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被害人肯尼迪(3)(2 / 3)

韋利既然那麼忠實於自己的證詞,那麼他也不會活得太久。死亡,變成了那段時間最頻繁上演的劇目。1965年12月18日,韋利在開車時發生車禍,他的出租車被一輛大貨車迎麵撞上,他本人當場死亡。

這樣的死亡並沒有讓事情結束,而是引發更多的血腥。人們好像形成了一個奇怪的思維:在總統遇刺的一段時間內,隻要有意外死亡事件,那麼它一定跟總統遇刺有關;隻要在作證時說凶手另有其人的就一定會在不久後死於非命。這樣的思維果然一次又一次被驗證它的準確性。

接下來死亡的這個人是個女記者,她是唯一一個正兒八經采訪過魯比的記者,在新聞界頗具名氣。但是,采訪完魯比後不久,她在家中離奇死亡,死亡原因是過量服用安眠藥。負責檢查的醫生覺得這種說法很荒唐,他們從死者身體裏檢測出的安眠藥量根本不足以讓人死亡,但是官方卻用安眠藥過量來堵住外邊的嘴。

下一個死者死於1966年8月,名叫鮑爾斯,是運輸公司的員工。他在達拉斯附近的公路上行駛時,突然以極快的速度衝向了公路一側,人車俱毀。當這個消息傳出來的時候,人們還是那個邏輯,他一定知道了一些不該知道的,成了陰謀家的政治工具。

關於這個鮑爾斯,他知道的東西還真是挺多的,他幾乎看到了子彈飛出的位置。1963年11月22日,鮑爾斯正在調度塔上工作,由於調度塔在14米的高度,他可以在上麵看到整個迪利—普拉紮區。當總統車隊經過那裏的時候,他剛好能夠看到。不過,由於角度問題,在槍殺案發生的時候,他正好看不到肯尼迪所乘坐的那輛轎車,隻能看到後邊的整個車隊。但毋庸置疑,這個證人成了若幹目擊者中的重點查詢對象,鮑爾斯為警方提供了絕對可靠和珍貴的證詞。

在謀殺發生前20分鍾,原本為警車停車場的地方開進了3輛非警車,而且車號還不是得克薩斯的。鮑爾斯感到十分奇怪,在那個時候的那個區域應該是屬於高度警戒的,警察怎麼會如此大意讓3輛外地汽車駛了進來?

據鮑爾斯所言,3輛汽車是先後駛入停車場的。第一輛汽車是1959年生產的老式帶篷車,它在停車場轉了好幾圈,似乎是在打探什麼。緊接著,第二輛車駛入停車場,這是一輛1957年生產的黑色福特,轉了一圈後找了個隱蔽的地方藏了起來。不要奇怪鮑爾斯為什麼會對這些車輛這麼熟悉,對一個運輸公司的員工來說,對車的熟悉應該是基本技能。鮑爾斯隨手把自己看到的情形記錄了下來,因為這些車輛都太可疑了。幾分鍾後,最後一輛汽車駛入,那是一輛雪弗萊。這輛車在停車場內轉了一會兒後又開了出去,停在了教科書倉庫樓的下麵。在3輛車各就各位後的幾分鍾,總統的車隊就到達了這個地方。鮑爾斯清楚地看到了有兩個人在離總統轎車不遠的地方看著車隊的一舉一動,如同監視一般。凡是在場等候總統車隊的人,不是穿著警服,就是鮑爾斯認識的人,這兩個陌生人的出現讓鮑爾斯意識到了一些不對頭。還沒等鮑爾斯反應過來,槍聲驟然響起,與此同時,鮑爾斯看到那兩名陌生人身邊閃過一道亮光。他不知道那道亮光表示什麼,但是卻下意識地認為那是個凶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