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設立顧客接待室。接待人員要有認真負責的精神,踏踏實實的工作作風和具有豐富的業務經驗,要謙虛、禮貌地接待每一位來訪的顧客,細致地記錄顧客的意見、批評,並及時彙總,於次日交給經理批閱,以便迅速處理。
(三)經理還應通過在櫃台售貨,和在營業室巡視,直接觀察、體會營業人員售貨、服務效果,和顧客心情,直接聽取顧客的意見。經理在每天應盡量多抽些時間與顧客接觸,經常監督、檢查營業人員售給顧客的商晶是否正確無誤,是否遵守國家規定的零售價格,度量衡器具是否靈敏、準確;營業人員對顧客是否尊敬、禮貌;出售商品是否有硬性搭配等情況。有些國家對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十分重視。如羅馬尼亞1972年製定的商業法第77條規定:用不準確的計量器具進行欺騙或在使用準確的計量器具時投機取巧,構成刑事法中規定的計量欺騙罪,監禁三個月至三年。有的國家對此種行為則以盜竊消費者論罪,根據情節,處以剝奪1~10年的自由。
(四)定期召開消費者代表會議。代表應當公正無私,能真正代表購買者利益,反映購買者對商店的希望、呼聲、意見,並關心社會主義商業工作。每次會議,議題要明確,事先通知代表做好準備。代表來到商店要熱情接待。經理應向代表報告商店各項計劃的製訂及執行情況,商店的經濟效果,以及各時期提高服務質量的措施。會上應請各位代表充分發表意見。對代表的意見,要分項整理,件件有著落,責成專人負責執行、辦理。
平日,商店應隨時接受消費者代表對商店服務質量和業務經營情況的監督與檢查。
有些商店除召開消費者代表會議外,還邀請了許多義務監督員,以便廣泛地搜集、了解購買者的意見。
(五)經理或派專人,小組走出商店,到附近的居民住戶中和機關、企業、事業等集團單位征求對商店的意見。對於商店工作中的缺點,顧客不一定寫在意見簿上,經理親自登門拜訪,他們會樂意說出自己心裏的話。這有利於融洽商店與居民的關係和提高商店的服務質量。
(六)經理在處理商店人員與購買者之間的糾紛時,應當維護購買者合理的經濟利益。一位機關幹部到北京市西城區某副食門市部買了一瓶江蘇省出產的熏醋。當售貨員從貨架上拿下一瓶放在櫃台時,這位顧客發現瓶裏的醋少了一些,想換一瓶,又不好意思,於是問了一下為什麼少。售貨員不耐煩地說:“瓶有高矮、粗細和大小之分,這個瓶大,當然就裝不滿了。”顧客付了錢,提起瓶子往外走,不料,剛出大門,瓶底掉了下來。一瓶醋順著褲子,流到布鞋和襪子上。他覺得突然,沒碰、沒摔,為什麼瓶底掉下來了?於是,他從地上拿起掉下的瓶底,發現有陳舊的裂紋痕跡,裂紋還很深。顯然是在運輸途中,經過幾次倒換運輸工具,裝上、卸下,顛簸、震動而造成的。原來瓶子中少了的醋是從裂紋中滲透出來的。回到家裏愛人一聽說,感到售貨員太不負責任,都是一個工廠出產的醋,瓶子怎麼有大、小之分呢!於是便去提意見。售貨員不講理,又找了幾次主任,好不容易見到主任,得到的回答是:“你們當時沒看清楚,商店不負責任。”提意見的人說:“我們不是讓你們賠償一瓶醋,但售貨員不能這樣信口雌黃地把顧客推走,不負責任。”社會主義商店擔負著向人民群眾供應日用生活消費品的任務,商業人員應通過售貨、服務,把黨和國家的溫暖送到群眾的心坎上。如果象這位主任處理問題,就會降低了社會主義商業的信譽。
(七)歡迎顧客浮選最佳營業員。如上海市請顧客評選最佳營業員,其條件是:1.一貫講究禮貌服務;2.模範遵守店規守則;3.嚴格執行各項政策;4.精通業務,操作熟練;5.主動當好顧客參謀,請顧客把自己認為最佳營業員證號、主要事跡寫好,投入本店評選箱內,定期統計、揭曉。
(八)為了發揮購買者的監督作用,商店應有選擇地在內部公布顧客來訪、來信和意見簿上的內容。如顧客的表揚和顧客的批評意見等。經理應把顧客對商店工作人員的——評價,作為考核成績的一種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