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7.說“不確定性”(3 / 3)

另外,更應該看到決定古代中國文明的不僅有自然的農業經濟的因素,而且還有宗法的社會組織的因素。這一因素決定了古代文明重視群體、忽略個人存在的價值。它集中地表現在中國的倫理文化和政治文化上,古代的中國又是政治中心主義的,政治文化對社會、經濟和意識形態有著不可估量的影響。政治上集權專製支配社會的各個方麵,近代要實現社會轉型,最困難的也就是政治文化,以及與政治文化最接近的倫理文化(中國長期存在著有家庭政治化和政治家庭化的傾向)。要推動社會變革,建設新的文明,五四運動中先進知識分子堅持揭露和批判的主要就是這種政治文化和倫理文化及其衍生物。在今天看來,忽略或說蔑視個人價值的政治文化與倫理文化,也是嚴重妨礙中國社會轉型(從農業社會轉入工商社會,從計劃體製到市場體製,在這種社會體製中,人與人關係應是契約關係、平等關係)和建立政治文明重要因素之一。對於這種文化傳統要徹底否定和拒斥,因此五四運動的批判方向是正確的。雖然從總體上說,產生於農業文明的傳統文化(特別是物質文化)不能適應工商社會的文明,但工商社會的文明中也有一些背離生活、背離人性的地方(例如它的畸形競爭),傳統文化中是有許多可以矯商文化之弊因素的,特別是在個人生活中。有人說傳統文化的節奏太慢,不符合現代人的心理狀態。工商社會、市場經濟的確在不斷地加。快社會生活的節奏,甚至延長工作時間,出現了“過勞死”現象。這完全背離了人們發展生產、爭取社會進步的初衷。而傳統文化中的慢節奏恰恰可以用來凋節這種畸形的緊張生活,這方麵日本已經注意到了。在社會生產中,日本人的生活極為緊張,可是他們傳統文化中的園林、茶道和一些傳統的藝術形式的都是慢節奏的,它們已經受到不同程度的關注。聽說有些中產階級之家建有禪室,以供工作之後坐禪反思。看來所謂“慢節奏”的東西,在人的生活中也應占有一定的位置。

中國要實現社會轉型,建設政治文明,不否定文化傳統所帶來的負麵影響不行;而中華民族又是一個注重文化認同的民族,完全割斷傳統文化的血脈則會出現民族凝聚的歸屬問題,因此對待傳統文化取舍是應該慎之又慎的。“龍”給生活帶來的困擾中國人是善於用想像創造動物和植物的民族。就動物米說,有龍、鳳凰、麒麟、夔、贔屭等多種。其中以“龍”最為有名,它深入到中國人的宗教、政治許多領域之中,而且成為一種禁忌,給生活帶來許多困擾。

傳說中的龍,大約七千年前就開始醞釀了。公元前五千年,在渭水流域即出現了很像龍的長身魚紋,六千年前濮陽西水坡墓葬出土了用蚌殼堆塑的龍,五千年前的紅山文化中的玉環龍,這些都是進入文明史前的龍的形象。應該說,這些龍都是與巫術、神秘主義信仰聯係在一起的,最早的龍紋和龍形象都是為了某種宗教目的服務的。龍作為一個幻想中的具有巨大危害力的動物,對那個時代的人是極其恐怖的,然而自占以來,華夏民族對於使他們害怕的人和事不是痛恨,而是頂禮膜拜。

