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8章 (3)清匪患保民平安(1 / 1)

解放戰爭時期,中共陝西省最高領導機構為中共陝西省工作委員會(簡稱省工委)。1947年3月,省工委與關中地委合並。在此前後,在關中地區相繼建立了中共西安市委和西府、寶雞等地委。這時沒有統一的全省領導機構,各市、地委直屬中央西北局領導。

1949年4月21日,毛澤東主席和朱德總司令發出了向全國進軍的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迅速解放了陝西渭北各縣,進逼西安。5月20日西安解放後,中共中央西北局於6月13日由延安遷至西安,隨即著手組建中共陝西省委。1950年1月6日,中共中央批準陝西省委人員組成,任命西北局第三書記馬明方為省委書記。1月1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群眾堂正式成立,同日頒布《第一號布告》,馬明方任省人民政府主席。在陝西省委成立之前的1949年12月,陝西軍區已經成立,下轄第19軍兼陝南、陝北等6個軍分區,司令員由第一野戰軍猛將楊得誌擔任,馬明方任軍區第一政委。這樣,馬明方集黨政軍三個重要領導職務於一身,開始了主政陝西的曆程。

解放初期,陝西土匪大多分布在大巴山區、秦嶺及麟遊山區、黃龍山和榆林沙漠地帶。他們憑借複雜的地形和熟悉的社會關係,破壞交通,搶劫人民財產,殺害幹部群眾,策劃反革命暴動,妄圖顛覆新生的人民政權。

馬明方上任後,首先麵臨的是如何建立穩定安定的陝西社會秩序,他遵照毛澤東關於“必須堅決地肅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務、惡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在中央和西北局、西北軍區的領導下,迅速部署開展了大規模的剿匪鬥爭。

針對陝西的匪情,馬明方主持省委、省政府製定的剿匪基本方針是:公開鬥爭與隱蔽鬥爭相結合,政治鬥爭與軍事鬥爭相結合,大力開展群眾性的剿匪肅特工作。

在黨委層麵,馬明方主持中共陝西省委於9月17日發出《關於剿匪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級黨委在9月、10月兩個月內必須抓緊時間,集中一切力量剿滅土匪,堅決落實“發動群眾,結合軍事清剿,進行政治瓦解,以足夠兵力堅決消滅股匪,搜捕散匪”的方針,同時加強剿匪工作的組織領導。

在政府層麵,馬明方組織陝西省人民政府於10月30日發出《關於清匪肅特的指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團體,堅決貫徹“軍民結合,剿撫兼施”的政策,動員民兵幹部和廣大群眾,與部隊密切有效的配合,廣泛宣傳土匪特務對社會治安和人民生活的危害,宣傳人民政府剿匪的決心,強調各地人民政府應負責解決剿匪部隊的糧食運輸等問題。

在軍事方麵,馬明方與軍區司令員楊得誌統一組織商洛、漢中、鹹陽等軍分區地方武裝力量,緊密配合第55師、第57師等正規部隊,重點清剿陝南東部和川陝交界一帶的土匪。軍區政治部專門下發了《剿匪工作指示》,馬明方從加強政治領導的角度,強調執行“政治進攻為主,軍事進攻為輔”的剿匪方針和“首惡必辦,脅從不問,立功受獎”的政策,同時要發揚“不避風雪,不怕嚴寒,不怕翻山奔襲夜襲、不怕撲空的精神”,“務求結合發動群眾,根絕匪患。”

1951年,在馬明方的統一領導下,陝西省委、省政府和陝西軍區提出年內在交通沿線和腹心地區捕盡匪首,收盡藏槍,清除匪患,在巴山和鄰省地區消滅股匪的目標。馬明方要求各地詳細研究匪情,加強和調整力量,把減租反霸與清匪肅特密切結合,限期捉盡匪首慣匪,迅速召開公審大會,處決若幹罪大惡極的匪霸,廣泛發動群眾控訴檢舉土匪,適當救濟貧困農民。

在馬明方的堅強領導下,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全省軍民團結剿匪,取得了很大成績,鏟除了社會不安定因素,鞏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權,也為最終清除陝西匪患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