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4章 信用製度的完善過程(1 / 1)

信貸消費的信用製度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以汽車消費信貸為例,我國在這方麵的信用製度還很不完善,亟待加以改進,主要體現在:

(1)普遍缺乏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規範

我國的信用經濟發展很晚,市場經濟、市場信用交易又不發達,所以總體上看普遍缺乏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觀念。

(2)企業內部普遍缺乏基本信用管理製度

在從事汽車消費信貸的經銷商、財務公司內部,缺乏信用管理製度的情形比比皆是,這大大削弱了企業競爭力。

(3)征信服務市場化程度低

我國目前對企業和個人的征信中介服務市場化程度很低,更談不上普及了。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和經銷商無法快速對購車者的真實背景進行了解。

(4)消費信貸成本偏高

例如,我國規定,汽車信貸消費利率在一般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 10%一30%,大體在7%左右,遠遠高於國外貸款利率水平。

(5)缺乏有效的失信懲罰機製

例如,對缺乏信用的購車者尤其是那些惡意騙取信貸的購車者,在信用方麵還缺乏應有的立法和執法。所有這些,都是目前我國信貸消費比例不高的重要原因。

信貸消費能夠發展完全依賴於全社會信用製度的建立與發展。信用製度對信貸消費起決定作用,信貸消費對信用製度有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