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相傳,有這樣一句名言:“賢而多財,則損其誌。愚而多財,則益其過”。把它譯成的白話文,就是說:品行端正的人,如有過多的財富,他就會想到一生依食無憂,因之可能耽於逸樂,不思進取。至於品行不端之人,有了過多的財富,就很容易犯衣食住行的浪費,甚至犯嫖賭等觸及刑律的罪惡行為。我認為,多財總是一件好事,但一個人多了財富,首先應當考慮用財之道應當把多餘之財,用於有益於人民大眾的事業上。我一生聚財、用財之道,就是遵循這一主旨的。
前麵已經說到,1924年秋我從美國留學回國後,就擔任了國立東南大學附設上海商科大學教務主任兼會計係主任,同時兼任暨南大學商學院院長職務。當時我每月約有銀幣五百元的收入。同時我還寫了《簿記與會計》和《公司理財》兩本英文教科書,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發行,行銷全國。按照當時通行的辦法,我可向該館抽取每書定價15%的“版稅”,這樣我每月的收入又增加了數百文。由於我生活上早已節約成性,因之不到兩年,我就有了兩萬五千元的銀行存款。有了這筆錢,我首先考慮到我留學時,南洋兄弟煙草公司簡照南先生曾先後資助過我約為當時銀幣一萬元。於是我就以“飲水思源”之義,樂捐一萬元為簡先生設立“思源助學基金”,專為幫助學習成績優良而生計貧寒的學生,完成其學業之用。那時我有一位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同學王誌莘,他赴美留學也是受到新加坡一位華僑資助的。他聽說我要為簡先生設立“思源助學金”,也要為他的資助人出資三千元,加在我的捐數之內,共襄這項“盛事”。但他家境貧寒,當時無款可付,我就為他墊付了三千元,這樣助學金的總額成為一萬三千元。此數誠是微不足道,但我們這一行動卻引起了當時負有盛名的幾位教育界老前輩的讚許。我和王誌莘就敦聘他們為基金的董事,組成了一個董事會,全權管理基金的保管和分配。接受這項獎學金的人數,先後有數十人,其中不少都已成才,正在為新中國的建設出力。所可惜的是,這筆長期存在銀行的基金,因國民黨所發行的“法幣”逐年貶值,直到這一萬三千元的實值,已變為灰塵而告終。這是我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一個開端。
南洋兄弟煙草公司簡照南先生選派分赴英、美兩國留學的學生,總計約有50餘人。我在幾年後,又約同全體同學在簡先生上海市北京西路的寓所“覺園”(即現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的院址)內,合建了一座“思源亭”,並請名教育家黃炎培老師撰寫碑文,建立碑碣,以垂永久。聽說在“文革”中亭碑俱遭毀壞無存。以上這些,也反映我當時的感恩圖報思想。
從1927年起,我所設立的立信會計補習學校,報名入學的學生人數很多,在上海市各區設立的總校和分校,一時竟有11所之多。這些學校的開支是非常節約的。所以學校所收學生的學費,除去教職員工的工資、房租、水電等費用外,每學期均有節餘。我就把這些節餘款項為學校購置了幾所校址,因而當時就有“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