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法為(1 / 1)

存道之中。道識道知有之。

道識道知而辨,三者其分。

分之詳細,道者皆為明焉。

第一道識為明。事物之本。

第一道知為清。物性所歸。

道知高於道識。知為所用。

道識升而道知。如物顏量。

道識乃基礎。道知乃活用。

活用又二法。礎運及辨別。

其上道論曰道法三相。解其源。定,引,推。定之二法,一定基礎認識;二定運諸。引之二法,一引事物律之所演;二引運諸而定。推之而互用。能解惑矣!

譯文

在存道的裏麵。是有道識和道知這兩個基本理論的知識點的。

道識和道知是能進行區分的,而這個區分就形成了第三個運用的法則。

分的越清楚,道的道理越是能清楚明白。

第一道認識是最明白的。因為它是人們對事物最基本的認識。

第一道認知是最清楚的。事物的屬性都是被我們歸納成為了一個體係。

道知是高於道識的。因為道知是活用道識這個基礎知識的。

道識會升級成為道知。比如一個物體的顏色和體積大小等。

道識是基礎知識。道知是運用知識。

運用知識有兩種分類。基礎知識的運用和概括分別的方法。

源由

上麵的論述用道論定義的話就是道法的三相。解釋它形成的源頭,定義,引用,推置。定義有兩種,一種是對事物的基礎認識的定義;第二種就是運用知識的基礎定義。引用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對事物規律的總結得到的知識;第二種是自己定義的運用知識的運算法則的定義。基礎知識和運用知識的關聯性認識定義和自定義認知定義的法則是可以互相竄用的。而且能很好的解釋事物本義的。

解釋:第一排講的是道識道知是存道模式中的知識點。

第二排講的是存道人的分辨成為了存到中的一個基本運用法則。

第三排講的是人的分析方法對事物的剖析是對道的闡述。

第四排講的是第一道識是人的基礎認識。

第五排講的是第一道認知是人對第一道認知的運用。

第六排講的是道識和道知的層次關係。

第七排講的是道識和道知的形成和分析關係。

第八排講的是人的知識最基本的兩種分類。

第九排講的是運用知識的基本運用造就了兩種基本的運用法則。

源由

解釋基礎知識的和運用知識的關聯性定義和自定義的區分。

注釋:‘道識升而道知。如物顏量’的釋義是,兩個及兩個以上的道識的運用就形成了道知。比如一個物體的顏色,顏色屬於第一道認識;物體的數量定義(個數),屬於第一道認識;物體的大小區分,也是第一道認識;把這三個並用其就成為了第一道認知或第二道認知。不同的第一道認識運用成為認知,那認知反過來運用分析事物的屬性也是一個很好的分析方法。

‘道識乃基礎。道知乃活用’的釋義是,知識最基本的分類就是這兩種,基礎知識和運用知識。基礎知識大多都是屬性,運用知識大多都是法則算法規律之類等。

源由段落的主要內容分析是,從基礎定義開始到自定義的開始。基礎知識都是基本的,都用第一道認識來區分。運用知識是高一個等級的,是用第一道認知來區分。事物的認識的基本都是基礎認識。關於到屬性方麵的東西就會牽扯到運用法則。運用知識基礎隻有一個來源,第一道認識。但是有兩個方向,關聯性和自定義性。關聯性是離不開第一道認識的,自定義性是屬於第一道認知的。第一道認知中的屬性有兩種。基礎原由的,自定義性的屬性。運算法則也是同樣的道理。比如,一棵樹。樹是第一道認識,樹要高矮的區分。高矮是屬於第二道認識,屬於第一道認知。高和矮是認識,分辨高矮是認知。接著就是運算,高矮是有標準定義的,人定義的單位,有米,分米,厘米等。這些單位互換的法則也是人自定義的。樹木吸收二氧化碳釋放氧氣這個規律是人發現的,是屬於關聯性的。是樹木和空氣的互換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