進入夏、商、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文明時代以後,人們對龍敬意減少了許多。這時有的傳說把神龍降為普通動物,還出現了以善於豢養龍、駕禦龍的專家。傳說上古有叫董父的,特別好龍,能求其嗜欲而飲食之,龍多歸之。他馴養了許多龍,以服事帝舜。大禹的卜世孫孔甲是個昏君,天降兩條龍給他,一雄一雌。孔甲請劉累替他豢養,結果把雌的給養死廠。劉累害怕孔甲追究,便把雌龍做成肉醬給他吃,孔甲覺得很好吃,再要,沒有了,劉累嚇跑了。龍從圖騰降等成為人們口中的一道萊。這是原始人不敢想像的。此時還有專門以屠龍名世的專家。《莊子》裏就記載說:朱平漫學屠龍之技於支離益,花光了千金的家產,用了三年的時問,技術學到家以後,無所用其技,因為世間已經沒有多少龍了。從先秦以來就有以龍喻人的記載。老子以鳳凰比喻孔子,孔子則以“龍”稱老子。在外流亡十九年的晉文公重耳被他臣子介之推稱為“龍”,介之推在晉宮門題曰:“龍欲上天,五蛇為輔。”這大約是人君稱“龍”之始。但這隻是偶爾名之,並沒有什麼必然性,它是對強有力人物的比喻罷了。用“龍”來稱皇帝始於秦始皇。《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說:秦王三十六年(前211年),秦使夜過華陰平舒道,有人“自稱高池君”,持玉璧攔住使者,並說:“今年祖龍死。”這個“祖龍”就是指秦始皇。可是始皇帝不承認,他聽了使者的彙報默然,下朝後說:“狙龍者,人之先也”他不認町這個壞消息。自此開始,“龍”多被用米神化人君,越是出身低微的越是需要這種神化,以確立他們在老百姓心曰中崇高地位。出身無賴的漢高祖劉邦就以龍種自居,傳說他的母親劉媼,夢與神龍交而有劉邦,用誣蔑母親的方法以表示以來曆的不凡,這是現代人很難理解的。不過,總的說來,宋代以前“龍”的稱呼似乎沒有被皇帝所壟斷。劉邦因為是皇帝被史官讚美為“隆準而龍顏”,而晉代名七嵇康也被描寫成“龍章風姿”。秦始皇稱“祖龍”,諸葛亮也被人們稱為“臥龍”。至於像漢未的名士孔融和晉代著名隱士宋纖被稱為“人中龍”的現象也不少見,傑出人士在人們的心目中就是“龍”。龍不專屬於皇帝。不過隨著封建專製製度的發展,龍與普通老百姓的關係越來越遠,與皇權的關係越來越近、甚至漸漸可以代表皇族了。唐代的“安史之亂”中,國都長安被安史叛軍占領,皇親國戚死的死、逃的逃,少數留在長安的也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為人打工做田以乞一食,有的甚至賣為奴隸。當時也被安史叛軍抓來,困在長安的詩人杜甫,寫下其名篇《哀王孫》。詩中寫道:“高帝子孫盡龍準,龍種自與常人殊。”這也許是出於同情不幸而說的過頭話吧,人們還能理解。至於那些借此害人,會顯示出另一副嘴臉的。宋代蘇軾因為寫作詩文被朝中的一些禦史羅織成罪下獄,這就是文學史上有名的“烏台詩案”。在這個冤案的審理過程中,宰相王珪,為了加重其罪,便把蘇軾《雙檜》詩抬了出來。詩雲:“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幹淩雲未要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王對神宗皇帝說:“陛下龍飛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這是一條可以使人掉腦袋的“罪狀”。幸虧神宗皇帝還算明白,他說:“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與朕事?”(葉夢得《石林詩話》)當時還有人指出古代人臣也可以稱“龍”,如“臥龍”。當獄吏問蘇軾“蟄龍有無譏刺”時,他自辯說:“王安石詩,天下蒼生待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此龍是也。”

明清兩代,封建專製主義發展到極端,對“龍”的壟斷也到了極端。元代至元十年(1273年)元世祖忽必烈下詔嚴禁市街商店不得織造和銷售日月龍鳳的緞匹紗羅。到了明代禁令更嚴,對於違製者,“工匠處斬,家口發邊衛充軍:服用之人,重罪不宥”。明、清的一些權閹、權臣最後倒台的罪證都是違製藏有“龍袍”。如明代的劉瑾、嚴嵩、魂忠賢,清代的年羹堯、和珅,都有這類的問題,都用這些罪證說明他們具有“不臣”之心。此時“龍”成為絕對禁忌,除了皇帝誰也不許染指。我們到故宮轉一轉就可以看出“龍”是無處不在的,再到隻比帝低一級的親王府裏看一看,這是絕對沒有“龍”的,隻有與龍相類似的蟒。“龍”在這個時期為皇帝所獨占,也是皇帝的象征了。於是,通俗小說和戲曲中就有什麼“龍心大悅”、“龍體欠安”等占怪的說法。通俗藝人甚至稱皇帝的手為“龍爪”、腿為“龍腿”,真是不知所雲了。當必須要有國旗的時候,龍旗就成了大清國旗。

直到民國成立以後,這種把“龍”與最高權力和至尊地位聯係起來的習慣仍然沒有多大改變。袁世凱要做皇帝,他的大典籌備處,首先花了十萬現大洋做了一件龍袍,後因為嫌這件龍袍“氣不團聚”(龍散布在袍子上,如爬蟲遊走全身)。便賞賜給當時一個唱老生的劉鴻聲(因為最有名氣的老生譚鑫培不給老袁唱堂會,劉鴻聲願意。聽說田漢的《名優之死》的主人公就是以劉鴻聲為模特的),老袁又花十萬現大洋做了一件團龍袍。

時代終於恢複了理性,能夠把“龍”當做一種幻想中的動物來對待了,人們也都有了平常心。聽說現在龍的玩具就銷售不暢,原因是“形象不美”。文化上也應這樣對待“龍”。希望這點平常心不要被商家“爆炒”破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