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22:48。

我死了。

2016年3月11日00:21。

我坐在地板上,我的屍體躺在床上。

2016年3月11日02:02。

我覺得有些無聊,可事實上,我卻什麼都做不了。

2016年3月11日02:45。

我想起那份被我扔在地上的報紙,可惜隻能看到最上麵的一版。

2016年3月11日03:16。

我的手機響了,是一條短信。

2016年3月11日03:32。

我快把那條新聞背過了,並且我發現新聞主角的照片拍得真心不好看,身高顯得比實際矮多了。

2016年3月11日03:50。

又是一條短信。我突然想起來,我的手機是剛買了一天的新款……好虧……

2016年3月11日04:02。

一個電話打了進來,並且來電話的那位很執著的地讓電話鈴聲響了很久。

2016年3月11日04:15。

那個執著的混蛋終於放過了我的耳朵,不再騷擾我了。我心中有些許小小的高興。

2016年3月11日04:30。

好吧,我承認其實我一直在這裏百無聊賴的等人,可是,我卻不希望他來。

2016年3月11日05:00。

真不走運,他終於還是來了。但是,我好幸福。

“姓名。”

“吳亦凡。”

“年齡。”

“25歲”

“與死者關係。”

“同公司藝人。”

“具體點。”

“我們在同一個組合,是……很好的朋友。”

“你是第一個發現死者的嗎?”

“是。”

“發現死者的時間。”

“今天早晨……大約7點半到8點之間吧。”

“具體時間不記得了嗎?”

“昨晚我的手機沒電了,當時……我很慌張,忘了看時間……隻想著先打電話報警……我隻知道警察來的時候。賓館的掛鍾剛好響了8下。”

“你的手機不是沒電了嗎?你怎麼報的警?”

“我借用了服務台的電話。”

“你是怎麼發現死者的?”

“因為那天我們有活動,經紀人給我地址叫我去找他趕通告,我敲了半天門都沒人應,我怕耽誤時間就叫了保安來……進去時……他就躺在床上,我叫他,怎麼都叫不醒……我才發現……他全身已經冷了……”

“姓名。”

“張藝興。”

“年齡。”

“24歲。”

“與死者關係。”

“同組合,舍友。”

“你是最後一個見到死者的嗎?”

“好像……是的。”

“你最後見到死者是在什麼時間?”

“前一天的下午。最多不會超過7點的樣子。”

“你們不是住在一個賓館嗎?怎麼可能從前一天的七點到第二天早晨,十幾個小時之內見不到對方?”

“事實上,昨晚我們在別處通宵,並沒有住在賓館。”

“那死者為什麼沒有跟你們在一起?”

“他……他說他身體不太舒服,就先回去睡覺了。”

“7點就睡覺?你們就沒有覺得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嗎?”

“……嗯,因為他的臉色真的不是很好……所以我們都沒有多想,就讓他自己回賓館了。”

“姓名。”

“金瑉碩。”

“年齡。”

“26歲。”

“與被害人關係。”

“同組合。”

“你最後一次見到被害人是什麼時候。”

“下午2點,一起吃完午飯後就再也沒見過他。”

“你知道被害人的去向嗎?”

“……不知道。”

“下午2點之後,你都在哪裏?”

“賓館房間,我一直在背台詞。”

“在此期間,有沒有聽別的成員或者其他人提到被害人的名字呢?”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