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啟迪和影響
美國建國前後的政治思想對美國後來的發展產生莫大影響,好比一篇文章,因為有了一個奇妙的開頭,後麵才好騰挪變化,恣意風流。美國建國時期的政治哲學給後人的主要啟發是:①法製不能留有餘地,也不能允許例外。即使貴為總統,一旦違犯,必須追究。在法治係統中,隻要允許一個例外,這例外便成為民主體製的黑洞。②正確的理論原則必須以相應的體製作保證。公道地講,美國政治哲學不以理論見長,而以模式見長。美國模式與法國革命的區別在於:法國革命隻要盧梭,不要洛克;美國政治體製的設計原則是以洛克為主,政治體製的運作方式是以孟德斯鳩為主;其理論依據則以霍布斯的自然法和人性論為主;它的價值準則則以盧梭的平等觀念為主。盧梭加洛克,總比一個火熱激狂的盧梭更合乎曆史要求。③堅持服從多數,保護少數,剛性程序之原則。不服從多數則沒資格談民主;不保護少數則民主理念立論不牢,民主體製基礎不穩;沒有剛性程序,則民主機製無以自保。剛性程序者,不容擅改,不容變通,不容隨意解釋之謂也。在美國,違背法律則失去安全,不懂法律則寸步難行。美國18世紀的政治哲學絕非完美無缺,但在它那個時代,確實很有個性,很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