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6章 狠抓小事(1 / 1)

非常道很多人都認為,有重大抱負的人隻需做大事,不必關心小事,而皇帝日理萬機,不可能每件小事都重視,都親自處理。雍正帝卻不同,他特別注重狠抓小事,善於透過細節看到事情背後的隱患。

處變不驚,不隨意動怒,做大事首先要做好小事,是一個人能否成就偉業的標誌。雍正的個性正是如此,他“猝然臨之不驚,無故加之不怒”,而且在處理問題上特別注意小事,尤其是在對細節問題的處理上。

首先,雍正皇帝處理國家事務非常認真,下臣的疏忽大意和草率,或者掩飾過失,往往難逃他的“法眼”,總會在他的精細觀察和推算之中被發現出來。

雍正元年七月,雍正在看書時,偶然間發現一本文書中漏了一個字,於是他立即就把大臣們都找來,大發脾氣說:“你們不要以為小事就可以疏忽。抄寫漏字雖然是中書(文書官員)的事情,但如果你們肯用心細問的話,也不會出現這樣明顯而可笑的錯誤。如果大學士把責任推給學士,學士又推給侍讀,侍讀再推給中書,那麼朕也可以把過錯都推給大學士。類似這樣的小錯不斷,就會讓天下的人都懷疑朕和大學士平時連奏折都不看,這還了得?”

同年九月初五,雍正參加一次祭祀活動時,無意中發現端門前新設立的更衣帳房內氣味異常難聞。於是他為此龍顏大怒,不但斥責了主管工部的廉親王以及工部侍郎、郎中等人,還讓他們在太廟前跪了整整一夜。

雍正二年四月的一天,雍正升殿後,看到刑部官員李建勳、羅檀在群臣還沒有落座的時候,不行禮就私自坐下了,他立即下令,將李、羅兩人拿交刑部問罪,並告誡百官說:“朕見這幾年上朝的禮節執行得很鬆弛,我父親康熙並不是不知道,隻是不追究,那是因為他很包容。因此監察官員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把這些當作常事,當作理所當然的事,也不認真去抓。我即位以來,看到的這些現象很多,這是個很不好的現象,必須狠抓。如果今後再有類似的失禮事情發生,我就要殺了這兩個人,到時候可別說是我要殺人,而是你們殺了他倆。”結果,此類事情從此再也沒有發生過。

我們不難發現,從權謀的角度看,雍正這一著叫做“借題發揮”,就是抓住下屬的一個小錯、一件小事大做文章,以達到更大的陰謀和目的,或者僅僅是為了震懾下屬,使其心懷畏懼,不敢輕舉妄動,從而樹立起帝王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