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8世紀的美國政治哲學(2 / 3)

2.潘恩、傑斐遜和漢彌爾頓等人的政治理念

對美國開國前後政治理論和政治哲學產生巨大影響的人物,未止潘恩、傑斐遜和漢彌爾頓,至少富蘭克林和華盛頓,也是極為重要的人物之一。富蘭克林長期出使歐洲,對歐洲的民主進程和文化接觸最多,而他本人則是新生的美國文化的一個象征。華盛頓文化不高,好像智商也不高,雖有文集傳世,但不以思想著稱。他的特點,在於身體力行,以身作則。他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擔任總司令,功勳卓著,威望無比。戰爭一勝利,便辭去軍職,回歸鄉裏。1789年他被選為美利堅合眾國第一屆總統,任期兩屆,便決定不再連任。以他的威望和政績,不但連任不成問題,就是成為終身總統亦有可能,但他為民主政體計,隻作兩任,絕不食言。華盛頓以自己的實際行為給美國留下一個好榜樣。由此觀之,現代人的理論建樹,原不必拘泥於引經據典,尋章雕句,能以社會為版,以生命作書,同樣可成美好文章。從理論方麵看,最具宣傳效應的人物則是潘恩,最有代表性的則是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傑斐遜,作為補充和理論張力出現的人物則是漢彌爾頓。托馬斯·潘恩生於英國福克郡一個基督教教友會家庭。他雖是揚名世界的大宣傳家,其實學曆不高。他13歲便已失學,以後幹過裁縫,當過教師,也做過稅務官。1774年他來到北美,適逢美國獨立運動如潮如湧。潘恩的個性頗似盧梭,而他的文章也同樣具有鼓動性。他和當時的許多政治領袖不一樣,他的作用主要是用自己的文章向世人宣傳,他不受命於誰,他要寫的、說的就是自己的意見。他的文章之所以產生那麼大的效果,也是機緣巧合,也是勢所必然。他的文章內容,似乎就是歐洲啟蒙運動思想的翻版,但有強烈的潘恩風格,他最有影響的著作,即他那部《常識》。《常識》發表於1776年1月,一經問世,便產生巨大影響。《常識》的主題就是鼓吹美國獨立,而它的理論基礎則是歐洲的人權思想與民主觀念。潘恩崇信“天賦人權”的理念,並由此生發,批判英國的殖民政策,連帶將英國的政治體製和政府也一起批評。他堅決反對妥協,以富於強烈感染力的語言號召人民拿起武器,以暴抗暴,以惡抗惡。他鼓吹人的生存權、自由權和財產權,而且認為這還不夠,人還應該也必須具有追求幸福和反抗壓迫的權力。他同意“自然法”說,但他的某些結論和霍布斯截然相反,和洛克也肯定有別。他認為社會起源於人們的需要,而政府起源於人們的意願。在談到平等時,他寫道:“在宇宙萬物的體係中,人類本來是平等的,這種平等隻能為以後的某一樁事故所破壞;貧富的差別是很可以加以說明的,而且在說明的時候,不必采用壓迫和貪婪之類刺耳的、難聽的字眼。壓迫往往是財富的後果,而很少是或決不是致富的手段。”在談到君主政體時,他又寫道:“在君主政治的體製裏有一些極端可笑的東西;這個體製首先使一個人無從獲得廣博的見聞,然而又授權他去解決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斷的問題。國王的身份使他昧於世事,然而國王的職務卻要求他洞悉一切;因此這兩種不同的方麵,由於它們出乎常理地相互敵對和破壞,證明那整個的人物是荒唐的和無用的。”如此等等。潘恩的文章,既富雄辯,又無顧忌——造反者何所懼哉!他不追求理論縝密,但渴望振聾發聵;他不要體係完美,但要求一針見血。他的文章如火如荼,句句火熱,字字千鈞。他批評那些認為沒有國王就不能立國的糊塗者說:“有人說,可是北美的國王在哪兒呢 朋友,我要告訴你,他在天上統治著,不像大不列顛皇家畜生那樣的殘害人類。但是,如果莊嚴地規定有一天要宣布憲章,希望我們甚至在世俗的德行方麵也不要露出缺點來;讓發表的憲章以神法和《聖經》為根據;讓我們為憲章加冕,從而使世人知道我們是否讚成君主政體,知道北美的法律就是國王。因此,在專製政府中國王便是法律,同樣地,在自由國家中法律就應該成為國王,而且不應該有其他的情況。但為了預防以後發生濫用至高權威的流弊,那就不妨在典禮結束時推翻國王這一稱號,把它分散給有權享受這種稱號的人民。”他的結論是:“組織我們的政府,乃是我們自然的權利。”同上。潘恩還寫過好幾篇同樣很有影響力和傳播力的著作,如《人權論》、《林中居民的信劄》和反映他宗教觀念的《理性時代》。潘恩於1787年回到歐洲,他往來於英、法之間,並參加了法國革命,而且獲得法國公民資格,還做過國民議會議員。