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紀以來,世界各國,尤其是美國適應工業迅猛發展的需要,提高了對人才的要求,反映在教育上,也出現了一係列的教育改革試驗,以改變傳統的教育製度和教學方法,培養富有個性的、有獨立工作能力和創造能力的人才。這股教育試驗的浪潮也波及中國,二三十年代中國教育界一些人士曾熱心地模仿國外的一些做法,進行試驗和改革。如何正確對待國外的教育試驗,又如何結合我國實際進行試驗,是多年來我國教育界麵臨的一個重大的理論課題,也是很現實的實際問題。林礪儒作為一位傑出的教育家,敢於麵對現實,大膽地提出看法。在這方麵他也有很多中肯的、實事求是的主張,對今天仍然有指導意義。

首先,他提出試驗世界教育名家曾經試用有效的新法,必須先加一番精細的討論,務求適宜於自家學校的特殊情形,方可著手。在他看來,教育的試驗,不同於自然科學的試驗,教育試驗的對象是具有人格尊嚴的兒童,是國家之未成年的公民,而人格是不能隨便拿來當作試驗品的;自然科學試驗失敗了不過是糟蹋一些材料,浪費些時間,而教育試驗者輕率從事,將會殘害兒童的人格。他認為,進行教育試驗,事前必須:於學理上有精深的研究、討論;於實際情況有周到的考慮,務求適宜;經過虛心靜氣的會議協商;準備充足的應用工具;試驗動機應是純粹為兒童求實益,決不是替學校博虛譽,更不是為教員個人出風頭。他說:“苟未有十分把握,憑一時的聯想,或趨時髦而輕於嚐試,便是妄動,”“若為教員自己出風頭博虛譽,而敢於妄試,則簡直是不道德的行為”。他批評事前無充分考慮和準備,隨便嚐試的做法,是誤人子弟,是“教育法的罪過”。他指出,“趨時髦,盜虛聲而試新法”,乃是“近日教育家所易犯的毛病”。

那時有人往往以為研究、試驗就一定要出新花樣,他說,這是誤會。譬如,自設計教學法等思潮輸入以來,國內教育家便異口同聲地誹謗赫爾巴特的五段教學法,其實真正知道五段教學法的人並不多,熱心運用這五段教學法的也沒幾人。他認為,研究不一定要改頭換麵,“真正的教育就不必時時換招牌,改顏色。”他主張未立不破:“要批判現成的科學,隻能憑借更高一步的科學。”他說,我們教育工作者若輕視現成的教育科學、兒童教育的理論,甚或隻憑主觀的臆測或片斷的經驗類推而抹煞現成的科學理論,以自誇創造,那將難免輕率誤事。他對教育試驗所抱的實事求是和謹慎從事的態度,是對青少年一代高度負責精神的表現,是十分值得提倡和發揚的。我們輕率地從事教育試驗的情況太多了,所吃下的苦果也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