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1919.10—2004.7),河北束鹿人,國營第115 廠(現陝西航空電氣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航工業電源)第一任黨委書記。1938 年9 月參加革命,投身抗日救亡運動,193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9—1945年,先後任束鹿縣政府科員,束鹿縣抗日區長、公安局局長、代理縣長等職務。1946—1949年,先後任晉縣人民政府縣長、束鹿縣人民政府縣長、冀中區滄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新中國成立後,先後任河北省公安廳秘書科科長、秘書處副處長、副主任秘書,1952年任天津市工業局黨委副書記。1954年3月調任國家重點項目國營第115廠基建副廠長,1956年9月任黨委書記。1961年1月調離航空工業係統,先後任天津市建委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1983年任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黨組書記等職務。1990 年離休,2004年7月去世。

國營第115廠是國家“一五”計劃重點工程項目。1954年國家決定在天津市北郊區白廟村建設,李明同期由天津工業局黨委副書記調該廠(當時還沒遷到陝西)任基建副廠長,天津市委為此專門組建了2000人的天津市第六建築公司全力負責包建新廠任務,加速新廠建設。至1955年3月,工廠在天津已完成了鐵路專用線、深井、臨時變電站等三大工程。但由於國際形勢發展,從國家安全考慮,同年3月12日,根據國務院決定停止在天津建設,遷往大西北,保留國營第115 廠代號。1956 年3 月根據部局指示,原天津國營第115廠改名國營第105廠。

1955年5月20日,李明帶領中、蘇兩方技術專家赴陝西關中地區選擇新廠址,至1955年8月,經過認真測量、勘探,並上報審批最終選擇陝西省興平縣西郊地帶為工廠新廠址。隨即李明帶領基建班子全體同誌入駐興平縣,積極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拆遷征地工作,在當地政府和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下,於12月完成工廠購地45萬米2 的任務,為全麵開工創造了物質條件。

在陝西興平新廠創建之初,李明帶領基建職工劈荊棘、填墳穴、頂烈日、戰嚴寒,清理殘垣斷壁,開始了國營第115廠遷址興平的建廠工作。他們在當時雜草橫生、墳頭林立的這片黃土地上,克服資金周轉困難、材料貨源不足、技術力量薄弱以及吃飯、用水、住宿等困難,提前完成了建廠任務。

由於建廠準備工作時間短,特別是當時遇到40多天的連陰雨天氣,遍地泥濘,路陷過足,李明帶領大家不等不靠,克服路陷、淋雨等困難,完成了廠區地形的測量工作,組織施工隊用推土機鏟去淤泥,人背肩扛將設備送入施工現場,住進了用毛氈、葦席搭建的臨時工棚。從興平縣至建築工地道路泥濘狹窄,在40 多天的連陰雨日子裏,基建全體職工大力發揚艱苦奮鬥精神,在附近農民的支援下,用人力車、牛車從火車站拉運材料設備,克服了難以想象的困難,完成了運輸任務。至1955年年底,完成了廠區的“三通一平”工作,建成5千米的鐵路專用線,完成每小時出水36噸的深水井,修建臨時變電站,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必要的施工準備工作。為解決建廠初期1000餘人的住宿問題,李明協調天津六建公司搶時間、抓進度,於年底前完成了2萬米2 的辦公和住宿用房建設。宿舍剛剛竣工就住進去,睡一夜被褥全部濕透,大家艱苦奮鬥,以苦為榮,為工程建設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和巨大的犧牲。後又發生材料供應困難,資金周轉困難,施工機械不足,技術力量薄弱等,在李明的努力下,帶領大家想辦法、跑路子給予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