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太學養士,實試求賢
要移風易俗,必須重視教育。忽視教育,社會風氣就會敗壞。“眾聖輔德,賢能佐職”,就是需要一大批人才。
3、抑黜百家,獨尊儒術
董仲舒建議以儒家學者為教師,以儒家典籍為教材,進行儒學教育。這個建議被統治者所采納而貫徹執行,這樣也就進入了經學時代。經學時代形成了中華民族所特有的經學傳統,使人民產生了特殊的思維方式。獨尊儒術的建議,使儒學成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主幹。
《春秋繁露》
《春秋繁露》共17卷,82篇。由於書中篇名和《漢書·藝文誌》及本傳所載不盡相同,後人疑其不盡出自董仲舒一人之手。《春秋繁露》係後人輯錄董仲舒遺文而成書,書名為輯錄者所加,隋唐以後才有此書名出現。我國現存最早的《春秋繁露》版本,是南宋嘉定四年江右計台刻本,現藏於北京圖書館。注本很多,最詳盡的是蘇輿的《春秋繁露義證》。
《春秋決獄》
春秋決獄是由董仲舒提出來的,是一種審判案件的推理判斷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來對犯罪事實進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詩》、《書》、《禮》、《樂》、《春秋》六經中的思想來作為判決案件的依據。
春秋決獄主要是根據案件的事實,追究犯罪人的動機來斷案。如果他的動機是好的,那麼一般要從輕處理,甚至可以免罪。如果動機是邪惡的,即使有好的結果,也要受到嚴厲的懲罰,犯罪未遂也要按照已遂處罰。首犯要從重處罰。
《士不遇賦》
《士不遇賦》是董仲舒寫於後期的一篇抒情賦,因感懷才不遇而作,其中能感受到他深深的悲哀。在他看來,漢武盛世無異於“三季之末俗”。在這個時代裏,依然是賢人失誌,無所適從。
他說,時光來得太慢了,去得又太快了。委屈自己順從他人,不是我們儒者能做到的。忠於信仰,等待清明時代的到來,恐怕早已死去了。渾渾噩噩的順應社會,什麼時候才能覺悟呢?心中悲哀,不渴求什麼地位。惶惶不安,隻會帶來不幸。努力向前,又會碰到羅網。隻有閉門不出,或許不犯錯誤。
在形式上,此賦鋪排誇飾,又在騷體中摻入四言句式的文賦筆法,以一種變格的方式抒情言誌,個性頗為鮮明。
董仲舒的智慧
董仲舒的思想體係包括廣泛,從自然界到人類社會,從人際關係到道德修養,有哲學、政治、經濟、倫理、文學、法學、教育學等方麵的內容。他結合曆史上的治亂興衰、西漢社會的現實問題,潛心研究春秋公羊學,倡導獨尊儒術的思想。
他吸收先秦百子的思想,融入儒學體係,使其成為適合封建中央集權製度的新儒學——經學。董仲舒因此而成為儒學大師,經學思想成為了漢代的統治思想。董仲舒雖然生前懷才不遇,但他的思想卻影響了中國封建社會達二千年。
他認為,命運是渺茫的,來得很晚。
“天”人學說
“天”學說是董仲舒哲學體係中最高的哲學概念,主要指神靈的天,是有意誌、有知覺,能主宰人世命運的人格的神。董仲舒把天賦予道德屬性,使其神秘化、倫理化。他吸收陰陽五行思想,建立了一個以陰陽五行為基礎的宇宙圖式。同時,他還給天加上了道德的屬性,自然現象成為神的有意識、有目的的活動,甚至日月星辰、雨露風霜也成了天的情感和意識的體現。
天人感應
天人感應思想最早起源於先秦哲學,由戰國時子思、孟子首先提出了這一理論。後來由董仲舒將其發展成為一神秘主義學說,並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天人感應的基本內容是把天人格化,把人比附於天,天有什麼人有什麼,天和人是相通的,把人間的一切都說成是上天的旨意,是上天有目的安排的。這是一種唯心主義神學論。
中國古代把自然界中的日月星辰的異常變化看作是天意的表現。認為這是天向人們預告吉凶。春秋戰國時期,人們發現,許多被認為是天意表達的自然現象,並不是天向人們預告吉凶。於是得出“天道自然”的結論。天道自然是說,異常的自然現象並不是天意的表現,事物的存在和運動都是出於自己的本性,與其他事物無關。但事實表明,事物的存在和運動狀態都是與其他事物相互關聯的。所以,人們得出結論,一個存在物可以和其他存在物發生感應,氣是它們感應的中介,傳遞著相互的作用。
由於傳統的宗教觀念,漢朝初年不少思想家把物與物之間的感應推廣到天與人之間,認為天與人是可以發生相互的感應的,天和君主也會發生相互感應。
在此基礎上,董仲舒指出,人的行為,特別是君主的行為,必定和天發生感應。君主按仁、義、禮、智、信的原則去行善,天就會降下祥瑞,即於人有益的異常現象;反之,君主行惡,天就會降下災難,即對人有害的異常自然現象。這就是天人感應學說的基本內容。
他還認為,天人感應的原則,是同類相感。人的陰氣會和天的陰氣發生感應,人的陽氣也會和天的陽氣發生感應。這樣,如果發生旱災,就可以在地上造一條土龍,使其發出陰氣,從而感應天的陰氣,降下雨來;如果發生澇災,可以擊鼓,使地上發出陽氣,感應天的陽氣,使天放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