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布,秦朝末年楚國人。此人性情耿直,樂於助人,最可貴的是他特別講信用,凡是他許諾過別人的事,無論如何他都會想方設法辦到,兌現承諾,從不食言,哪怕是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對於季布義俠誠信的品行,人們莫不交口稱讚。後人常用“一諾千金”說明諾言的重要,並表示對別人諾言的尊重和信任。當時在楚地就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意思是說,如果能得到季布的一句應諾,比得到什麼都寶貴。

楚漢戰爭時,季布和他的舅舅丁公都是楚軍將領。季布驍勇善戰,曾多次奉西楚霸王項羽的命令圍困漢軍,近使漢王劉邦一退,險些兒丟了性命。及至項羽烏江自刎以後,其舅舅丁公歸附了劉邦,季布不願投降,不得不落荒而逃。

劉邦在楚漢戰爭中獲勝,建立了漢王朝,當上了皇帝,這就是漢高祖。劉邦對季布恨之入骨,於是發出詔令,以千兩黃金為賞捉拿季布。詔令中還寫道:“誰要膽敢窩藏季布,不但本人格殺勿論,還要罪及三族,滿門抄斬。”季布隻得東躲西藏,四處逃命。

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季布平生取信於人,做了那麼多俠義的事,在他危難之際,也就不可能會沒有人救他。這是天理,也是人情。

一天,季布躲到了濮陽(今屬河南)一周姓人家中。周氏知道他是季布,就對他誠懇地說:“漢朝捉拿將軍,馬上就要搜查到我家。不是我不願藏匿將軍,實在是形勢急迫,不便藏匿。將軍如果願意聽我之言,我就鬥膽獻上一計;如果不願聽,我情願先得自殺,以報答將軍的恩德!”

季布沒有別的辦法,隻好答應聽他的。周氏便讓季布剃掉頭發,帶上頸箍,穿上粗布衣服,打扮成奴隸。然後把他裝在柳條車中,送到原來的魯國,改名換姓,賣給了一位叫朱家的義士。

朱家心知他是季布,有心要保護他。買下後便讓他去管理田園,又囑咐兒子道:“田園的事就讓他做主,吃飯時要和他同桌。他曾經有恩於我,你要好好待他!”然後,自己則采辦了些禮物,輕車快馬趕到洛陽,求見汝陰侯滕公。

滕公留他住在家中,喝了幾天酒。席間,他向滕公問到:“季布犯了什麼大罪,陛下這麼急於抓他?”滕公答道:“季布曾助項羽多次圍困陛下,差點要了陛下的命。所以陛下非常惱恨他,非要抓到他不可。”朱家又問道:“您看季布這個人怎麼樣?”滕公道:“這誰人不知,哪個不曉,他不僅是個有名的誠信之士,而且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

朱家見滕公如此說,就趁機勸他為季布說情。於是說道:“人臣各為其主,季布為項羽效力,不過是他的職責。當過項羽的下屬的,難道可以斬盡殺絕嗎?如今陛下剛得天下,正是用人之時,卻偏偏因為個人的一點恩怨追殺一個人,這在天下人麵前顯得何等小肚雞腸啊!況且,季布這樣的人才,如果苦苦追逼下去,那他不是北投胡人,就是南奔越地。記恨壯士而導致資助敵國,這不是造成伍子胥掘楚平王墓而鞭屍的原因嗎?您何不找個機會將這些道理奏明陛下呢?”

汝陰侯滕公知道朱家頗有俠肝義腸,現在又聽他這麼說,就知道季布可能藏在他家裏。於是便答應為季布說情。

過了不久,滕公借故去麵見漢高祖劉邦,並說道:“皇上剛得天下,正是用人之時,卻因個人的私怨下令捉拿季布,這恐怕不是高明之舉。況且季布是個俠義之士,國人皆知‘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因而天下的人都敬重他,朋友更是願意以死去保護他。如今皇上追捕得緊,說不定他已經北走匈奴或南逃越國了。皇上何不赦免季布,使天下皆知皇上珍愛賢才呢?”

