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經理應重視居民群眾(1 / 2)

對本企業的監督。

在日本,有一個三越百貨公司,當一名佩帶該公司徽章的領導人員陪同來自一個友好國家的零售商業考察團,在營業場參觀時,有一位顧客向這位人員打聽某種商品在商場什麼地方出售。這位領導人員客氣地向外賓說:“請等一等。”當他把顧客領到所需要去的地方後,回來又向外賓道歉:“對不起,因為顧客是前主”。他們即使陪同外賓,也不能慢待顧客,處處表現對顧客的尊重。

日本商業企業把顧客看做前主,即第一主人,提出“顧客至上”,他們以消費者為中心,提出“消費者本位製”。還有些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商業企業把顧客當做皇帝去對待。他們把顧客抬得那麼高,對顧客服務得那麼細心、周到,目的是為了多賺錢,用他們的話說,就是千方百計地把顧客口袋裏的錢弄到自己口袋裏。

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人們之間是互相幫助、互相服務的同誌式關係。如售貨員為醫生和為建築工人挑選商品,理發員為他們理發;醫生又為售貨員,理發員治病;建築工人又為售貨員、理發員蓋房。售貨員在顧客麵前,既不能低聲下氣,又不能高人一頭,而應當全心全意、體貼入微地為他們服務。

在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裏,人民群眾是國家的主人,他們就理所當然地對國營商店有監督、檢查的權力。

零售商店經營商品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消費者的需要。一個中型百貨商店,每天就接待萬名以上的顧客。因此,商店工作的好壞應當認真聽取自己服務對象的評價,虛心接受他們的建議、批評,不斷改進本身的工作。

但是,許多商業企業的領導人不重視人民群眾對本企業的監督。有的隻停留在口頭上,形式上。服務公約,櫃台紀律貼在牆上,隻是給別人看的,而不認真實行。有的商業企業“官”商作風十分嚴重。如有些商店以自身方便為出發點,經營商品品種少,消極地維持門麵。有些營業人員有官老爺作風,顧客一問就厭倦,要求拿遞商品就煩躁。顧客說這種商店“大門好進,說話難聽,臉色難看,東西難買”。嚴重者,有的商店象是衙門,不僅不接受消費者的建議、批評,甚至借機刁難,短兩缺寸,附近的群眾都惹不起。“官”商作風是封建主義的殘餘,它與社會主義商業性質,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不相容的,它損害了群眾利益,破壞了黨群關係,造成了不良影響。

商店隻有接受居民群眾的監督,才有利於克服“官”商作風,提高服務質量。經理應親自抓好這方麵的工作,通常可以采取以下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設置顧客意見簿。意見簿格式應設四聯。第一聯,記載顧客意見,包括意見號數、日期、內容、姓名、住址、電話。有的顧客不願留姓名、住址、可附帶注明;姓名與住址填寫與否,完全自願;但希望寫上,以便通知所提意見的處理結果。第二聯,由商店營業組長(或商品部主任)到經理逐級簽署處理意見,並在最短的時間內具體落實,采取措施,妥善解決。第三聯,記載對顧客所提意見的處理結果,答複提意見人的情況。第四聯,把上述三聯內容扼要記摘下來,轉送商店上級領導單位。

顧客意見簿應沒在收款處或營業室顯明的地方,由專人負責。任何人不準從意見簿中割掉或撕下一頁。當顧客填寫意見時,對顧客要熱情、虛心,給顧客提供方便,請顧客安靜地寫下意見,絕對不準向顧客提出任何要求,諸如向提意見的人索閱工作證件,或堅持留下姓名、住址等等。對於較大的違章、違法事件,在處理過程中,應邀請提意見的人參加。

在商店營業室的顯明地方,還應懸掛一張通告。大致內容是:歡迎顧客在意見簿上寫下他們所看到的商店工作中的缺點或違背國家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的地方,以及對改善商店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的建議,還應寫明:1.意見簿的存放場所;2.商店上級公司及商業機關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營業室還可設置顧客意見箱。在意見箱上應存放好顧客寫意見的紙張;意見箱向著顧客的一麵應寫明:“商店經理親自開啟”。通過意見箱了解群眾對商店工作人員的意見,具有保密性,使顧客更充分、更自由地寫出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