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國慶
韓愈和柳宗元是我國古代文學中並峙的“雙峰”,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兩大領袖,其政見、文風有同有異,又互相推崇欽佩,堪稱知友。曆來對韓柳有文體之比、文風之比、史觀之比、佛學觀之比、文學理論之比等等,而對於兩人思想中的重要元素——民本思想,卻鮮有其比。本文側重於此,拋磚以引玉。
一
民本思想不會孤立地產生、孤立地存在,它與屬於世界觀、社會曆史觀的兩大命題密切相關。讓我們先來看看韓愈與柳宗元在這兩個問題上的異同:
第一,關於“天”和“人”的關係。韓愈對天人關係的認識,還停留在商周時期把“天”當做高居於人類之上的“人格神”的階段,認為“天”有意誌,能決定人的貧富禍福並能夠賞善罰惡,把左丘明、司馬遷、班固、範曄等史家的不幸,歸納於“人禍天刑”,堅信“人生由命不由他”(《八月十五日夜贈張功曹》)。柳宗元卻發展了春秋戰國時期“天人相分”的學說,提出了“天人不相預”的觀點,把“天”比作沒有知覺的“大瓜蓏”。這一比喻新穎、生動、樸素,更體現了柳宗元唯物主義者的勇氣。“瓜蓏”乃農家用糞水澆灌培育而出的日常菜蔬,在“謀道不謀食”的儒家眼中,屬等而下之之物。據《論語》記載,樊遲曾向老師孔子請教怎樣種菜,孔子說自己不如“菜農”,並斥之為“小人”。這一比喻抹去了多年來統治者塗在“天”上的種種神秘的油彩,閃耀著柳氏特有的幽默與智慧的光芒。
第二,關於國家的產生及政權的更替。韓愈一口咬定是堯、舜、禹、湯等聖人創造了人類社會與國家,說他們“為之禮,以次其先後;為之樂,以宣其壹(抑)鬱;為之政,以率其怠倦;為之刑,以鋤其強梗”(《原道》)。而柳宗元則認為國家是適應人類社會發展的需要,為解決人民之間爭奪生活物資糾紛而產生的。
韓愈認為一個王朝的建立、存亡關乎天命。他支持憲宗封禪,並讚之曰“巍巍治功,宜定樂音,以告神明。東巡泰山,奏功皇天,具著顯聞,明爾得意”。而柳宗元卻是唐代反對封禪的“孤軍”。他明確指出,朝廷更替,“非聖人之意,勢也”(《封建論》),國家最高統治者“受命不於天,於其人”(《貞符》)。
在以上兩個問題上,韓愈囿於前人而缺少創新,柳宗元卻敢於突破,標誌著這一觀念在那個時代所能達到的上限。有此雄厚的基礎,子厚在“民本”意識方麵超出退之,當是題中應有之義。
二
柳宗元的“民本”思想內容十分豐富,大致包含以下幾方麵內容:
第一,“吏為民役”。這是柳宗元民本思想的核心。柳宗元認為,天下的官吏都是老百姓養活的:“凡民之食於土者,出其十一傭乎吏”(《送薛存義序》)。“民養官”,這本來是個最簡單不過的事實,但由於不能說、不敢說,或者故意反過來說以謀利等種種原因,這個簡單的事實被顛倒了幾千年。是柳宗元第一次揭穿了這個“皇帝的新裝”式的謊言,把官員從“父母”的尊位上拉下來,按在“仆役”的座位上。
第二,官吏應以感恩之心報答老百姓。國家權力是為了適應處理財產糾紛等事務而產生的。老百姓養活官吏,不是出於崇拜情結或是別的什麼義務,而是出於“司平於我”——有一個公正的、認真的辦事人員的現實需要而已。“役於人而食其力,可無報也?”(《送薛存義序》)。官員以感恩之心報答老百姓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第三,老百姓有權懲罰瀆職官吏。如果發生了官吏“受若值,怠其事,又從而盜之”的情況,怎麼辦?柳宗元用當時社會上公認的主人有權“黜罰”不稱職的仆人的案例,推定老百姓擁有監督與懲治貪官汙吏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