不被打擾的世界。
可是琅琊不同。
琅琊從來沒有跟其他的族人一同生活過,自然也從來沒人告訴過他這些規矩。
他是天狼一族中的異類。
當年,琅琊的父親愛上了一名人類女子,不顧族人的勸阻和反對,執意要與她共結連理。族長不願見他受戒律懲處,於是將他逐出一族,從此不相往來。琅琊的父親順理成章的隱瞞起天狼的身份,作為一個普通的人類男人,與心愛的女子在曲水邊上的村莊開始了共同生活。兩人相濡以沫,伉儷情深,日子過得倒也和順。
可是,人妖殊途,這份戀情雖然曾經幸福,但終究沒能美滿。
琅琊出生的時候,因為天狼妖子靈氣太盛,周身彙聚的力量向四周鼓蕩衝撞,人類的**凡胎無法承受這樣的衝擊,琅琊的母親當場殞命。
而琅琊的父親,無法承受失去妻子的打擊,失魂落魄之下,拋下剛出世的幼子,就這樣失蹤了。
然而,琅琊降生時的異象,已經驚動了村子的人,他們過來探查情況的時候,在一片被震毀的倒塌土堆中,發現了這個毫發無傷,正沉沉睡著的男嬰。
琅琊當即被人視為妖異,驚懼不已的村民們原本打算處死這個妖孽之子,幸好,琅琊的父母平日裏私交甚篤的一對夫婦,不忍心看這個新降生的幼兒命喪於此,於是將他放在搖籃中,拋入曲水,生死由命。
混血並沒有削弱琅琊血脈中的妖力,身為妖靈的他剛剛出生,已經五識初開,對周圍的世界有了混沌的感知。當年發生的這一切,是琅琊在長大之後,結合幼時模糊的記憶,慢慢拚湊出來的。
天狼一族,原本應該是以狼的形態出生,在成長到一定階段,通曉化形之術之後,才能夠化為人形,而琅琊則完全相反。因為是妖與人的混血,琅琊從出生的時候,就擁有人類的外貌。以人類模樣長大的他,曾經也以為自己是一個人。
當年的曲水把琅琊帶到了下遊,琅琊被一對沒有子嗣的好心夫婦收養,當成自己的孩子養大。但數年後,村莊不幸被戰火席卷,琅琊的養父母被探路的兵士不問緣由地殺害了。幼小的琅琊受了刺激,血脈中的野獸天性被激發,力量忽然爆發,將那一支小隊的人馬係數誅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