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努爾哈赤的統治危機(1)(2 / 3)

搬遷到遼沈的女真人,為了搶占地盤,往往內部還會出現火並,而且原有的機製都被打破,女真部落之間居住混亂,八旗製度受到衝擊。

為了解決上述狀況,努爾哈赤采取了“計丁授田”和“莊田製”的方法。

“計丁授田”的方法是——田地屬國家所有,個人擁有使用權。

田地分成公有和私有兩種。

私田:

每個男性,不論年齡和民族,都分到田地36畝。

30畝種糧食,6畝種棉花。

公田:

三個男性,另分到田地6畝,收入上繳給國家。

義務:

二十個男性中,派一個人當兵(兵役),一個人給國家幹活(徭役)。

這個“計丁授田”是個很奇怪的方案。它本身就有矛盾,而且很不合實際。

首先,說是分沒有主人的田,但是沒有田是沒有主人的,除非是荒地,而荒地不應該計入田地。無主的田來源值得推敲。

其次,公田和私田這種分法極度落後,和兩三千年以前西周的井田製是一樣的,那個時候的耕種水平落後才會出此下策。努爾哈赤現在采用這種方法有些可笑。

再次,當兵和服徭役的人是怎麼選擇的?二十個人選一個當兵,選一個服徭役,選誰?服徭役還容易解決,輪流去就是了,可是當兵呢?有什麼選擇標準?萬一選去的人死了,怎麼及時補充兵員?

和平年代,這個“計丁授田”還馬馬虎虎可以湊合,但是戰爭時期用這種辦法顯然不合時宜。

以前的後金都是奴隸主莊園,莊園裏的所有東西歸莊主管。可是現在實行“計丁授田”,莊園沒有辦法繼續下去,隻好改革。改革以後的就是“莊田製”。

莊田製其實沒有改變奴隸製度的本質,隻是做了修改。

莊田製的方法是這樣的。

每個莊園裏,十三個男性種田600畝,其中120畝的收入上繳國家,480畝的收入自己保留。

自己保留?自己都是屬於莊園主的,自己的收入難道是自己的?

關於莊園的兵役和徭役問題沒有詳細記載。

有人說,這兩種製度意味著舊的奴隸製崩潰,新的封建製誕生。

我說,這是完全的錯誤。

後金一直都是完全的奴隸製,沒有絲毫的改變,直到他們入關以後的一段時間,還依然是奴隸製。

為什麼說依然是奴隸製?

先來討論“計丁授田”。

一個最顯著的標誌:在“計丁授田”的田地上耕種的人,沒有絲毫的人身自由。這是奴隸製區別於封建製的根本。

“計丁授田”中的人,不能離開自己分到的土地,也不能進行土地買賣,連土地上的耕種作物的品種都受到控製,還要負責耕種國家的田。這其實和西周井田製沒有區別。

井田製是什麼?井田製是西周奴隸製社會的兩大標誌之一。

封建製度下,農民對地主的依附關係比較鬆散,農民對租來的土地有很大的自由,至少可以決定耕種作物的品種。

再來看“莊園製”。

西周的另一個奴隸社會的標誌——分封製,其實和後金的莊園製也沒有根本上的區別。

西周的莊園主,都是西周國王的兒子、親戚、大臣。後金大的莊園主,也都是努爾哈赤的兒子或者大臣。

西周的莊園裏,奴隸幹活,分為公田和私田,私田收入給莊園主,公田收入給國家。這和計丁授田也沒有區別。

而封建社會的農奴製,農奴有著屬於自己的土地,隻不過在普遍的情況下,收入的大部分要交給國家。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後金的莊園裏,奴隸沒有自己的土地,規定的耕種麵積隻是必須要完成的任務,收入也不歸自己所有。

所以我們說,後金的這一套田地製度,依舊是奴隸製,而不是封建製。

而且還有一個最直接的證據證明後金還是奴隸社會。

後金的軍事頭目,總是在進行人口的掠奪。不是奴隸社會,掠奪人口幹什麼?

有一本書這麼記載:

天啟元年七月,李永芳俘獲鎮江人一千名,皇太極俘獲鎮江人一萬二千名,俘獲長山島人一萬名,鎮江人三千名;

天啟二年一月,俘獲毛文龍部下一萬名,三月,俘獲鎮江人七百名;

天啟三年七月,大貝勒俘獲遼河沿岸居民一千零三十七名,俘獲岫岩人六千七百名。

簡單的加法,三年時間,漢人有43700人變成奴隸。

正因為它原本就是奴隸製,還把遼沈封建製變成奴隸製,這是奴隸製的複辟,當然不是社會進步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