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7.說“不確定性”(1 / 3)

傳統相聲中有個學老北京“市聲”(北京話就是做小買賣的“吆喝”)的段子。甲乙雙方互相比試。甲說上半句,乙接下半句,並猜出是賣什麼的。

甲做小販狀,吆喝道:“江米小棗的——”乙接道:“粽子,這是賣粽子的!”甲接著吆喝:“切糕。這是賣切糕的!”指出乙接的半句和猜的都錯了。甲又吆喝:“修理——”乙接:“雨傘。這是修理雨傘的!”甲接:“桌椅板凳。這是修理木器家具的。”於是,乙急了:“你老是一個馬,兩個腦袋,叫我怎麼猜?”從這個小段子中可知甲利用答案的不確定性,使乙犯錯誤,回答不正確。

甲說:“倆腦袋還算容易的。我要說一毛一堆。你更猜不著是賣什麼的了。”

這是在智力遊戲中運用答案不確定性,使甲輕易占了上風。世間有許多行當,也有許多人愛用不確定性,為自己贏得利益。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從事迷信活動的行當,如算命相麵、巫婆神漢等等。

人們算命問卜、求仙供神,目的就是求得預知,實際上人間確切的預知幾乎是不可能得到的,那些以預知他人命運為生的職業迷信者,更不會有求得確切預知的能力,可是他們又要表現出自己的預知能力,因此就盡量用“一個馬兩個頭”或“一個馬多頭”答案對付求卜者。算命行當內部流傳的秘訣《方觀成之互關》中特別告誡吃此行飯的人們說,對於求卜者“若緊處何勞幾句,急忙中不可亂言。隻宜活裏活,切忌死巾死。”什麼問題都要用活話對付,給自己留下廣闊的餘地,這樣才能立於不敗之地。這裏“不確定性”是他們的法寶。

傳統相聲揭發算命者“算”你家裏兄弟幾人,可以說是運用“不確定性”取勝的經典。卜者不明確向求卜者說,他算定對方家中有幾口人,而是用“桃園三結義,孤獨一枝”來比喻。乙:“我是獨生子。”

甲:“這很對。桃園三結義,你命中注定是三兄弟,可是你命硬,隻孤獨出你一枝來。”

乙:“我兄弟二人。”

甲:“這很對。你本應兄弟三人,咕嘟(北京土話,指剛剛出芽)出一枝,還剩兩人。”

乙:“我哥仨。”

甲:“這很對。你兄弟三人,桃園三結義嘛,都在一枝上。”

乙:“我兄弟四人。”

甲:“這很對。桃園三結義,哥仨,再咕嘟出一枝兒,不是哥兒四個嗎?”

乙:“我哥兒五個呢?”

甲:“你哥兒一百個也沒關係。除了桃園三結義那三位以外,你九十七個哥兒們都在那一枝上咕嘟唄!”

這就是利用形象的多義性,可以作出多種含義的回答。關鍵看你是不是伶牙俐齒,能言善辯。這是用多義性對付求卜者極通俗的技巧。當然,傳統占卜術、預言術中有比這高級多的,但不管怎麼高級也離不開不確定性這一點。

古代占卜術注重形象性,因為形象是多義的,甚至是有無數解的。這就給掌握話語權的人們開拓了無限的空間。《周易》中不僅八卦、六十四卦都用自然現象或社會中的種種具體事物作為象征,就是其卦辭、爻辭也多用有具體形象的事物象征。如爻辭為“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樹陰裏有鶴和鳴,我有好酒,請您來喝一杯)。這是一組形象,能夠包容大量的答案。

唐代大預言家李淳風非常有名,據說是他寫的預言圖書《推背圖》是用詩和圖畫來表現的。這是用雙重形象來擴大答案的多義性。《紅樓夢》第五回裏太虛幻境薄命司裏的“金陵十二釵”的命運圖冊就是借鑒了《推背圖》的寫法。許多紅學家對《紅樓夢》八十回以後情節推測的分歧,許多來自對這命運圖冊的解釋。它的不確定性,給了紅學家們特別寬闊的想像餘地,有打不完的筆墨官司。

外交家也偏愛不確定性。有個笑話說,有人問外交家某件事行不行,當外交家說“行”的時候,那是“考慮考慮,研究研究”;當他說“考慮考慮,研究研究”,那就是“不行”。如果說“不行”呢?那他就不是外交家(淑女與外交家正相反)。當然,守此道不知變通也有誤事的時候,小布什那樣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攻打伊拉克,薩達姆就是不信,以為是外交家的語言,也就是“考慮考慮,研究研究”(據說是受了希拉克堅定反戰的誤導),結果是國破家亡·為天下笑。

居上位的統治者大多偏愛不確定性,因為居上位者天然地具備了一種“勢能”,居高臨下,有許多便宜之處。這種勢能的優越如何能發揮出來呢?關鍵在於沒有確定的社會規範。有了確定的規範,社會上下全都照此行事,首先束縛了在上位人們的於腳,使其優勢不能充分表現和發揮。

