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傳子構想的夭折(5)(1 / 3)

“敵人’對我打擊我不怕,內部的打擊我很痛心。”“現在劉宜良案我亦負責處理”,“而劉案理不直,處理事難上加難、痛上加痛、苦上加苦,但決負責處理以確保‘國家’利益。”

1月23日,美國調查人員聽取江南命案5人處理小組與“司調局”關於“一清專案”彙報,並與陳啟禮談話。郝柏村初認為陳啟禮有可能將原供升高或降低,聽後與平時所供相符。陳啟禮的口供主要有三點:

(1)教訓劉宜良為汪希苓主持;

(2)賦予殺手吳敦任務為教訓而非殺害;

(3)殺害劉宜良後曾在美逗留。

陳啟禮一方麵供出事情真相,一方麵又在為自己脫罪,同時對留美錄音帶與住處不予告知,其目的在於保護在美竹聯幫派分子。

1月27日,蔣經國召見郝柏村再度討論江南命案,郝柏村提出三點說明:

(1)“美調查小組來台安排及新聞處理均妥切”;

(2)“今後就本案從美政府、國會及輿論三方麵下功夫,而以取得美方信任諒解為第一要義,澄清猜測及惡意中傷為第二要義”;

(3)“決定起訴汪,如美方要求會麵可同意”。

蔣經國認為郝柏村的判斷是正確的。

2月15日,蔣經國又召見郝柏村,強調:“陳啟禮、吳敦絕不引渡到美國,吾人對美讓步有限度,絕不接受無理要求。劉案處理吾人光明磊落,盡其在我;至於美國信與不信,吾人難以強求。”

由於蔣經國反對引渡,加之美國考慮與台灣當局關係,引渡方案告終止。

1985年3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判陳啟禮和吳敦。4月8日,審理結束,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陳啟禮、吳敦均以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同案犯董桂森在逃,緝獲後另行審判。

3月25日,沈昌煥召集郝柏村等人開會,討論對汪希苓的起訴書問題,並決定4月4日軍事法庭開庭時,汪、陳對質。4月4日,“軍事法庭”對汪希苓、胡儀敏、陳虎門進行審判。4月8日審理結束後宣判:

前“情報報局長”汪希苓因犯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前“情報局副局長”胡儀敏,該局第三處副處長陳虎門上校,因犯幫助殺人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對於台灣當局的辯解與匆忙審判,有人評論說:在江南命案尚未弄清真相就匆忙審判,這不過是一場政治鬧劇而已。江南夫人崔容芝女士指出,台灣當局審訊陳啟禮“是一場鬧劇和遮人耳目的手法”,並說除非台將陳啟禮等人交由美國審查,否則謀殺江南案不會得到公平處理。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於4月22日聲稱:台灣當局把情報部門謀殺江南先生說成隻是情報部門個別負責人的個別行為,並在此基礎上作出判決,這是不能反映事實真相的,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就連汪希苓等人的辯護律師也對台灣當局軍事法庭的審判表示不服,認為軍事法庭對汪希苓等人應有公正的判決。

紛紛揚揚的江南命案隨著判決暫告一段落。該案主謀人本想在充滿暗殺的美國鏟除所謂“叛徒”,以防蔣家醜聞的大量泄露。 但事與願違,該案給蔣經國父子及國民黨當局以很沉重的打擊。

第一,蔣經國傳子部署受阻。江南命案發生後,美國及台灣地 方勢力抓住蔣孝武為謀殺事件的主謀,明裏暗裏給蔣經國施加壓 力,反對他的傳子部署。海外報紙報道:“美國勢將振振有詞反對 蔣孝武接班,並以此要挾予以抵製。”島內錢思亮之子錢煦等“中央 研究院”10名院士聯名通電蔣經國,要求蔣經國嚴懲真凶,他們表 示,一旦“國府”輕縱,他們將不惜登報,公開宣布放棄“中央研究 院”院士身份。另據報道,王世憲等16名院士已分別攜帶有關江 南命案的證據陸續返台,並推代表要求晉見蔣經國。蔣經國以“身 體欠佳”為由,令李登輝予以接見。王世憲等人明告李登輝“紙裏 包不住火”,希蔣經國能“壯士斷腕”,還有人直接要求蔣孝武應對 江南命案有所澄清和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