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4章 言辭善辯(2 / 2)

“不想買了。回家。”

“又怎麼了啊?有人想給你買衣服,你還不要,有你這麼當人類的嗎?”杜濤擰巴著眉毛,不滿。

“就是不想要了嘛,我穿什麼打比賽都一樣,自己以前說的那些都是借口啦,你還信。出來看看西裝,隻是想讓自己心情好點!恩。”

也不知這話是真的還是假的,反正這小子不想買了,那就別買了,省的到時候又惹的他不高興了,有時候,陸小七就是這樣讓人摸不著頭腦,杜濤現在甚至都不太清楚他到底要什麼,又為何忽然不想要了,其實嘛,原因很簡單。

陸小七並不真的是想要一件穿起來很酷的衣服,而是需要有一個人看了他那麻袋似的西裝之後,決定要給他買衣服。

既然,現如今這樣的人已經出現了,那西裝買不買就變得不再重要了。

正式比賽那天,杜濤去的有些晚,等他到場的時候,比賽差不多都進行了一半。

連忙找了個後排的位子,輕輕的放下凳子,然後坐好,此時陸小七正在做最後的三辯陳詞。

杜濤第一次看到賽場上的陸小七,雖說平時跟他相處的時候就能知道,這孩子的那張嘴嗶哩嗶哩的到底有多能講,但真正等他站上舞台的時候,才發現聚光燈下的陸小七多像一個辯手。

他穿著比自己大很多的寬鬆的麻袋似西裝,講話的時候有一些不自禁的小手勢,一張臉顯得特別小,就像是偷穿爸爸西裝的小毛孩子一樣。

可你再聽聽他講的話,聽聽他的觀點和想法,便會像杜濤一樣不得不心悅誠服起來。

“……今天啊,對方辯友一直在跟我方強調,不合法化就代表這不尊重,不承認,可今天我們看中國同性戀就沒有合法化,但總體方針是什麼?不提倡對吧,那麼這種不提倡是不是一種默許,那麼這種默許是不是代表了某種程度上的承認和許可呢?”

“其實尊重的意思多種多樣,合法化隻是表現其中的一種方式,對方辯友一直在強調同性戀是弱勢群體需要受到法律保護,理應合法化,可是有沒有考慮過這一特殊群體是否真的需要合法化?有一種愛情呢,越是隱秘的,越是違背常理的,人們往往可能會愛的更深,合法化之後,同性之間那種隱秘而又深刻的愛情可能要打折扣了。再說,異性戀合法化了,離婚的,天天吵架的,家暴現象也不是屢見不鮮麼?合法化之後就真的能保護好兩個人之間的愛情嗎?我看未必吧。”

“……重要的不是社會怎麼對待你,或者說別人用什麼樣的目光來看你的問題。而是身為同性戀者自己如何看待自己的問題,如若跟著別人的目光一樣,認為自己的愛情也是不正常的,違背社會規範的,那兩個人就算在一起了,也不會幸福。”

本來正方的觀點應該立場好一些,反方難打一點,但是陸小七和他的隊友們立意很新穎,並沒有將不合法化和不尊重,不予承認其社會地位,結合在一起。

反而是著眼於合法化的當今國情不理想,合法化之後所帶來的效果有限,合法化的法律文件不完善,不健全,因此而帶來的諸多因素,考慮不善。

杜濤在台下,聽著聽著便忘了神,忘了思考,他看著陸小七在賽場上極力辯護的模樣,然後腦海裏浮現起他咬牙切齒的衝自己說‘你根本什麼就不懂!’

是啊,看來的確是他懂的多一點,同性戀的彷徨和不安,受人排擠和白眼相待。

還是他懂的多一點。

可是為什麼呢?杜濤不禁想問。

(有關陸小七辯論賽的故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