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把握住物質的結構
在學習化學的過程中,掌握物質的結構特征是很重要的,因此,對元素及其化合物的認識過程要遵循從宏觀的物質性質開始到微觀的漸進步驟。這樣,從物性到化性,經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表及裏進行分析、比較、歸納,再應用化學實驗等手段進行探索、驗證,就可通過研究認識到決定物質性質變化的內部原因,也就是物質的結構。這當中應包括原子結構、分子結構、晶體結構及其化學鍵等。
這裏需要強調的是,結構決定性質,物質的性質是它本身結構的一種表現形式,因而化學結構理論可以指導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學習,也可以指導化學實驗來研究和探索物質有關的性質。
例如,在學習鹵素時,可以通過氧、氯、溴、磺四原子半徑的變化來判斷其單質氧化性的遞變規律,判斷四元素與氫氣的化合能力,氫化物的穩定性以及它們最高價氧化物(氟無最高價氧化物)、對應的水化物酸堿性等變化的規律。
另外,在鹽類的水解研究中,對強酸與強堿形成的鹽、強酸與弱堿形成的鹽、強堿與弱酸形成的鹽以及某些弱酸與弱堿形成的鹽,強堿與弱酸形成的鹽或某些弱酸與弱堿形成的鹽的水溶液酸、堿性測試,總結出鹽類的水解規律,即鹽中弱離子水解,溶液顯強離子所對應的酸性或堿性。有機化學中,關於烯烴、炔烴、二烯烴、醇類、醛類與酯類的性質,可以通過結構特征“官能團”來掌握。
3.要非常注重化學實驗
化學實驗是在特定的環境條件下有目的地使自然界中的化學現象簡單、明晰、突出地重現出來的重要實踐活動,對學習、掌握與鞏固化學知識非常重要。所以,在化學實驗中要特別注意培養自己的觀察能力,掌握科學的觀察方法。尤其要體驗觀察方法的規律性、係統性與有序性,增強定向觀察意識。在觀察中應注意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一是明確實驗目的,弄清“看什麼”。
二是觀察物質(反應物、生成物)。先觀察物理性質,再觀察化學性質。學會使用定向觀察提綱。物理性質的觀察提綱包括顏色、狀態、氣味、硬度、比重、燃點、沸點、揮發性與溶解性等;化學性質的觀察提綱包括與金屬、非金屬、水、無機物(酸、堿、鹽、氧化物)與有機物發生反應,可燃性、穩定性、還原性與氧化性等。
三是觀察實驗儀器與裝置。觀察儀器的形狀、大小及其各部分大小比例、構造;觀察成套實驗裝置,從下到上,從左至右地整體觀察,而後迅速找到實驗中心部分。
四是觀察化學反應。掌握從反應物到反應過程到生成物的觀察順序;觀察化學反應的條件及反應全過程;掌握現象觀察提綱,包括聲、光、電、磁、沉澱、結晶、溶解、熔化、升華、吸熱、放熱、變色、冒出氣泡與爆炸等;仔細觀察緩慢變化及稍縱即逝的瞬間變化;發現意外現象。
在學習化學的過程中,除了注重“元素、結構、實驗”外,要真正學好化學這門課,積極參加一些課外活動是非常有益的。如閱讀一些有關化學史、化學家自傳的書籍,以及參加有關化學方麵的學術報告、研討會等,從中可以認識研究化學的法則、找到學習的方法與發展解決問題的能力。