滕公的這一席話,說得漢高祖劉邦頻頻點頭。於是,他特赦季布,並召見季布,封季布為郎中。

一九、執法嚴明的董宣

董宣,字少平,漢陳留郡圉縣(今河南陳留東南圉鎮)人。做過北海相、江夏太守,為官清廉,執法嚴明。

董宣在任北海相時,請當地很有勢力的豪強公孫丹當了郡中的武官。這下,公孫丹更加肆無忌憚,橫行霸道。他準備建造自己的新住所時,請來的算卦先生說“當有死者”,因而,在破土動工前,他就讓自己的兒子把一個過路的行人殺了,把屍體埋在房基地下,以求逢凶化吉。

董宣知道此事後,立即派人捉拿公孫丹父子,斬首示眾。公孫丹的親信三十多人不服,拿著兵器向董宣示威。董宣查明這一夥人的罪行,將他們逮捕入獄,後來又順從民意,把他們全部斬首,以平民憤。

這樣一來,董宣惹怒了他的上司青州太守。於是一紙奏書上去,將董宣等九人關進監獄,判處了死刑。就在刑場上輪到董宣受刑時,光武帝的特使火速趕到,宣讀聖旨,命令把董宣等人送進監獄。接著光武帝又派人了解事情原委,當他得知真相後,確認董宣沒有錯,下詔書赦免了董宣,並派為宣懷令。

當時,令光武帝很煩心、很惱火的一件事是:住在京城的皇親國戚,專橫跋扈,連奴仆們也依仗主子的權勢胡作非為,地方官都不敢管。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光武帝就任命董宣為洛陽令,以此約束皇親權貴的不法行為。

董宣認為,執法貴在一個“嚴”字。朝廷製定王法,不能隻管老百姓,就是豪門貴族、皇親國戚犯法,也同樣要嚴加製裁。他在做洛陽令期間,嚴格執法,力抑豪強,京師震栗,被人們稱做“臥虎”。

董宣到任不久,就碰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的一個家臣在外邊殺了一個人。按照王法,殺人者應當抵命。

董宣心想:要是湖陽公主的家臣殺了人就不治罪的話,那怎麼能治理好京師呢?但是他又沒有辦法到湖陽公主那裏去捕人。於是,他就帶人天天在外邊等著那個家臣出來。

一天,湖陽公主坐著馬車出遊,跟隨她的正是那個家臣。董宣看到後,立即叫衙役上去攔住公主的車駕,抓捕了那個家臣。

湖陽公主覺得董宣在光天化日之下這麼做有損她的尊嚴,因此怒不可遏,大聲斥責說:“大膽洛陽令,你有幾個腦袋,竟敢攔我的車子、抓我的家臣!”

董宣毫不畏懼。他拔出寶劍來往地上一劃,當麵責備公主不該放縱家臣殺人,並擲地有聲地說:“殺人者抵命,這是朝廷的王法。您的家臣也不能例外!”說著,就讓衙役把那個家臣拖下來立即殺了。

這一下可把湖陽公主氣壞了。她馬上趕到宮裏,向光武帝哭哭啼啼訴說董宣怎樣欺侮她,要光武帝好好教訓教訓他。光武帝聽了,也怪董宣不該衝撞公主。

光武帝立即召董宣進宮,吩咐人當著公主的麵用刑杖杖打董宣。董宣沉著鎮定地說:“我請求說完話再死!”光武帝怒氣衝衝地問:“你還有什麼話說?”

董宣昂首挺胸,義正詞嚴地說:“陛下中興漢室,其德業可謂至高無上,但卻放任家臣亂殺無辜良民,還將憑什麼去治理天下呢?您用不著打,請準許我自殺!”說著就用頭撞擊殿柱,頓時血流滿麵。

光武帝趕緊叫小太監拉住董宣,要他不要再撞了,同時吩咐他給湖陽公主磕個頭、認個錯,顧全一下公主的麵子。但是董宣不肯。小太監就把他的頭往下摁,董宣則兩隻手撐著地挺著脖子,就是不低頭認錯。

機靈的小太監明白不會真的把董宣治罪,也為了給公主留個麵子,就大聲回話說:“回皇上的話,董宣的脖子太硬,按不下去!”光武帝聽後,笑著對湖陽公主說:“董宣的脖子很硬,你看怎麼辦呢?”

湖陽公主知道光武帝是在袒護董宣,不滿地對光武帝說:“您當平民的時候,也暗藏過逃亡和犯罪的人,官吏們都不敢上門來找;現在您貴為天子,威權就不能行使在一個小小的縣令身上嗎?”

