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唯物史觀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在廣泛收集、反複考證資料的基礎上,撰寫中力求秉筆直書,有功記功,有過寫過,重點記述在為國為民、熱愛家鄉、增進民族團結等方麵做出貢獻的著名人士和事例,集中體現鄉土特點和精神,以達到教化育人的目的。
三、收錄的人物力求全麵完整。選錄自南北朝到現代人物共325人,其中傳記198人,194篇,名錄137人。
四、堅持生不立傳的原則,重點選錄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社會各界知名人士。為避免混雜,人物按社會職業、事跡分為曆史人物,革命先驅與英烈,“三馬”集團人物,教育界人物,藝術、體育界人物,醫藥、衛生界人物,著名工匠7個部分。每部分內再按生年排列(其中《“三馬”集團人物》未按生年排列)。
五、撰寫中力求簡明,采用詳寫和略寫相結合的方法。事跡多的多寫,事跡少的少寫,對做出突出貢獻者和正麵人物詳寫,對過失和不利於民族團結、社會進步的事略寫或不寫,對多人參與的同一事件各有側重,盡量避免雷同。
六、凡少數民族人物都寫明民族,漢族一律省略。
七、曆史紀年和地名,采用當時的通用年號和地名,再在括號內加注公元年代和現地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律用公元紀年,曆代政權、官職均以當時的曆史稱謂為準。
八、文體采用語體文、記述體,不加評述,曆史人物按時代特征采用半文言、白話體記述,以增強人物的時代感。
九、資料以檔案資料為主,參照已發表於有關各種書刊、雜誌和個人提供的資料,經考證後選用的,均未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