春秋時期,魯昭公六年(536年),鄭國把刑法鑄在鼎上,使眾人皆知,以便遵守。雖然這種“法”隻是要人們遵守的條令,遠不是界定人們權利的現代法律,但公開了,也比藏之秘府好。可是這招致保守派的反對(也包括孔子)。孔子說“刑之輕重,不可使人知也”。唐代孔穎達在疏解為什麼刑法條文“不該使人知”時,說“貴之所以為貴,隻為權勢在焉”。電就是說在上位者之所以為“貴”,就在於他有權勢,而“權勢”說具體點就是居上位者有對人和物處理的權力。他們管理著社會上的芸芸眾生,刑法就是其管理工具之一。如果這個“刑法”是秘密的、不確定的,對於在上位的管理者就方便得多;在下位者也因為不知道刑法的深淺,不知道偶有過犯,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理,所以“常畏威而懼罪也”。也就是說,刑法保持不確定性,老百姓才能常常處在恐懼狀態,才能老老實實,不敢亂說亂動,以求得自保。而且,黑箱操作本身的神秘性就會使芸芸眾生敬畏。

當時的保守派認為上古“聖王製法·舉其大綱”,不把刑法訂得那麼細密,人們犯了法,再由執法者依據“大綱”,“臨其時事,議其重輕”。這樣便賦予了執法者極大的權力。現在刑法條文都鑄在鼎上,人人得見,“貴者斷獄,不敢加增;犯罪者取驗於書,更複何以尊貴?威權在鼎,民不忌上,貴複何業之守?”人人都知道了法律條文,上下都照此行事,貴人們不敢增加,在下位者又可以根據公開的條文說三道四,那麼在上位者的優越性又劍哪裏去了呢?因此保守派堅決反對法律條文的公開化。

當然,反對者所持的理由並非隻是我們在上麵所說的它使“貴者不得為貴”,要是隻有這個理由,似乎隻為“貴”者考慮,而儒家曆來是以全社會和全體人民代表自居的,以社會公正的體現者自居的。因此,他們還提出刑法不公開、不確定是有利於實現社會公正的。因為犯罪是千奇百怪的,有的人犯的“罪”雖輕,但其動機是“大惡”,不可原諒;有的人犯的“罪”雖重,但究其原因,卻是情有可原。如果法律隻以“大綱”形態存在,這就給了執法者以充分的餘地,讓這些執法的聖人們寬大那些雖犯重罪,但其心尚不甚惡,因而可以原諒的人們;從嚴懲處那些雖犯輕罪,但卻是不可寬恕的人們。這樣才能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

這種說法把執法的在上位者都想像為“聖人”,幾乎把他們看作是上帝,能對人間的一切作最公正的判決。既不漏過大惡,也不會冤枉良善。法不確定,才能夠使他們的“公正”充分發揮。使惡人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又能保護善良。這種說法是頗能欺騙人的,我們傳統政治學中往往是把統治者預設為“堯舜”的,特別是當代的最高統治者都是堯舜。怎麼能用縝密的律條束縛堯舜的於腳呢?我以為別說他們不是“堯舜”,就說是“堯舜”,長期掌握極大的權力,沒有監督,沒有對立權力對他的限製,久而久之,他也可能會成為暴君。

不確定性作為傳統管理的思維模式,也影響到新中國成立後的相當一段時期。在方法論上,我們長期以來特別鍾情“辯證法”,實際上就是在實際權力之外,又授予居上位者一種話語權力。辯證法是認識動態世界很好的一種方式,但因為它是闡釋“動態”事物的,往往是與不確定性聯係在一起的,而運動狀態會產生多種結果。在上位者具有話語權力,這樣他們便通過這個權力,利用事物辯證關係的不確定性,使有利的結果永遠向自己傾斜。這是許多從荒謬時代走過來的人們深有體會的。

在治理國家方麵,新中國成立後,長期沒有頒布能夠細致界定公民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曆史學家唐德剛說中國那時是“兩部法律(《憲法》和《婚姻法》)治天下”。在管理人和管理物時多是靠政策,而政策又不公開,人們整日淒淒惶惶,不知自己會有什麼樣的結局。那時談到中國廣大的人群,不用法律意義清晰的“公民”,而用含糊至極的“人民”與“敵人”(連國家主席都會失去“人民”稱呼,而變為敵人)。

領導人發布的指示也盡量把話說得極不確定,例如,“隻要不是反黨反社會主義而又堅持不改和累教小改的都要給以出路”,這句話非常有趣,它既給人光明前景,又把執行的權力完拿給了有權處理人的人們。其奧秘就在於不確定性。不“給出路”的是什麼人呢?可以作兩種理解:一是“堅持不改和累教不改的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一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與犯一般錯誤的峰持不改和累教不改分子。這句話給人的感覺是很寬鬆的(就當時的環境說),被處理的人大多會作第一種想法,於足他就會有光明感;可是它也使得被定人有“敵我矛盾”劣跡的人們,不能拿著我不是“堅持不改和屢教不改的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這個擋箭牌去要求“給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