光武帝又笑了笑,說:“就是因為我當了天子,所以不能再像過去做平民時那樣幹了。現在我要考慮如何治理國家,考慮如何取信於民。”接著,就下令讓這個硬脖子的縣令出去了。

為了嘉獎和支持董宣執法嚴明,光武帝賞賜給董宣錢三十萬。董宣自己分文未留,把這三十萬賞錢全部分給了手下的官吏。

此後,董宣在光武帝的支持下,依法嚴厲打擊那些驕橫霸道的不法之徒,就是貴族豪門,以至皇親國戚,也不敢不收斂了。他自己也威名大振,被人們稱為“強項令”。

董宣居官清廉,直到七十四歲死在任上。董宣死後,光武帝派使者前去吊唁,使者看到董宣的屍體用布被裹著,家中隻有一輛破車,幾鬥大麥。光武帝得知這一情況後,感慨地說:“董宣這樣廉潔,到他死了我才知道!”於是,下令以大夫的規格安葬了他。

二〇、黃雀的規律

漢代有一個人叫楊寶。傳說他九歲那年,有一次從華陰山北麵經過,看見一隻貓頭鷹追趕一隻黃雀,黃雀被貓頭鷹抓傷後,掉在了樹下。

楊寶趕緊過去一看,黃雀渾身傷痕累累。不能動彈,十分痛苦。楊寶很同情黃雀,小心地用手將它捧起,帶回了家中。

回到家後,楊寶將黃雀放在一隻小箱子裏,每天都精心地照料它,用潔淨的清水和新鮮的黃花喂養它。慢慢的,黃雀身上的傷口好了,吃的東西也一天天多了起來。

大約一百天以後,黃雀的傷痊愈了,羽毛也重新長得豐滿光滑,它終於又能在天上高高地飛翔了。但黃雀不舍得離開楊寶,它每天白天飛到外麵玩耍覓食,晚上又飛回楊寶身邊。幾天之後,黃雀終於飛走了再也沒回來過。

一天夜裏,楊寶讀書到了三更時分。忽然從門外走進一個穿黃衣服的童子,向他跪拜行禮。楊寶異常詫異地地問他是誰,來幹什麼。童子再次下拜,畢恭畢敬地對他說:“我就是你救出的那隻黃雀,本是西王母的使者。那天我奉王母之命出使蓬萊,途中不慎被貓頭鷹傷害。若不是你以仁愛之心救治我,我早已死於非命。縱使千言萬語,也難以表達我對你的感激之情。”說完,他取出四個白色的玉環贈給楊寶,並對他說:“祝你的子孫如這玉環般潔白,位居三公。”說完他就立即消失了。果不其然,後來楊寶的後代都做了大官。

二一、李世民對話頷利可汗

唐太宗與侍中高士廉、中書令房玄齡、將軍周範騎著六匹馬來到渭水邊上,和頜利隔河說話,責備他背叛盟約,突厥的酋長們都大為驚恐,紛紛下馬拜見。不一會兒,各路軍隊陸續到達,頜利看見太宗的軍容強盛,又考慮到執失思力被囚禁,因此極為害怕。

唐太宗獨自與頜利隔河對話,指揮各軍後退並列成陣勢。蕭璃認為太宗輕敵,到馬前極力勸諫,太宗說:“我已經計謀好了,不是你所知道的。突厥之所以出動全境的人民,徑直進軍到渭水邊上,必定是因為聽說我們國家開始有內部的動亂,現在我又剛剛登上皇位,認為我們將會不敢迎戰。我如果閉門不出,敵軍必定大肆虜掠,誰強誰弱的形勢,就在今天的一戰。我因此獨自出來,用來表示對他們很輕視洞時炫耀軍威,讓他們知道今天非戰不可。事情出於他們的意料之外,敵軍已經深人我國土地,按常理他們應當自己恐懼。這樣,與他們作戰必然勝利,與他們講和必然有利,要製服匈奴,就從現在開始了。”這天,頡利請求講和,太宗下詔同意,太宗的車馬也在這天返回都城。

乙百日,太宗來到城西,殺白馬作誓,與頡利在便橋之上共同訂立盟約,頜利然後帶兵退卻。蕭瑀上疏說:“當初,頜利還沒有請求講和時,謀臣猛將多數請求作戰,陛下卻不采納,我也感到疑惑。不久敵軍自己退卻,這其中的計策是什麼呢?”皇上說:“我觀察突厥的士兵,雖然人多卻不整齊,他們君臣的打算,隻是貪圖財利。可汗獨自在河的西邊,他的酋長們都來拜見我。我如果趁機襲擊他們的部眾。必然象摧枯拉朽一樣。這樣我已經命令長孫無忌、李靖在幽州設下埋伏等待他們,敵軍如果拚命逃跑,伏兵在前麵截擊他們,大部隊在後麵追擊他們,那麼消滅他們易如反掌。我之所以沒有作戰,是因為我剛即位不久,治國的道理,以安靜為本。一旦與敵軍開戰,必然就有死亡傷殘;而且敵人一定害怕,然後修理內政,與我國結下怨仇,造成以後的禍害就很大。我現在收起武器,送給他們玉石絲綢。敵人的驕傲放縱,必定就從現在開始了,他們逐漸走向衰亡的道理,大概就在這裏吧!如果想要奪取它,就一定要首先給予它,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九月,頜利貢獻良馬三千匹,羊一萬頭,太宗沒有接受,要求頜利把虜擦去的中國人口全部歸還。

