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一本書裏看見這麼一段話:人總是不會珍惜這三類人。一是輕易得到的人;二是永遠不會離開的;三是那個一直對你很好的。看完之後有很大的觸動,人們總會在生活中忽略這些人。總不會把這些人放在心尖。可是往往卻把最重要的一點給忽略了:一但這些人選擇離開,那麼久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回到學校的我還是慣例給林衛發了條信息:寶,我到了。你呢?盯了手機很久都不見他回信息就知道他還在公交車上。出奇的是我回到宿舍後那幫家夥既然沒有在玩遊戲。看見我之後就說著:陳羽,你可算會來了,走咱們打球去。於是看著他門的手裏正拿著羽毛球拍。我想他們應該是準備了很久了。
在路上我就好奇的問著一個叫剛的男生:小剛,你們今天怎麼想著出來打球,這個時候你們不是應該都在打遊戲的麼?他撇了我一眼說著:小城最近在追一個體育係的女生,那個女生特別愛打羽毛球。所以咱們今天都是來給他練手的,正好也可以出來運動運動。看著我一臉不情願的樣子。小剛虎笑的對我說著:哥們,這個忙咱們可得幫,別就你自個有女朋友就不顧我們這一幫哥們,誰都知道你一道周末就往外跑是幹嘛的。大家的福利可是得爭取的,就像小城也一直幫我們,用他自己是團支書的關係一直幫著咱呢……小剛這個人可不像他的名字一樣的幹淨利落。十足的就是一個八婆。一說話就能飆出一大段的那種。
我兩手握在一塊,做出了那種求饒的姿勢:你能不說了嗎,求你了,我媽都沒有這麼煩,我去,我一定配合小城把球練好。
那時候聽著他說我是有女朋友的我沒有任何的話來反駁他。剛開始我真的沒有那個膽量大聲的說:其實我有的是男朋友。那時候我內心還是挺怕別人知道自己是一個gay的。畢竟這個社會並沒有一些人認為的那麼的好。或者說並不是大多數人會接受這個事實。
特別是之後大概在大四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情,讓我現在還是覺得如果能不讓別人知道自己是gay就不讓別人知道的好。因為大一報到的時候是我陪他一塊去的,所以他們宿舍還是有人認識我的。在加上後來我經常去林衛他們學校玩,也經常和他們班的他們宿舍的人一塊吃飯。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對林衛做的一些過於親密的動作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看到。然後做出了一些很惡心的行為:那時候我們都在外麵實習了,有一段時間林衛經常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電話,問一些你在哪裏啊,出不出來約,很想玩你的這些電話。一開始我們都覺得是打錯了的電話。有一次是我接的,聽完對方說一些不幹淨的話之後就問他是在哪裏看到的這個電話號碼的,他告訴我是在一個公共廁所裏。而且這個公共廁所在遙遠的湖北。那時候我和林衛是從來都沒有去過湖北的。更不可能會出現把電話留在那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