但法國革命畢竟不是美國獨立運動,雅各賓派當權時,便將他逮捕入獄。多虧美國大使門羅出麵援救,才獲得釋放。1802年,他重新回到美國,1809年病逝於紐約。傑斐遜,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國開國元勳,美國民主共和黨創始人之一,還是美國第三位總統。他的政治理論和思想,可以視為美國18世紀政治哲學的最主要代表。如果作個比方,那麼潘恩可以比作盧梭,傑斐遜可以比作洛克。傑斐遜的民主、人權觀念,與潘恩的思想其實沒有多大區別。他和潘恩的主要區別,在於他不但是一位思想者,尤其是一位實踐者和組織者。他的風格堪稱美國思想文化傳統的最好代表。他起草《獨立宣言》,反對限製民主,堅持把美國公民的各種權力明確寫入憲法之中,而且身體力行,為他的這些理想貢獻了畢生精力。他做過兩任總統,政績斐然。但他似乎並不以此為最高榮耀。他當選總統後,有人提議公開為他做生日慶祝,但他不同意。他說:“我隻注意一個生日,那便是我們的獨立日7月4日。”他一生得到過很多榮譽,也受到很多批評,特別是報紙的批評。但他雖然對報紙的無端指責憤憤不已,但他絕不因此違背自己的民主信念。有一次,他氣得不行,便不無激憤和幽默地“建議編輯將他們的報紙分為四個部分,並明確標明類別:(1)真實消息;(2)大致可靠消息;(3)臆測消息;(4)謠言”。並就此補充道:“第三、第四類應明確指出是為那些寧可花錢讀謊言而不想看版麵空白的人準備的。”同上。盡管如此,他從來沒有對報刊自由做過任何形式的幹涉。傑斐遜的國家學說雖理論創見不多,但內容豐富,可操作性強。他主張嚴格限製中央政府和司法機關的權力,認為政府權力的自我膨脹是產生腐敗和暴政的主要原因。他讚成三權分立。他堅決反對總統連選連任,曾經提出過總統隻能一任的想法,後來予以糾正,改為總統可以連任一次的主張。他本人對這個主張也是言行一致,絕不走樣。他還是美國實行中央政府與州政府分權而治的倡導者。而且他的這個主張,直到今天仍然是美國權力機構係統運作的基本方式。他的另一個重要思想是積極主張公民參政原則。他從自己的理論和實踐出發,認為少數服從多數乃是最為重要的一個民主原則,他稱為第一原則。他認為一旦拋開這個原則,就會產生暴力和專製。傑斐遜1826年死於美國獨立日。當他生命垂危之際,他還掙紮著向身邊的朋友說:“今天是4號嗎 ”他問話時,其實未到4號,而是3日晚11時許。他的朋友不願回答,他又問:“今日是4號嗎 ”這位朋友沒有辦法,隻得點頭示意。於是他臉上露出欣慰之色,隨即昏迷過去。但他真的到了次日——美國獨立日淩晨一時,才停止呼吸。漢彌爾頓是美國建國時期政治理念構成的重要補充者。他和傑斐遜比,屬於保守派代表,在觀念上與潘恩的主張也有很大區別,潘恩重回美國時,主要是受到他這一派人的抨擊。傑斐遜是民主共和黨人的代表,漢彌爾頓則是美國聯邦黨人的領袖,他最強調的乃是“商人和出自名門的人”的作用和利益。漢彌爾頓的主要貢獻在於法治方麵。他的一大功績,就是:美國獨立初期,美國政府中的一些人打算不再歸還戰爭期間所借用的私人債務,因為這些私人債務幾經周轉,其中一些特券債權人在戰爭期間表現動搖,甚至有投靠英軍之嫌。但漢彌爾頓絕對不同意這種觀點,他認為這關乎政府的信譽和美國的未來前途。結果,他的意見獲得認可,全部債券均予償還。應該說,他的這個主張對美國社會的法製文化的確認,有重要價值。漢彌爾頓曾力主限製公民主權權限,他的這些主張自然難以通過。但他並沒有因為自己的主張沒有通過便另搞一套。相反,正是以他為首的聯邦黨人所寫的一係列文章對美國憲法做了最好的闡釋和宣傳。漢彌爾頓的政治理論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他關於建立兩院的設想,關於給予國家行政首腦極大行政權的意見,關於賦予司法機關更大權力的見解。而且正是在他的建議下,賦予了美國最高司法機關可以根據憲法判決議會法案為違憲的權利,同時也賦予議會對總統的彈劾權。漢彌爾頓雖然不是美國民主的主流派人物,卻是美國政府運作機製的主要設計者,而且從美國以後的發展曆史看,他的這些設計確實既有可操作性特征又有超前價值。漢彌爾頓本有成為美國總統的可能,可惜1804年他47歲時,竟在一次決鬥中不幸因傷死去。漢彌爾頓出生於英屬西印度群島的尼維斯島,他父親是一位蘇格蘭貴族。他本人既是美國獨立運動的積極參加者,也是美國一代元勳中的重要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