二二、思路開闊的孫嘉淦

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十月,孫嘉塗被任命為直隸總督。當時京畿附近酒禁十分嚴厲,犯法的人很多。

孫嘉塗說:前任總督李衛在職期間,一年中因私自釀酒獲罪的有三百六十四起案件,犯法的有一千四百多名。我到任一個月,私自釀酒獲罪的有七十八起案件,犯法的三百五十餘人。這不過是申報的罷了,府、廳、州、縣自行完結的案件,尚不知還有多少。吏役兵了已經抓獲而又因接受賄賂放掉的,又不知道還有多少。一個省這樣,其他省可想而知。皇上好生恤刑,命盜案件犯了重刑的,還要再三斟酌議論,尋求一線可以原諒的生路。如今因為日用飲食的緣故,官吏兵丁以搜查私自釀酒為利藪,百姓軟弱者失業,強硬者犯法,鹽梟沒有肅清,酒泉又興起了,天下騷然不靖,很不是政體。我前次說酒禁應該在欠收的年成,不應該在豐年,這還是屬於書生謬論。我親身擔任這方麵的政事,才知道奪取民眾的資財而加以破壞,毀壞民眾的肌膚而加以鞭打,取消民眾的生計而加以禁銅。饑饉的時候,民心不穩定,失業既然嚴重,什麼事情幹不出來?欠收年成不可禁酒。比豐收年成禁酒更加不可行。《周禮荒政》中‘舍禁去譏’的說法,是因為有田地的原故。而禁酒的實行,且不說恬恬騷擾了民眾,而實際上最終還是不能禁止。即使禁酒不騷擾民眾,並且能夠永遠禁止,而對貧民生計、米穀儲藏,不僅沒有好處,而且有所損害。製造酒浪費了糧食,這是指黃酒而言,其曲必須用小麥,其米則需要糯米,這都是五穀最精華的所在。至於燒酒則用高粱,攙雜以豆皮、黍殼、穀糠,酒曲用大麥做成,本來不是每天要食用的糧食,而豆皮、黍殼、穀糠之類,原本屬於廢棄物品,混雜起來做成酒,可以賣錢,酒糟可以用來飼養家畜。化無用為有用;不是製作無益的東西而妨害了有益的東西。如今要是禁止釀造燒酒而且一並禁止釀造黃酒,則沒有用來供祭祀、宴請賓客、養老的東西。如果不禁止黃酒而隻禁止燒酒,這樣就會節省大麥、高粱等粗而賤的東西,更加耗費小麥、糯粳等粗而貴的東西,我說這是對民眾儲蓄沒有好處的做法。各種工匠所製作的,都需要換成糧食,太貴則損害末業,太賤則損害農業,恰如其分,則農業和末業都有利。因此,農業有欠收的荒年,也有豐收的荒年,十年之內,欠收的年成占十分之三而豐收的年成占十分之七,則穀物應該有渠道流通,不能僅僅積存不用。北方農田不種高粱,則沒有用來做柴火、席子、屋牆的東西,種植了用其稈秸,則其顆粒應該有出售的地方。燒鍋既然被禁止,富民不買高粱,貧民又收獲了高粱,這樣雖然賤價也賣不出去。高粱賣不出去,而酒又為必需的物品,則必須賣米穀而買黃酒。過去一年之內,八口人的家庭,賣高粱的價錢,可以得到七八兩,如今隻有二三兩了;而買黃酒的價錢,則需要花費七八兩。收人少而支出多,又加上批糠等物堆積著不能換成錢,自然的利源喪失。日用所需,隻有靠賣米麥。出賣米麥,則家中沒有存糧;朵賣不出去,則各種用度都缺乏。我所說的有損於民眾生計的就是這個。民眾趨從利益,如水往下流。沒有利益的地方,雖然獎勵卻不去做。利益所在的地方,雖然禁止卻更加盛行。燒鍋禁止則酒必然減少,酒減少則價錢必然昂貴,價錢昂貴則私自燒酒的利潤十倍於過去。有十倍的利益的地方,民眾必然冒著性命危險去做。

孟子說‘君子不以所養人者害人’,本來是民眾生計,卻如此騷擾,則立法不能不謹慎。奏疏呈上,詔令馳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