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懷孕時發生的不同程度血糖超過正常水平的現象,懷孕前並未患有糖尿病。懷孕時期的高血糖狀態對孕婦以及胎兒都會產生不良影響,許多孕婦在產檢的24~28周才開始進行糖篩查,而研究發現,懷孕早期的空腹血糖已經是一個預警信號。
懷孕4~6周進行首次產檢,若空腹血糖值大於或等於5.1mmol/L,就有可能發生妊娠糖尿病,數值越高可能性越大。然而,由於血糖受多種因素影響,過分看重首次空腹血糖值也是一個誤區,作為一種預警信號,還可以與糖化血紅蛋白等檢驗結果綜合參考。
若確診為妊娠糖尿病的患者也不必過分焦慮,相比於糖尿病妊娠,前者血糖波動小,通過合理的膳食計劃以及適量的運動,通常能使血糖得到很到的控製,僅有少數患者需要用到胰島素。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分娩後即使血糖正常,也應該在產後6~8周做糖耐量實驗,以評估病情。
孕婦做糖尿病篩查的重要性
需提出一點的是,妊娠糖尿病有別於糖尿病妊娠。後者指原先已患有糖尿病,而後懷孕的患者,又稱為糖尿病合並妊娠,相比於妊娠糖尿病,其血糖波動大,病情亦更難控製,需區別治療。
鑒於目前糖尿病越發升高的發病率,而一旦發生妊娠糖尿病,對母嬰的影響也較為深遠,根據早治療早控製的原理,孕婦不僅在懷孕期間需接受相關檢查以及治療,在分娩6至8星期之後,仍需做葡萄糖耐量試驗,以便及早發現血糖代謝異常。孕婦及其子女日後應保持健康生活模式,保持適當體重,定期檢查身體,往後亦需要長期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