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2月27日,世界上第一個旨在限製全球煙草及其製品的《煙草控製框架公約》在40個國家生效後,全球的煙稅水平正在迅速提高。
通過“提高征稅”這把經濟利器,是不是就一定能夠降低香煙消耗、削減煙民隊伍呢?就實際情況看,結果恐怕並沒有那麼樂觀。
雖然統計資料表明,的確有一些國家吸煙率得以下降,但是更多國家的吸煙形勢卻是不升反降,禁煙效果並不明顯。比如在我國,煙草製造業依然是我國稅收貢獻的第一大稅源,甚至連年出現稅利大幅增長。為什麼高稅率對香煙並沒有取得明顯的限製作用呢?
(1)香煙有一種成癮特性,煙民不會因為加稅了就不抽
(2)要是煙價因為稅收上漲太多,煙民就采用了“商品替代”的辦法繼續吸煙
在我國煙民中,絕大多數都是低收入階層,加之卷煙市場上有各種價格的香煙,最終中國煙民(尤其是其中的兩億農民)沒有因為卷煙高價選擇了放棄吸煙,而是轉為吸食未經加工處理的煙葉或假煙,而它所帶來的社會成本將會更大,因為煙葉以及假煙對人體的危害更大。
另外,卷煙高稅也促進了黑市的發展。麵對超額利潤的誘惑,假煙、走私屢禁不止。假煙在世界的卷煙消費量中,已經占據了相當大的部分。
由此可見,高稅政策在抑製吸煙、維護消費者健康方麵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要抑製吸煙,不能單純依靠稅收這個經濟杠杆。最根本的辦法是提高全民文化素質,加強吸煙有害的教育,改善醫療條件,從立法上規範卷煙生產和銷售,擴大公共場所禁煙區,推廣科學有效的戒煙方法。隻有這樣,才能做到真正、長期地控製煙草帶來的危害。
無論從醫療、社會還是經濟學角度看,都應該限製香煙。但是,如果一個國家隻是寄望於通過提高稅率來達到這一目的的話,則往往適得其反。限製煙草是一項長期的係統工程,征稅可以作為其中的一個手段,但不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