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金融風險本身並沒有好壞,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但毫無疑問,隻有把金融風險控製在一定範圍內才不至於讓它“壞了好事”。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對金融風險進行管理和監管。
金融風險管理是指通過辨識、衡量、分析金融風險,對它進行有效控製和處置,盡可能防止和減少損失,維護金融係統健康穩定地發展。具體辦法是:
(1)要對所麵臨的金融風險影響程度作出初步評估
(2)對它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及其損失範圍、程度進行估計和衡量,並作出定量分析
(3)選用合適的策略和工具如風險回避、風險轉移、風險保留、風險防範、風險控製等進行處理
(4)作出有效性評價,並在此基礎上進行調整和改進
金融監管是指通過製定市場準入、風險監管、市場退出等標準,對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實施有效約束。
具體模式有: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綜合經營、集中監管;兩者兼而有之。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監管並不能保證金融機構不再發生金融風險,造成金融損失。
金融風險是金融危機的誘因。金融風險客觀存在,但又可以通過加強內部風險管理和外部監督,把它控製在一定範圍內。
比較小的金融風險還不至於構成金融危機,可是如果積聚到一定程度,就會以以下金融危機的方式出現:
(1)銀行危機
(2)貨幣危機
(3)債務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